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人民有信仰,國家才有力量》。文章的中心有兩點:一是突出追求精神和信仰。如文中說: “一個國家的強盛,離不開精神的支撐;一個民族的進步,有賴于文明的成長”。“ 物質貧乏不是社會主義,精神空虛也不是社會主義。發展起來的中國,對精神信仰、倫理道德、社會風尚的關注更甚以往,對主流價值和共同信仰的歸屬尤為強烈。……人生需要信仰驅動,社會需要共識引領,發展需要價值導航”。“歷史證明,一個國家和民族,貧弱落后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空虛。失去了理想信仰,內心沒有約束,行為沒有顧忌,再多的外部要求,也會“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丟失了主導價值,沒有了明確準則,沖破了道德底線,再豐裕的物質生活,也難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二是追求的精神和信仰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中引用十八大政治報告中的一段話即 “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然后指出,這三個倡導 “勾繪出一個國家的價值內核、一個社會的共同理想、億萬國民的精神家園,在全社會激發起強烈的共鳴。”“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的奮斗目標、中國夢的重要內涵,就是在尋求國家的價值內核、實現社會的共同理想、構建國民的精神家園。在這樣的意義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人生奮斗的夢想之舵,是中華民族的精神之鈣,是當代中國的興國之魂。”
筆者完全贊同文中第一個觀點。確實中國當代社會某些人單純追求經濟發展和物質享受而導致信仰缺失、精神匱乏的現象極其嚴重。可以說這種現象是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時期。黨和政府特別是各種媒體呼吁并采取多種措施重視信仰和精神追求的教育是完全必要和及時的。但問題是中國當代社會究竟倡導和煥發什么樣的信仰和精氣神?文章第二點突出強調應該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這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又簡要概括為24個字即“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之后,全國各大媒體、網站以及地方報刊都在顯著突出刊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24字12點內容。某些報刊還發表文章,反復闡明倡導這12點內容及其重要意義。這是筆者所質疑和不贊同的。
第一,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究竟什么關系?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源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明確提出的一個命題。當時解讀其基本內容包括四點即: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這一“命題”提出后,就曾經受到一些學者的質疑。“價值體系”應該包括許多內容,其解讀的四方面內容實質是“社會主義價值體系”。如果說這個體系中有其最主要最核心的內容,那么就應該表述為“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核心”,而不應該表述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價值體系”前加“核心”兩字組成的“核心價值體系”是一個不規范不科學的概念和命題。黨的十八大政治報告在繼續肯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這一概念的同時,又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概念。報告沒有直接指出這兩個概念的關系。2013年12月23日新華社播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中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根本性質和基本特征,反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高度凝練和集中表達。”實際上就是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核心。如果這樣理解,那么這兩個命題中都有“核心”一詞,前者又是后者的“核心”,豈不是概念重疊,玩弄文字游戲嗎?不僅不能夠正確認識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問題,反而把問題復雜化。即使按照《意見》中對這兩個命題的解釋,前一個命題既然是核心,其思想內容就要比后者簡要、
精煉、其特點和內容更為突出。而現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表述為24個字,12點內容,實際包括經濟、政治、文化、道德、法律等諸多社會因素。這實質是把“核心價值體系”具體化,因此怎么能夠說是“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呢?這種概念上的邏輯混亂現象怎么能夠幫助人們真正樹立社會主義的價值體系和價值觀呢?
第二,24字12點內容是“社會主義價值觀”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人們對事物的認識主要有真假判斷和善惡判斷。對事物的真假判斷稱為“真理”認識。對事物的善惡判斷就成為“價值”認識。真理認識是對事物即客體本來面目和本質的認識。價值認識是對事物即客體對人也即主體的需要的滿足程度的認識。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經濟學中的“價值”概念的客體主要是商品交換中的商品即物。只有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交換中作為勞動力的勞動者也成為特殊商品即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核心價值體系”中的價值概念不是經濟中的“價值”概念。這里所說的“價值”實質是人對人的價值。其價值客體可以是個人或群體甚至整個社會。其價值主體也可以是個人、群體或整個社會。因此其價值判斷或價值認識實質是對作為主體的個人或群體對客體的個人或群體的善惡認識。每個人或群體在社會角色扮演中既是主體也是客體。因此作為客體每個人及其群體時時刻刻都受到他人或群體的善惡評價,同時作為主體也時時刻刻在對他人、群體、社會做善惡評價。而這種善惡評價的內容和標準就是價值觀。任何時代都有任何時代的文化,文化本質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因此文化是具體的、歷史的。在階級社會中,對立階級的文化是不同的,經濟、政治占統治地位的統治階級的文化就是這個社會的主導文化,也是社會倡導的價值觀。一個社會倡導的文化和價值觀實質也是一個社會對人的善惡評價和做什么人的標準。文化內容是多方面的,價值觀也是多方面的,社會主義價值觀也是具體的、多方面的。應該說,所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揭示出來的24字12點內容確實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具體內容,但卻不是價值觀的核心或者說核心價值觀(“價值觀”概念既是單數,也是復數,因此“核心價值觀”與“價值觀的核心”可以等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要揭示社會主義價值觀中的最主要、最根本、最本質的內容,也是與其它社會特別資本主義社會價值觀的最本質、最主要的區別。而這24字12點內容卻沒有體現其最本質、最主要、最根本的內容。這12點內容中,前四點是照搬黨的基本路線中的社會主義發展總目標,宏偉巨大,但究竟如何實現這些目標,并沒有具體指出來。中間四點實際是照搬西方普世價值的概念。社會主義價值觀不反對這幾個概念,指出社會主義價值觀包括這些內容也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沒有真正突出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核心,就極其容易混淆在這幾個問題上兩種不同的價值觀的根本區別,甚至容易為某些人用資產階級的普世價值觀解讀社會主義的價值觀。最后四點內容實際是社會責任感和道德內容,但也很不完全。同時,這12點內容也沒有完全反映社會主義價值的其它重要內容,如實事求是精神、自力更生精神、艱苦奮斗精神、反抗斗爭精神、為人民服務精神、共產主義精神、助人為樂精神、英雄主義精神、國際主義精神、謙虛謹慎精神、勤儉節約精神、團結協作精神、自強不息精神、拼搏競爭精神等。因此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歸結為如此寬泛的12點內容不正確,而作為“社會主義價值觀”又不完全。這種概括無助于人們真正認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本質特征,也無助于人們確立真正的精神信仰和精神追求。
第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究竟是什么?
“社會主義價值觀”的系統化就是“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核心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指導。那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應該從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最基本原理中提煉、概括出來。同時,社會主義全部價值觀相互之間不是孤立的毫無聯系的,而是有內在的邏輯的聯系,那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應該是社會主義全部價值觀的邏輯起點和指導思想,并能夠邏輯推演和解讀其它全部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內容。依據這種思想,筆者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簡要歸結兩個基本內容即實事求是精神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首先是實事求是精神。馬克思主義以為的全部社會歷史理論的理論依據都是唯心史觀,因此其文化和價值觀本質上也是建立在唯心史觀和唯心主義思維方法基礎上的。馬克思主義全部理論是建立在唯物主義世界觀、唯物主義歷史觀、唯物主義認識論、唯物主義方法論的基礎上的。唯物史觀的最基本觀點是勞動實踐的觀點和方法。毛澤東把馬克思主義的全部唯物主義思想用中國化的語言概括就是實事求是。它不僅要求人們一切從實際出發,遵循、認識和掌握客觀規律性,而且要求在這個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去實踐,去實干。馬克思主義發現的社會主義一定要戰勝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趨勢和消滅私有制、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的理想目標都是建立在實事求是基礎上的。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實事求是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精髓,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的思想路線。同時也應該成為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核心,是評價一個社會、一個政黨、一個政府、一個部門、一個群體、一個人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善惡好壞標準之一。從這一思想出發,可以解讀中國共產黨人帶領中國人民實現社會主義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理想目標應該是建立在實事求是基礎上的,是建立在對社會主義發展的基本規律和中國的國情基礎上的,是建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正確指導下形成的。一切違背實事求是的虛假的所謂“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目標和夢想不是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即使這幾個社會發展的大目標是正確的,實現這些目標還需要全黨和全國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實實在在干出來,不講實干精神,只講大目標,大目標是實現不了的。從實事求是解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實際是用唯物史觀解讀。在唯物史觀看來,自由不是唯意志論中的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任意性,而是受歷史發展規律的必然性的支配和對歷史規律的認識和掌握,自由的主體是絕大多數人民,而不是少數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具體歷史的,不是抽象的,社會主義的自由、平等、公平、法治觀念是建立在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即公有制基礎上的,離開社會主義公有制度奢談什么“自由、平等、公平、法治”不是社會主義的價值觀,而是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同時,實事求是不僅是中國共產黨人政治路線的思想理論基礎,也是社會主義歷史階段做人的基本最基本的價值觀即說老實話、做老實人、辦老實事。同時要努力形成尊重實踐、尊重勞動、尊重勞動者,樹立勞動關榮、勞動者偉大、勞動致富的社會風尚。此外,反抗斗爭精神、謙虛謹慎精神、自強不息精神、拼搏競爭精神等可以從實事求是精神引伸和闡發出來。
其次是為人民服務思想。社會主義以往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是私有制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是以私有觀念為核心的價值觀。這種私有觀念在中國就表現為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人生價值觀。西方資產階級思想家提出和闡發了系統的“人本性自私論”的利己主義理論,并成為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亞當·斯密等人論證“看不見的手”和一系列“剝削有理”思想提供了價值理論依據。社會主義運動之前的即使參加政治運動的歷代人物其動機都是從為少數人的目的出發的。資本主義私有制在形成資產階級及其價值觀的同時,也產生其對立面即生產資料一無所有的無產階級及其大公無私的集體主義世界觀和道德觀念。自從社會主義運動以來,特別是馬克思主義指導的無產階級運動以來,就形成了兩種根本對立的價值觀體系。其中核心之一就是為什么人的問題。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運動。”,同一書中,也指出共產黨人的價值目標就是無產階級長遠和根本的利益。毛澤東把這一思想概括為“為人民服務”,并規定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宗旨。“為人民服務”思想的哲學理論依據就是馬克思主義的群眾史觀理論,其基本思想是強調歷史的創造者和根本動力是人民群眾,人民是國家的真正主人,共產黨人和一切社會公職人員是人民的公仆,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新中國成立以后,所有的國家機關都賦予人民的稱號,如人民政府、人民解放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政……。毛澤東在他最著名的《紀念白求恩》和《為人民服務》兩篇短文中對這一思想做了最深刻的闡發。集體主義、助人為樂等精神是“為人民服務”思想的又一種表述和具體化。從“為人民服務”思想也可以解讀其它所有的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內容。如“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本質上是從中國人民最大多數的根本利益出發的。這一根本利益也是根本立場。離開這一根本利益和根本立場,空談“富強”,最后導致人民創造的物質財富為少數人占有揮霍和貧富兩極嚴重分化。這種所謂“富強”不是社會主義價值觀內容,更不是核心價值觀。同時,從群眾史觀和為人民服務思想解讀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民主”,其民主的主體是絕大多數人,是多數人做社會主人的精神。其國家政權的性質是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不是“普適價值”理論中的“民主”,不是拋棄階級斗爭理論的“民主”。“文明”也不是全盤照搬歷史和其它國家的全部文明程度,而是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批判地繼承人類一切優秀的文明成果,并賦予社會主義時代的新的內涵和內容。簡單照搬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取得的文明成果并貼上社會主義的標簽不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內容。“和諧”也確實應該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內容,但“和諧”的本質是根本利益的一致,利己主義導致的根本利益的對立不可能作到“和諧”。“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社會主義價值觀也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前提,離開人民群眾的根本立場不可能實現社會主義的“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社會主義倡導的“愛國主義”本質上是“為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思想的具體化。不講“為人民服務”的所謂“愛國主義”不是社會主義的“愛國主義”價值觀。真正“為人民服務”導致的工作態度和待人準則必然是“敬業、誠信、友善”,那種自私自利的價值觀不可能做到“敬業、誠信、友善”。從“為人民服務”思想出發也可以引申和闡發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反抗斗爭、英雄主義、國際主義、謙虛謹慎、勤儉節約、團結協作、自強不息、拼搏競爭精神等等。
因此,“實事求是”和“為人民服務”思想才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真正核心和精髓。離開這兩點,就無法真正解讀12點內容,也無法展示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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