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資料圖)
近來,圍繞著人民民主專政問題,輿論界發(fā)生了激烈的爭論。我們要不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民主與專政是什么關系,能不能只講民主、不講專政?這些問題既涉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也涉及我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我們必須從理論上正確地回答這些問題。
在討論中,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指出,我國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是100多年來千百萬烈士用鮮血換來的革命斗爭的成果。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們的國體,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絕不能動搖。反對、否定人民民主專政,是違反《憲法》的行為。我們講依法治國,首先就要遵守《憲法》,這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職責。
應該看到,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并不輸理。
工人階級取得政權以后,必須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在我國叫人民民主專政),這是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客觀要求,也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原理。
馬克思總結了巴黎公社的經驗,指出無產階級革命必須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建立同舊政權相對立的無產階級專政。他說:“階級斗爭必然導致無產階級專政”,而“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他把這一點看作是他對階級斗爭理論添加的新內容。(1)
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并不是出于人們主觀的想象,而是由階級斗爭客觀地決定的。無產階級要獲得解放,消滅階級、消滅壓迫和剝削,必須剝奪資產階級占有的生產資料,建立社會主義的生產資料公有制,這就涉及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勢必引起資產階級的強烈反抗。沒有強有力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鎮(zhèn)壓剝削階級的反抗,社會主義制度是建立不起來的,建立了也無法得到鞏固。所以,無產階級專政是向無階級社會過渡所必不可少的。
列寧在同第二國際修正主義進行斗爭時,針對考茨基關于工人階級的政權應該實行“純粹民主”、反對無產階級專政的觀點,指出:“只有承認階級斗爭、同時也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才是馬克思主義者”。他把是否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當作檢驗“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認馬克思主義”的試金石,也就是檢驗真假馬克思主義的試金石。(2)
我們黨在全國解放前夕,面臨著一個重大問題:我們應該建立一個什么樣的國家?這個國家的國體是什么?這是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毛澤東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總結中國人民幾十年革命斗爭積累起來的經驗,明確指出,我國必須實行以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在人民內部,實行廣泛的民主,而對反動派則實行專政,兩者密切結合在一起。他強調,對敵對勢力,我們決不施仁政。有人說,這是“極權政府”,毛澤東旗幟鮮明地指出,對反動派來說,千真萬確是這樣的,這一點應該寫進《憲法》。他說,人民民主專政“對于勝利了的人民,這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樣地不可以須臾離開的東西。這是一個很好的東西,是一個護身的法寶,是一個傳家的法寶,直到國外的帝國主義和國內的階級被徹底地干凈地消滅之日,這個法寶是萬萬不可以棄置不用的。越是反動派罵‘極權政府’,就越顯得是一個寶貝。”(3)
1956年,針對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有人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反對列寧主義的情況,毛澤東特地指出,“無產階級專政,現(xiàn)在非有不可,而且非繼續(xù)加強不可。否則,不能鎮(zhèn)壓反革命,不能抵抗帝國主義,不能建設社會主義,建設起來也不能鞏固。”列寧關于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決沒有像有些人說的那樣‘已經過時’。無產階級專政不能沒有很大的強制性。”(4)
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鄧小平提出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并把它規(guī)定為立國之本。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四項基本原則中的一項。他覺察到黨內有人為了顯示自己的“民主形象”、“開明形象”而不愿意講專政,有意無意地貶低無產階級專政,因而特地強調,無產階級專政這一條的地位“不低于其他三條”。他指出,“無產階級專政對于人民來說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歷史上最廣泛的民主。”“但是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決不是可以不要對敵視社會主義的勢力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我們必須看到,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敵特分子,有各種破壞社會主義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壞分子,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新剝削分子,并且這種現(xiàn)象在長時期內不可能完全消滅。同他們的斗爭不同于歷史上的階級斗爭(他們不可能形成一個公開的完整的階級),但仍然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或者說是歷史上的階級斗爭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遺留。對于這一切反社會主義的分子仍然必須實行專政。不對他們專政,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民主。這種專政是國內斗爭,有些同時也是國際斗爭,兩者實際上是不可分的。”“沒有無產階級專政,我們就不可能保衛(wèi)從而也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5)
鄧小平總結資產階級自由化泛濫的教訓,明確指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中為什么要有一條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只有人民內部的民主,而沒有對破壞分子的專政,社會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現(xiàn)代化建設搞成功。”(6)這是因為,“無產階級作為一個新興階級奪取政權,建立社會主義,本身的力量在一個相當長時期內肯定弱于資本主義,不依靠專政就抵制不住資本主義的進攻。堅持社會主義就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我們叫人民民主專政。”(7)“運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鞏固人民的政權,是正義的事情,沒有什么輸理的地方。”(8)
江澤民也指出:“對國際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對敵對分子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圖謀,對民族分裂主義勢力的分裂活動,對暴力恐怖活動,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刑事犯罪,對殘害生命和危害國家政權的邪教,對嚴重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腐敗現(xiàn)象等,我們必須依法堅決予以防范和打擊,用人民民主專政來維護人民政權,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這個問題上,要理直氣壯。我們社會主義政權的專政力量不但不能削弱,還要加強。在這個問題上,切不可書生氣十足。”(9)
事實證明,在當前條件下,人民民主專政確實是我們的不可以須臾離開的法寶。我國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是為實踐一再證明的客觀真理。
然而正是在這樣一個重大問題上,對于人民“須臾不可離開的法寶”,我國理論界不斷出現(xiàn)雜音。要求取消人民民主專政、實行所謂的“憲政”的種種言論屢見報端。記得2004年就有一場“民間修憲”的鬧劇,一幫子自由化分子十分活躍,又是召開研討會,又是上書中央,又是發(fā)表文章,中心意思就是要求把“人民民主專政”從《憲法》中刪去,改變我國國體,即改變我國政權的根本性質。這種輿論,一時間還頗為熱鬧。2008年年底,一批境內外自由化分子相互勾結,又炮制了一份所謂《08 憲章》,把西方資本主義的“民主、自由、人權、憲政”等等稱之為“普世價值”,要求我國放棄人民民主專政,實行資本主義的政治經濟制度。這類事情時隱時現(xiàn),從來沒有停息過。最近,圍繞王偉光同志《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并不輸理》一文,境內外勢力相互勾結,掀起了一場攻擊人民民主專政的風波,勢頭還不小??梢哉f,在我國改革過程中,尤其是在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要不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始終是我們同敵對勢力進行斗爭的一個焦點。捍衛(wèi)人民民主專政是一項迫切而現(xiàn)實的任務。
不可否認,在要不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問題上,在人民內部也有一些模糊認識,需要澄清。
有人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對立起來,仿佛人民民主專政是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相矛盾的。一位“著名經濟學家”說:“‘三個代表’意味著共產黨執(zhí)政基礎的擴大,包括個體戶、私營企業(yè)主在內的新出現(xiàn)的社會階層,都是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對他們的合法權益都要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現(xiàn)行憲法中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等規(guī)定,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另一位“著名法學家”則認為,“現(xiàn)在已經不是階級斗爭為中心的時代,也不是一個階級專另一個階級政的時代,”再提人民民主專政就不妥了。“專政是階級對階級的專政,顯然它與‘三個代表’的精神不一致。”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其實是不值得一駁的。人民民主專政本身就包含兩個含義:對廣大人民實行最廣泛的民主,而對敵對勢力實行專政。當年毛澤東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國,在現(xiàn)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政府,向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兇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只許他們規(guī)規(guī)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如要亂說亂動,立即取締,予以制裁。”(10)經過50多年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階級斗爭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人民的范圍和敵對勢力的范圍與1949年那個時候相比,都有很大變化,顯然人民的范圍在擴大,專政對象的范圍在縮小。但是毛澤東這段話的基本精神,仍然是適用的。共產黨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總不能代表那些一心想要推翻人民民主專政、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勢力的利益吧!現(xiàn)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情況下,共產黨執(zhí)政的社會基礎的確是擴大了,但不能把所有的人,不管是不是贊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人,都算作自己的執(zhí)政基礎。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人,是無論如何不能作為我們黨執(zhí)政的社會基礎的。既然階級斗爭還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人民民主專政就仍是必不可少的,而不是什么“不合時宜”的。
有人把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對立起來,仿佛講專政就妨礙了人民的民主權利。據他們說,“公民權利高于一切”,因此必須把人民民主專政改為“人民民主憲政”。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早就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強調民主與專政是統(tǒng)一的。他針對國內外關于“你們獨裁”的攻擊,理直氣壯地回答說:“可愛的先生們,你們講對了,我們正是這樣。中國人民在幾十年中積累起來的一切經驗,都叫我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或曰人民民主獨裁??傊且粯樱褪莿儕Z反動派的發(fā)言權,只讓人民有發(fā)言權。”(11)在階級社會里,“全民民主”是不會有的,對一個階級講民主,必然要對同它相敵對的階級講專政。在我國,只有絕大多數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夠對極少數敵人實行有效的專政;只有對極少數敵人實行專政,才能夠充分保障絕大多數人民的民主權利。事情的辯證法就是如此。
今天,我們要像毛澤東、鄧小平那樣,明確地、同時也是理直氣壯地回答那些企圖取消人民民主專政的自由化分子:我們決不能放棄人民民主專政,如果不對反社會主義分子實行專政,聽任、甚至縱容他們起來顛覆社會主義制度,人民就會喪失民主的權利。
看一看80年代末90年代初蘇聯(lián)政局劇變、制度演變的悲劇吧!那時戈爾巴喬夫提出,無產階級專政是反人道主義的、不民主的專制制度,“導致了專橫和無法無天”,要求“排除任何階級的專政”,放棄無產階級專政。在他的支持、縱容下,反共反社會主義的“非正式組織”如雨后毒蘑菇般冒了出來,他們公開地舉行反共反社會主義的集會、游行、示威、罷工、罷課,并在此基礎上成立反共政黨,逐步奪取政權(先是地方政權、后來是全國政權),而共產黨則在取消無產階級專政的思想指導下,不是針鋒相對地進行斗爭,而是一味妥協(xié)、步步退讓,最終釀成了亡黨亡國的悲慘結局。這一切恰恰是在“民主化”的旗號下發(fā)生的。然而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丟失了政權,就從根本上喪失了民主的權利。正是由于人民被剝奪了民主權利,社會主義制度遭到顛覆,俄羅斯在相當長時間里陷入了經濟下滑、政局動蕩、社會混亂、人民生活大幅度下降的局面。普京明確指出,這是20世紀最大的地緣政治災難。如果中國發(fā)生類似的事情,可以預料,其后果將更為嚴重。殷鑒不遠,我們應該認真吸取這個教訓。
有人舉出俄羅斯實行了多黨制、議會民主這一套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為例,說俄羅斯走上了沒有專政的“民主”道路。那是騙人的,需要的時候拿出來掩人耳目,一到“要命”時刻,一切民主外衣都可以拋開。1993年10月“炮轟白宮”的事件,人們記憶猶新。當議會反對派威脅到葉利欽的統(tǒng)治時,葉利欽就出動部隊包圍議會大廈(“白宮”),打死150多人,宣布解散最高蘇維埃,中止憲法。這不是赤裸裸的資產階級專政又是什么?
在階級社會里,沒有專政的民主,古今中外都找不到!對統(tǒng)治階級講民主,必然對被統(tǒng)治階級講專政。只有對奴隸實行專政,才能有奴隸主內部的民主;同樣,只有對勞動人民實行專政,才會有資產階級的民主。這是客觀的、必然的現(xiàn)象,不過資產階級學者往往故意掩蓋這一點罷了。民主與專政,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猶如一個硬幣的兩面一樣,誰也離不開誰,既沒有離開專政的民主,也沒有離開民主的專政。
有人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對立起來,仿佛人民民主專政是與構建和諧社會相矛盾的。這是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誤解。我們提出構建和諧社會,不僅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愿望,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大規(guī)模的群眾性的階級斗爭已經過去,對抗性的階級矛盾已不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社會矛盾大量的是人民內部矛盾,而人民內部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矛盾,因而從性質上說,是非對抗性的矛盾,它可以在社會主義制度的范圍內,通過民主的、協(xié)商的、說服教育的方式,按照“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予以解決。在非對抗性矛盾占主導地位、基本上消除了人與人之間的對立和沖突的社會主義社會里,就有可能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任務。
但是,這不等于說,人民民主專政就不需要了。一方面,不能不看到,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對抗性的階級矛盾仍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其中少數反社會主義勢力同人民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敵我矛盾。敵我矛盾必須用專政的方法來解決。對敵對勢力實行專政,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另一方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社會和諧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實現(xiàn)。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只是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礎,要把社會和諧變?yōu)楝F(xiàn)實,還需要做艱苦的工作,還需要正確處理各種矛盾。應該看到,和諧狀態(tài)是動態(tài)的、變化的,而不是靜止的、不變的。一個矛盾解決了,實現(xiàn)了和諧,新的矛盾又出現(xiàn)了,又需要去解決。正是在不斷出現(xiàn)矛盾、而又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中,社會主義社會內部的統(tǒng)一與和諧才能得到鞏固和發(fā)展。和諧,決不是意味著維持現(xiàn)狀,更不是否認矛盾、掩蓋矛盾;恰恰相反,只有承認矛盾,并揭露矛盾、解決矛盾,才能實現(xiàn)和諧。不敢正視矛盾,在社會矛盾面前縮手縮腳,掩蓋矛盾,讓社會矛盾積累下來,就有可能導致矛盾尖銳化,甚至使本來是非對抗性質的矛盾向對抗性矛盾轉化,這樣就不可能建設和諧社會??梢哉f,承認矛盾并正確加以處理,則和諧關系存;否認矛盾、回避矛盾,則和諧關系亡。
我們只有通過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才能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如果聽任矛盾積累和發(fā)展,尤其是聽任敵對勢力進行反共反社會主義活動,而不加以制止,那么必然像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蘇聯(lián)那樣,政局動蕩、社會動亂、階級斗爭尖銳化,最終導致人民的政權遭到顛覆,社會制度發(fā)生演變,哪里還談得上什么“構建和諧社會”!
最后有一個問題需要說一下。我們必須正確對待國體與政體的關系。我們在談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同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區(qū)別時,強調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絕不搞三權分立,明確這一點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就政治制度來說,國體是第一位的,政體是第二位的。人民代表大會制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實現(xiàn)形式,相對于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民主專政更是帶有本質性的東西。從當前斗爭的實踐來看,國內外敵對勢力不僅反對人民代表大會制,要求搞三權分立,而且把矛頭指向人民民主專政,并為此炮制了種種似是而非的“理論”,搞亂人們的思想。因此,聯(lián)系近年來敵對勢力制造的一系列事件,加強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宣傳和教育,是一項迫在眉睫的任務。
(作者是著名經濟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4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列寧選集》第3卷第13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502、150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35、3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68、16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5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7)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6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8)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9) 《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222、22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0)《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7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1)《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7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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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論壇所發(fā)作者文章,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北京論壇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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