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的私有化,中國的歷史包袱是世界最重的國家之一,因為中國與蘇聯和其他很多國家不同,中國政府的國有財產等的來源問題一直是存在著沉重的歷史包袱的。
對于蘇聯等國家,歷史上財富是屬于君主的,在沒有君主立憲的情況下國家的普通人是沒有財產權利的,俄羅斯當年的沙皇曾經有短暫的君主立憲,然后就是被沙皇廢止了,由此導致了俄羅斯的革命,在革命當中沙皇一家是被殺光的,也就是說沒有誰是君主合法的權利繼承人,能夠繼承君主的財產權利,1905年俄國革命后,尼古拉二世通過了財政大臣的十月詔書,包括組織政黨、延申普選權、賦與國家杜馬作有中央立法權,即君主立憲制。但是二月革命時,尼古拉二世當時又已經廢除了君主立憲制,到十月革命,俄羅斯的沙皇沒有了,沙皇的后代也沒有了,俄羅斯國家取得了法定的財產所有權!這是俄羅斯實行公有制的基礎。而中國則不同,在清王朝皇帝退位之后,民國政府是進行過一次實際上的私有化的,中國的土地、礦產等財產是屬于私人的。再進一步的說是中國在歷史上是有過屈辱的被殖民的歷史,很多財產還屬于了外國資本,而俄羅斯等國卻沒有這樣的被殖民過程,外國人是無法主張其財產權利的。我們再進一步的講就是當年國民黨內戰是大量的借款,為了借貸把財產抵押給了外國猶太資本等,中國有錢人為了尋求財產保護也以抵押洋行的方式來進行,有關問題可以見本刊《環球財經》4月期的文章。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與他國不同,就是中國的原來的舊政府偏安臺灣,這個政府是一直存在的,這個政府一直是承認其所頒發的產權文件的法律效力的,這些都帶來了對于中國財產合法性來源的主張依據。
對于中國的歷史包袱,很多中國人是沒有充分認識的,國人基本上認為我們的歷史包袱已經在1945年取得抗戰勝利以后,各國廢除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的時候得到了徹底的解決,因為在當時各國一直同意廢除了對于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中國收回了鴉片戰爭以來所有的主權,但是我們在這里忽略的問題是中國政府收回了主權并不等于收回了在租界等地擁有財產權利的外國資產,主權是屬于公權的范圍,而租界內外的財產,比如土地、礦山等,并不會被收回,因為這是屬于私權的范圍,至于公權和私權是有怎樣的鴻溝,我想這個問題在中國的公知們大肆宣揚保護私權和防止公權侵犯私權的輿論當中,大家應當有所了解,但是此處的公權與私權的區別卻被公知們選擇性的失明了。
再一個大家覺得中國沒有歷史包袱的事情就是中國現任政府得到了世界各國的承認,中國政府成為了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中國得以加入聯合國,與美國和日本建交,中國與美國的聯合公報當中都明確規定了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所以大家認為臺灣是非法的政府,臺灣政府的產權等文件是不足慮的。但是在這里大家不要忘記的是西方國家承認你的政府是唯一合法政府,但是不意味著他們承認了你的政府行為是合法的!對于我們搞公有制,西方的資本主義世界是極端抵制和仇視的,在美國我們的公有制做法是違反其憲法的,甚至某些國家的共產黨還是非法組織,中國的打土豪分田地等行為美國政府在沒有修改美國憲法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承認你的合法性!
于此同時我們還要注意的另外一個非常通行的法律原則,那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西方主要是在上世紀70年代以后,中國搞了第三世界和美國陷于越戰泥潭的情況下,西方世界才承認了中國政府的合法性,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合法性,而我們的公有化運動在這個時候已經完成,在中國共產黨政府進行無產階級專政的時代,西方是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合法性的,也就是說依據中國公有化發生時的法律狀態,中國共產黨政府的合法性沒有被西方主要國家承認,如果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要求,所依據的法律是要以當時承認的政府的法律來進行的,這也是對于中國當前財產安全非常不利的狀態。
又有人提出了按照國際上的惡債不償原則,也就是說舊政府反對新政府的舊債是惡意債務,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是可以不予償還的。但是我們要注意到的是中國很多的借款是很難簡單的就被認定為惡債的,更有很多中國的公有化財產是來自于私產和私債,而不是舊政府的公債公產。我們還不能忘記的就是中國當年為了打敗日本侵略,也是借款很多的,雖然這些款項是舊政府的借款,但是卻不是舊政府的惡債。還有我們認定的外國對于中國的侵略歷史和經過侵略侵占的中國財產不予承認,只有日本、德國等是戰敗國在這個方面還有得說說以外,其他的西方主流國家雖然在二戰當中為了拉攏中國放棄了在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承認過他們對于中國的侵略是邪惡的和惡債,如果中國要把這些債務變成所謂的惡債,就必須要西方正式在國家政權層面承認其當年對于中國的戰爭是邪惡的,僅僅是輿論層面上承認無非成為法律依據是不夠的,更何況他們在輿論上也只有少量有良心的人士認可,就如他們把鴉片戰爭依舊叫做通商戰爭,掩蓋其販賣毒品的真相,這樣的承認在國際慣例上一般是要通過殘酷的戰爭才能夠實現的,中國未來有條件與西方列強打全球為敵的戰爭嗎?這樣的結果當今美國也做不到,再如當年的義和團一樣搞出來一個八國聯軍,那才是中國的災難。更進一步的是就算對于日本在華的私產,我們也是很難作為惡債的,原因就是按照波茨坦公告,中國要保障日本人的人權,這人權的內容就包括人的財產權,也就是私產要被保護,對此日本政府是可以代表日本人向中國主張的,由于中國免除了日本的戰爭賠款,這些問題才得以解決,因為戰爭當中雙方的私產損失等是在戰爭賠款當中計算的,你占有對方私產的份額要從賠款當中扣除的,所以中日的戰爭賠款問題本身不是那樣的簡單(對此問題本人的著作《霸權博弈》當中有詳細論述)
還有很多人認為時隔那么久,時效早已經過去,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時效只有2年,通過不斷的追索和時效中斷,可以不斷的延長但是超過20年則需要最高法院特別的認可,而中國這些財產的歷史包袱早已經是超過了20年,但是這個問題大家不要忘記的就是臺灣政府一直存在,臺灣政府一直承認其發行的產權證的有效性,并且這些產權文件是可以在臺灣過戶、交易和司法訴訟的,由于中國與臺灣的問題不解決和持續,這些產權文件的效力就是持續的,如果中國與臺灣統一了,這些問題肯定要放到談判桌上進行討論的,中國與美國建交的法律文件,在這里還留了口子,按照中美《建交公報》,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圍內,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系。也就是對于財產問題實際上是商務等問題被排除在外,更進一步的是在中國與臺灣達成了九二共識以后,中國也有所松動,那就是出臺了對于去臺人員的財產代管政策,這樣的政策下原來沒收的房產要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這個補償在中國房地產價格暴漲的情況下,當年的每平米600塊是不被接受的,而且去臺人員還要求土地所有權的權利!這里的典型案例就是2012年3月28日《新聞晚報》等張靈甫遺孀向南京索還解放前房產30年未果的報道。雖然張靈甫是抗戰名將,是對于民族有功人員,但是他也確實是直接反對現政府進行一線作戰并被擊斃的核心成員,是夠得上戰犯級別的人物,如果他的房子能夠給他的遺孀,那么這幾十年來的時效肯定是不存在了,前面所謂的惡債不償也是不存在了,只要此例一開,中國公有制的大量財產都要受到原有財產業主的主張,歷史包袱是非常沉重的。另外從美國的湖廣鐵路案件也可以看到,即使是清政府的負債,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債主對于中國提出主張后,美國法院也是認可這樣的時效的。
最后就是很多國人認為對于善意所得是需要保護的,物權法上對于善意所得也是有明確的保護規定的,世界各國對于善意取得也是依法保護的,但是問題是這些財產是很難被認定為善意所得的,這里面的原因就是善意取得受到保護的根本在于善意取得者得到的物權是合法的,只不過是取得的過程當中是非法的,而且這個非法的取得過程當中現有的物權人是善意的,但是如果物權本身就是非法和不存在的,善意取得就無法成立了,因為這樣的情況就是合法的物權還在原有人的手中,善意取得人怎么能夠僅僅因為是善意的就能夠剝奪原來所有人的產權呢?因此在產權原始來源誰具有合法性,誰的物權是合法的,問題出現爭議的時候,事實上是不存在善意所得的!再深入一步的就是中國人民取得物權是來自現政府和共產黨,人民取得的財產很多是無償取得的,就如當年無償分配的土地,有些人討論的私有化也是把公有財產無償分配給國民,這樣的無償取得也是難以被定位善意取得的,我們人民的產權的合法性來自于現政權和黨領導的公有制的合法性,如果中國私有化使得公有制的合法性得到質疑,則私有制也就成為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所以說中國的私有化是有大量的歷史包袱的,在中國走公有制道路是沒有選擇的,對于這樣的背景需要大家更加深入的認識。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