原標題: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保證
我們黨一直帶領人民在理論和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兩年來,中央不斷出臺各類規章制度,19項反“四風”禁令,有力推動了“把權力關進籠子里”的改革。這次四中全會《決定》又提出重大舉措180多項,涵蓋了依法治國各個方面。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么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要看到,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
曾經,在社會主義發展史上,不少國家都沒能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南斯拉夫曾經是社會主義國家中發展比較好的,但鐵托沒有了,那個制度和國家也沒有了。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也是沒有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可以說,處理好黨的領導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
認識中國法治道路,必須要學會用“合”的思維而不是“分”的思維。“合”的思維強調兩點統一論,“分”的思維重視兩點對立論。確立了“合解”思維,就很容易理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之間的統一關系。黨依據憲法領導人民依法治國,這其實就有“合解”的智慧。
現在社會上出現一些對立極端現象,是因為缺少兩點統一的“合”的思維。例如,在“分”的思維或者對立思維下,就會出現“黨大還是法大”這樣的問題,這種對立思維的問法本身就是個陷阱。再比如,在西方憲政思潮下鼓吹司法獨立,也是“分”的思維。共產黨人最講究一個“公”字。公正司法與黨“立黨為公”的精神是一致的。其實,不只是法治體系,中國制度體系的核心精神都是建立在“合”上的,這與西方制度“分”的精神恰恰形成對照,而這也正是我們制度的優勢和生命力所在。
其實,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論自信具體到法治建設領域,就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摘自:《黨建》雜志: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十人談))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蘇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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