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主義不容篡改——二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
按:該文是對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系列評論的第二篇。它以《列寧從未提出“‘國家辛迪加’模式” ——二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為題,發表于中國經濟規律研究會會刊《管理學刊》(雙月刊)2011年6期。現轉發原文(標題、個別文字與《管理學刊》發文不同)。
文章摘要:本文是對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系列評論的第二篇。基本觀點如下:
——列寧從不承認有一個先驗的、普適性的“社會主義模式”,更沒有去制造這么一個怪物。
——列寧曾借用“國家辛迪加”的比喻,表達了在社會主義革命成功后,將努力實現馬克思說的 “人民管理制”,亦即走向“自由人聯合體”的理想。這與吳敬璉杜撰的列寧“‘辛迪加’模式”風馬牛不相及。另外,吳敬璉對“辛迪加”的理解、應用也偏離了其本意。
—— “十月革命”以后,列寧在俄國開創了建設社會主義的進程,并沒有來得及完成這一工作。他何來一個“‘國家辛迪加’模式”的蘇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
——列寧提出新經濟政策﹐建立公有制等多種所有制并存、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對外開放的混合經濟體制﹐以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創舉,重要性遠遠超過列寧認為僅僅是“臨時的辦法”的、短期的“戰時共產主義”。吳敬璉抑前揚后,是不公正和有特殊目的的。
——吳敬璉否定列寧的國家學說,在經濟上的目的是否定社會主義的“國家所有制”,為全面私有化鳴鑼開道;而在政治上則是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為實行“西化”的“憲政民主”服務。
前言
在《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以下簡稱《教程》)中,吳敬璉在否定所謂的馬克思、恩格斯的“大工廠”模式以后,[1]故技重演,又把自己杜撰的蘇聯“‘國家辛迪加’模式”強加在列寧身上,并以此批評“列寧的‘國家辛迪加’模式”,是與馬克思、恩格斯的“大工廠”體制一脈相承,但更落后,缺乏西歐社會主義“自由人的聯合體”的理想和民主傳統,太“專政”,太“國家壟斷經營”了,使“公有制的學說發生了變形”。[2]
實際上,兩個非常簡單明了的歷史事實是:第一,列寧從來不承認有一個事先存在的具有普適性的“社會主義模式”,更沒有去制造這么一個怪物。第二, 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列寧只是在俄國開創了建設社會主義經濟的進程,初步探索了有關路徑,并沒有來得及完成這一工作。在此意義上說,列寧何來一個“‘國家辛迪加’模式”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讓后人來評頭品足、說三道四?
當然,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借用“國家辛迪加”的比喻,表達了在社會主義革命成功后,絕大多數人民將參加國家管理,努力實現馬克思說的巴黎公社式的“人民管理制”,[3]亦即走向“自由人聯合體”的理想。[4]但這與吳敬璉杜撰的所謂“計劃經濟體制”“模式”風馬牛不相及。而且,列寧的這種想法里并不缺乏西歐社會主義的理想和民主傳統。
吳敬璉還說,列寧和蘇維埃政權以“‘戰時共產主義’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的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5]這是“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6]這更是無中生有。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由內戰和協約國武裝干涉引發的“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在列寧那里只是曇花一現的“臨時的辦法”[7]。因為,列寧很快就根據戰事平息的變化,開始重新實施1918年春天已經提出的利用市場經濟機制的新經濟政策(當時稱為“國家資本主義”政策),搞了改革開放,建立了公有制等多種所有制并存、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對外開放的混合經濟體制,以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但吳敬璉違反歷史事實,把這個“臨時的辦法”無限拔高,樹立成“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加以貶低,這是非常不妥當的。另外,戰時共產主義時期蘇聯還沒有成立,哪里能夠出現一個“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8]
至于吳敬璉拾人牙慧,[9]指責在“十月革命”之后,列寧沒有讓國家立即走向“消亡”和“無產階級專政”厲害的問題,[10]那也是當時國內階級斗爭激烈和全世界資產階級殘酷圍剿新生革命政權的必然產物,——在這種殘酷的、你死我活的階級斗爭環境中,難道為了贏得幾個人日后的喝彩,列寧和無產階級專政就應當像面條一樣軟弱可欺、俯首稱臣?而蘇維埃“國家”應當 “自行消亡”,——這對當年瘋狂反抗的地主資產階級和協約國軍隊來說,豈不是正中下懷嗎!
所以,吳敬璉在《教程》里關于列寧建設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分析內容相當混亂,沒有做到實事求是。吳敬璉的這些做法,無非是想說明,列寧根據不合理的“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和‘社會大工廠’模式”,[11]進一步主張更不合理的“‘國家辛迪加’模式”;[12]并以“‘戰時共產主義’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的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13]于是,在《教程》里,從一開始俄國——從而也就是世界——出現社會主義建設就是荒誕不經的空想和毫無意義的多余行為。這方面,列寧是“始作俑者”。馬克思、恩格斯之后,社會主義者一代不如一代。但這是僅僅是吳敬璉的杜撰。杜撰不是真歷史。
以下,我們一起走近列寧的社會主義建設學說和蘇維埃政權的歷史,看看曾經發生過的那些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社會主義沒有普適性“模式”
列寧并不認為馬克思、恩格斯有一個普適性的“社會主義模式”,至于所謂的“ 大工廠”模式就更不存在了。相反地,列寧和馬克思﹑恩格斯一樣﹐認為現實世界中的革命離不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和適時的創造性。
“十月革命”前,在《論對馬克思主義的諷刺》中,列寧就指出:
“所有民族都要達到社會主義,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所有民族達到社會主義的方式并不完全一樣,每個民族都會給民主的每一種形式、無產階級專政的每一種變形、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每一種速度加進一些特點。”[14]
“十月革命”以后,在闡述新經濟政策的《論糧食稅》一文中,列寧也明確地說過:
“至于變革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馬克思既沒有束縛自己的手腳,也沒有束縛未來的社會主義革命活動家的手腳,他非常懂得變革時會有怎樣多的新問題發生,在變革進程中整個情況會怎樣變化,在變革進程中整個情況會怎樣頻繁而劇烈地變化。”[15]
在這方面,列寧領導的“十月革命”本身就是一個創舉。例如,當有人說:
“俄國生產力還沒有發展到足以實現社會主義的水平。”[16]
列寧回答道:
“既然建設社會主義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雖然誰也說不出這個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怎樣,因為這在各個西歐國家都是不同的),為什么我們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達到這個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農政權和蘇維埃制度的基礎上追上別國的人民呢?”[17]
這樣一個非常了解馬克思主義和歷史辯證法、并身體力行的列寧,怎么會如吳敬璉說的,居然會去事先制造出一個什么“模式”來束縛自己和別人呢?
退一步說,就是一度有一個所謂的“模式”或“設想”,歷史上善于適時變通的列寧也不會用它來束縛自己和別人。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一方面吳敬璉可能有一點像列寧批評的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分子一樣:
“他們都自命為馬克思主義者,但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了解卻迂腐到了極點。馬克思主義中有決定意義的東西,即馬克思主義的革命辯證法,他們是一竅不通的。馬克思說革命時期要有極大的靈活性,就連馬克思的這個直接指示他們也完全不了解。”[18]
另一方面,如果自命了解馬克思列寧主義,并對其橫加批判的吳敬璉是明知故犯,且還要杜撰,——如列寧所說,——“使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基礎和基本原理受到了來自截然相反方面的曲解”,陷入信任“危機”,[19]那就是學術立場和道德問題了。
二、“辛迪加”是比喻 “人民管理制”
“十月革命”前,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借用“辛迪加”這一比喻表達的原意是,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以后,應當實現馬克思說的巴黎公社的“人民管理制”。這與吳敬璉說的所謂“辛迪加”是“一家由政府壟斷經營的大公司”[20]體制沒有任何關系。
辛迪加的原義﹐就是一些獨立法人企業自愿組成的壟斷聯合體﹐根本不能視同為“一家”“工廠”或“大公司”。[21] 所以﹐吳敬璉曲解列寧的原意﹐ “望文生義”得不是地方。
由吳敬璉自己定義的列寧“‘國家辛迪加’模式”﹐從根本上就違背了列寧的原意。吳敬璉這樣寫道﹕
“列寧在他寫于十月革命前夕的著作《國家與革命》中把社會主義經濟比擬為一家‘國家辛迪加’(the state syndicate),即一家由政府壟斷經營的大公司。他說,在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里,‘全體公民都成了國家(武裝工人)雇用的職員,全體公民都成了一個全民的、國家的’辛迪加‘的職員和工人’,‘整個社會將成為一個管理處,成為一個勞動平等和報酬平等的工廠’”[22]
但是﹐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在特定意義上使用“國家的‘辛迪加’”這種比喻性表達時﹐根本就沒有說﹐也沒有做出任何暗示說﹐這種“辛迪加”將是“一家由政府壟斷經營的大公司”。
因為﹐以分析壟斷資本主義而聞名于世的列寧完全知道﹐嚴格意義上說﹐辛迪加只是一種壟斷組織形式﹐而不是工廠、企業或公司。“參加辛迪加的企業﹐在生產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自己的獨立性﹐但是喪失了商業上的獨立性﹐銷售商品和采購原料由辛迪加總辦事處統一辦理。其內部各企業間存在著爭奪銷售份額的競爭。”它并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大工廠或“大公司”。[23]
而列寧接著說的“整個社會將成為一個管理處﹐成為一個勞動平等和報酬平等的工廠”﹐也根本沒有吳敬璉說的這就是“一家由政府壟斷經營的大公司”的意思。
因為﹐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借用“辛迪加”比喻的原意在整個章節中是非常清楚的。它不過是說﹐在資本主義創造的前提下﹐社會主義經濟的管理將由于大多數人民參與進來﹐自己進行管理和監督。只是在這個意義上﹐“辛迪加”作為一種由各個獨立身份的法人企業參與共同管理的聯合體﹐才被列寧所借用。他說的“工廠”也是一種比喻。聯系該比喻的前后文﹐其實也是說﹐這個“工廠”將由大多數人民自己來進行管理和監督。
列寧有關論述的原文較長。但為了澄清吳敬璉的不當說法﹐我們只好大段摘要如下﹕
“如果真是所有的人都參加國家的管理,那么資本主義就不能支持下去。而資本主義的發展本身卻又為真是‘所有的人’能夠參加國家管理創造了前提。這種前提就是:在許多最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中已經達到了人人都識字,其次是千百萬工人已經在郵局、鐵路、大工廠、大商業企業、銀行等等社會化的巨大復雜機構里,‘受了訓練而養成了遵守紀律的習慣’。
在這種經濟前提下,完全有可能在推翻了資本家和官吏之后,在一天之內立刻著手由武裝工人、普遍武裝的人民代替他們去監督生產和分配,計算勞動和產品。……
計算和監督是把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調整好’,使它能正確地進行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條件。在這里,全體公民都成了國家(武裝工人)的雇員,全體公民都成了一個全民的、國家的‘辛迪加’的職員和工人。全部問題在于要他們在正確遵守工作標準的條件下同等地工作,并同等地領取報酬。對這些事情的計算和監督已經被資本主義簡化到了極點,成為一種非常簡單、任何一個識字的人都能勝任的監督和登記的手續,……
當大多數人民到處開始自己來進行這種計算,對資本家(這時已成為職員)和保留著資本主義惡習的知識分子先生們實行這種監督的時候,這種監督就成為真正包羅萬象的、普遍的和全民的監督。那時他們就絕對無法逃避這種監督,就會‘無處躲藏’了。
整個社會將成為有一個管理處,成為一個勞動平等、報酬平等的工廠。
但是,無產階級在戰勝資本家和推翻剝削者以后在全社會推行這種‘工廠’紀律,決不是我們的理想……最終目的,而只是為了徹底肅清社會上資本主義剝削制造成的丑惡現象,并且為了繼續前進所必需的一個階段。” [24]
而在這之后的下一個階段﹐列寧繼續寫道“……因為當所有的人都學會了管理﹐實際上都是自己來管理社會生產”等條件出現的時候﹐“到那時候﹐從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過渡到它的高級階段的大門就會敞開﹐國家也就會完全消亡了”。[25]
再清楚不過了﹐在《國家與革命》關于社會主義經濟的論述中﹐列寧使用“辛迪加”﹑“工廠”的比喻﹐根本就與吳敬璉強加于列寧頭上的什么社會主義經濟是“一家由政府壟斷經營的大公司”毫無瓜葛。
因為﹐第一﹐如上所述﹐辛迪加的定義不是“一家”工廠、企業和公司﹐吳敬璉把它們視為一體﹐用來曲解列寧的社會主義思想﹐在語言和邏輯上不通。
第二﹐在這里﹐列寧使用“辛迪加”強調的內容與吳敬璉完全相反。列寧認為﹐在開始建立社會主義經濟時﹐應當“在推翻了資本家和官吏之后﹐在一天之內立刻著手由武裝工人﹑普遍武裝的人民代替他們去監督生產和分配﹐計算勞動和產品”﹐即實現馬克思總結巴黎公社經驗時說的“人民管理制”。這里的人民不是一盤散沙﹐而是組織起來的武裝的人民﹐即是人民的“自由聯合體”﹐類似資本家的自由聯合體 ——“辛迪加”。
第三﹐這時勞動者的社會將是由勞動者自我管理的、自我雇傭的、勞動平等和報酬平等的﹑有紀律的新社會。而僅僅是在“勞動平等﹑報酬平等”這個有限的特定意義上﹐列寧才偶爾將其比喻為“工廠”。同時,列寧為了預防有人誤解,還特別明確地做出了如下解釋,“在全社會推行這種‘工廠’紀律﹐決不是我們的理想……最終目的﹐而只是為了徹底肅清社會上資本主義剝削制造成的丑惡現象﹐并且為了繼續前進所必需的一個階段”。 [26]
第四﹐歷史表明﹐“十月革命”勝利后﹐除了因對付戰爭威脅“臨時”搞過戰時共產主義之外,列寧和蘇維埃政權在強調要實行嚴格的勞動紀律的同時,并沒有去建立一個碩大無朋的俄國“工廠”﹐而是一個有五種經濟成分和市場經濟的“新經濟政策的俄國”。[27]
當然﹐這里還需要讀者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有關的分析已經表明﹐吳敬璉杜撰的馬克思﹑恩格斯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大工廠”模式是不存在的。[28]在評論列寧時﹐他還繼續說這個虛偽的“大工廠”問題﹐[29] 并將其與列寧的“國家辛迪加”模式聯系在一起批判﹐無疑是在含沙射影﹐強調列寧主義的來源不切實際。例如﹐他這樣寫道﹕
“列寧(Vladimir Ilyich Lenin,1870-1924)的社會主義模式既源于馬克思的理論,又有自己的特點。它突出的方面,就是引入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強制力量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組織者和管理者。這一變化使蘇式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避免了馬克思的‘社會大工廠’和‘自由人聯合體’的設想所具有的理想主義色彩,但同時也由于這一模式中隱含的東方式‘國家主義’而偏離了西歐的社會主義傳統。”[30]
在這里﹐由于馬克思﹑恩格斯的“大工廠” 模式是吳敬璉杜撰的﹐所以﹐他根據這個杜撰來對列寧進行指責﹐并沒有任何來自馬克思主義和事實的根據。
至于吳敬璉進一步以此為據﹐說列寧的“國家辛迪加”及其社會革命實踐﹐強化了國家作用﹐破壞了馬克思“大工廠”模式的“理想主義色彩”和“西歐的社會主義傳統”﹐則更是空穴來風。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關于實現馬克思“人民管理制”的論述里﹐難道沒有社會主義民主和“自由人聯合體”的“理想主義色彩”﹖他關于實現人民管理社會經濟的論述﹐難道與西歐法國巴黎公社的“人民管理制”不是一脈相承﹖難道中國那幾個脫離最大多數工農兵群眾﹐一天到晚主張私有化﹑自由化﹑憲政民主的“精英政治”﹐并不遺余力地反對所謂“民粹主義”和“爭論”的經濟學家、法學家和媒體們﹐才是民主的“西歐的社會主義傳統”的天然繼承人﹖
再者﹐這里吳敬璉還繼續莫名其妙地將“大工廠”模式與“自由人聯合體”相提并論。仍如我在一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中所述﹐這是一種在學術概念和邏輯上自相矛盾、不能成立的說法。[31]
總之﹐由于吳敬璉的馬克思 “大工廠”模式本身是杜撰的產物﹐所以﹐他以此為依托﹐進一步去指責列寧的這些話﹐依據的到底是什么理論標準和價值標準﹐有待于他自己進一步說清楚。
三、“戰時共產主義”是“臨時的辦法”
列寧在新經濟政策中﹐提出了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對外開放的重大政策選擇﹐以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用今天的話說﹐這就是他提出了可以利用“混合經濟模式”來實際地建設社會主義的思想。而且﹐這與馬克思主義奠基人的有關思想在歷史和理論邏輯上是息息相關﹑互為支持﹑交相生輝的。至于“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列寧說﹐它僅是“臨時的辦法”。[32] 吳敬璉卻說﹐“‘戰時共產主義’﹕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33] 這是吳敬璉杜撰的歷史和理論﹐是在曲解列寧主義。
新經濟政策是歷史上第一次建設社會主義經濟的重大實踐﹐影響深遠﹐是列寧和蘇維埃政權的創舉﹐所以﹐在社會主義的歷史上它是不能被忽略的。但是﹐吳敬璉在《教程》里僅僅強調了所謂蘇維埃俄國時期的“戰時共產主義”形式的“計劃經濟”模式﹐并將其拔高為“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而對真正的蘇維埃俄國(后來是蘇聯)實行的新經濟政策則輕描淡寫﹐這是非常片面的﹐是對列寧主義和歷史的閹割和曲解。
另外﹐在歷史上﹐當列寧和蘇維埃政權實行戰時共產主義時期﹐蘇聯還沒有成立。1917年“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政權是工農蘇維埃政府﹐它還不是蘇聯。蘇聯是于1922年12月由俄羅斯﹑外高加索﹑烏克蘭和白俄羅斯聯合成立的。這時列寧和蘇維埃政權已經在實行新經濟政策﹐利用它向社會主義過渡﹐戰時共產主義政策被放棄了。在此意義上講﹕
第一﹐戰時共產主義時期﹐蘇聯都沒有﹐哪里就來了一個“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即“計劃經濟體制”﹖
第二﹐蘇聯時期﹐戰時共產主義已經不復存在﹐哪里又能夠來一個以它為內容的“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
第三﹐列寧只是在俄國開始建設社會主義經濟時﹐提出了利用新經濟政策向社會主義過渡。但列寧沒有來得及完成這一工作。在這個意義上說﹐列寧時期并沒有建成社會主義社會。既然如此﹐在列寧時期﹐哪里又有一個吳敬璉說的“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存在呢﹖
我們來進一步仔細看看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后歷史的本來面貌。
“列寧還在1918年春天就制定了新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指國家資本主義政策 — 引者注)。但這些原則的實行為武裝干涉所中斷。直到三年以后﹐蘇維埃才有可能重新宣布這一政策并把它徹底實行。”[34]
至于在這“三年”期間﹐吳敬璉所謂的列寧和蘇維埃政權“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或什么“‘國家辛迪加’模式”﹐或什么“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其實都是指列寧和蘇維埃政權迫于戰爭和經濟破壞而采取的戰時共產主義政策。
1938年由聯共(布)中央特設委員會編﹑聯共(布)中央審定的《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根據列寧的觀點和事實指出﹐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在1918-1920年期間的國內戰爭和協約國武裝干涉中﹐蘇維埃國家“被迫采取的”特殊政策。該書指出﹕
“蘇維埃國家為了國防的需要﹐當時不得不按余糧收集制收集農民的所有余糧。不實行余糧收集制﹐不實行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國內戰爭就不可能獲得勝利。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由于戰爭和武裝干涉而被迫采取的。”[35]
在歷史上﹐列寧也從來沒有把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定義為社會主義經濟的一種常態﹐更不是什么“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36] 相反地﹐列寧一直認為﹕
“它(指戰時共產主義政策 — 引者注)不是而且也不能是適應無產階級經濟任務的政策。它是一種臨時的辦法。”[37]
一個“不是而且也不能是適應無產階級經濟任務的政策”﹐“一種臨時的辦法”﹐吳敬璉再妙筆生花﹐我們也看不出他又有什么理由將其稱為“世界上的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38]
四、新經濟政策影響深遠
到1920年底﹐戰爭基本平息﹐情況發生了變化﹐1921年初列寧和俄共(布)就正式決定放棄戰時共產主義政策﹐轉向實行新經濟政策﹐搞改革開放﹐實行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對外開放、有計劃的“市場制度”﹐[39] 以向完全的社會主義社會過渡。
《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也描述了這一重大轉變﹕
“黨中央委員會﹑黨中央委員會中的列寧多數清楚地知道﹐在戰爭結束并過渡到和平經濟建設以后﹐沒有理由再保持由戰爭和封鎖的情況所造成的規定太死的戰時共產主義制度。……第十次代表大會通過了關于從余糧收集制過渡到糧食稅即過渡到新經濟政策的極其重要的決議。”[40]
當然﹐此處需要明確的一點是﹐這只是列寧和俄共(布)決定利用新經濟政策建設社會主義﹐而不是在建設什么“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列寧對此曾明確指出﹕
“新經濟政策使……社會主義建設形式的改變﹐是由于目前共產黨和蘇維埃政權在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全部政策上﹐正在實行特殊的過渡辦法﹐在許多方面采取和以前不同的方式﹐用所謂‘新的迂回方法’來奪取一些陣地﹐實行退卻﹐以便更有準備地再轉入對資本主義的進攻。”[41]
這種所謂的“過渡”性政策﹐是列寧,—— 在吳敬璉所謂的“戰時共產主義”的“計劃經濟”模式后,—— 更為重要的經典選擇。它對蘇維埃經濟和政策的重大影響﹐一直延續到1936年蘇聯新憲法通過時期﹐[42] 前后長達15年左右﹐遠遠超過“戰時共產主義”屈指可數的時間。它的中止﹐完全是由于其過渡性的政策目標已經基本實現。[43]
在這之后﹐在斯大林和聯共(布)的領導下﹐列寧新經濟政策中關于發展對外貿易﹑利用外資﹑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利用商品貨幣關系﹑經濟核算﹑關心個人利益﹑反對平均主義等內容﹐仍然以新的形式在繼續發揮作用﹐并沒有像水蒸汽一樣銷聲匿跡。[44] 就是在近百年后的今天﹐我們無論在討論所謂的“斯大林體制”﹐還是在討論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對它所具有的初創性的巨大啟迪作用和影響也不能有絲毫的忽視。鄧小平在考慮中國改革開放時﹐對它也念念不忘。[45]
但是﹐為了證明列寧的唯一主張就是“‘國家辛迪加’模式”或“戰時共產主義”的“計劃經濟”“模式”﹐吳敬璉除了通過小標題突出無中生有的“列寧的‘國家辛迪加’模式”以外﹐[46] 對列寧的新經濟政策則輕描淡寫﹐沒有進行應有的分析和評價﹐也沒有再去拔高為“社會主義模式”。但他卻言之鑿鑿地評價道﹐“蘇維埃政府就以‘戰時共產主義’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47]
如前所述﹐把列寧說的因“極度貧困﹑經濟破壞和戰爭所被迫采取的特殊政策‘戰時共產主義’”[48]即 “臨時的辦法”﹐把一個“不能是適應無產階級經濟任務的政策”﹐把一個聯共(布)認為因“規定太死”不適合和平建設時期的政策﹐無限拔高為“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吳敬璉在這里離開列寧的原意有十萬八千里﹐離開蘇聯歷史的原貌就更加遙遠了。
吳敬璉在評價“戰時共產主義”和“新經濟政策”時﹐如此的厚此薄彼﹐是不公正和有目的的。因為﹐從邏輯上看﹐一旦他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在國家政權掌握‘經濟命脈’的條件下﹐蘇維埃政府恢復了市場制度”的“新經濟政策”﹐[49] 那么﹐他就會面臨幾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
第一﹐列寧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通過“戰時共產主義”建立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之后﹐為什么不久就又開始致力于改革開放﹐建設多種所有制并存的﹑有計劃的“市場制度”﹖與前者相比較﹐這是不是“世界上的”第二個“新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模式”﹖
或者﹐準確地看﹐這是不是說﹐蘇俄是第一個利用市場經濟來建設社會主義的國家﹖在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道路上﹐列寧是不是第一個吃下“市場經濟”螃蟹的偉大先行者﹖
進一步的問題是﹕在中國若干徒有虛名的“X市場”先生之前許多年﹐社會主義思想史和建設史上﹐是不是就已經有了一位偉大的先行者“弗拉基米爾?伊里奇?列寧市場”先生﹖
第二﹐這兩個所謂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模式”中﹐到底哪一個才是列寧經過比較鑒別以后﹐最后酌情選擇﹑并長期發揮了巨大作用的﹐實質上是“社會主義建設形式”(列寧語)的所謂“社會主義經濟模式”﹖
第三﹐按照出臺時間先后的順序﹐以及實施時間長短和效果比較﹐難道被列寧很快就放棄了的“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即“臨時的辦法”的“戰時共產主義”的“國家辛迪加”﹐竟然是列寧最后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選擇﹖并且﹐需要吳敬璉在近百年后來無限拔高﹐以證明列寧的“空想社會主義”﹖
不幸的是﹐事實恰恰相反。當年列寧和俄共(布)審時度勢的最初選擇和最后選擇﹐是在短期內就放棄了吳敬璉所謂的“戰時共產主義”的“計劃經濟”或“國家辛迪加”﹐并大步地走向了列寧1918年初就提出的“國家資本主義”﹐即新經濟政策主張的“市場制度”。而且﹐其效果顯著﹐影響深遠且廣大。[50]
于是﹐在這個歷史事實面前﹐吳敬璉刻意要突出的列寧僅僅以“戰時共產主義”形式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即“‘國家辛迪加’模式”的杜撰就破產了。而他之所以輕描淡寫列寧的“新經濟政策”﹐則是價值取向決定﹐要證明列寧不行﹐證明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一開始就不行。而近百年后的“X市場”先生們才行﹗但是﹐列寧新經濟政策在社會主義歷史上的重要性不是可以任意貶低的。
當然﹐嚴格地在列寧主義的理論框架內評論﹐新經濟政策只是當時的一項非常重要的長期政策﹐是列寧說的“社會主義建設形式”﹐而不是一種“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模式”。在它的引導下﹐形成了開放的、多種所有制成分并存的經濟格局和一定的市場調節范圍。但它只是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的政策﹐是一個特定的過渡階段。因此﹐在這個階段中﹐一方面政策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包括外商投資)和小農經濟的發展﹐開放了一定范圍內的自由貿易等﹐“國退私進”﹔另一方面﹐由于這項政策最終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經濟﹐所以﹐蘇維埃政府也根據國內外形勢的需要和這一政策的最終目標﹐適時發動了農業集體化運動﹐促進了國有工商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進程﹐“國進私退”,集中力量辦大事,以加快實現趕超戰略,增強工業和國防力量,應對日益增加的戰爭威脅。并且﹐蘇維埃政府后來也達到了新經濟政策所要求的建立社會主義經濟的制度目標﹐即終究是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了主體地位。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評論﹐按照列寧和斯大林的原意﹐是不能說新經濟政策形成了一種“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模式”的。至多能說的是﹐它是一種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的“模式”。否則﹐面對1936年斯大林宣布蘇聯“基本上實現了社會主義﹐建成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事實﹐人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在這里﹐如果我們再考慮到馬克思、恩格斯關于過渡時期利用不同所有制形式和商品貨幣關系來建設社會主義的觀點﹐[51]可以說﹐從社會主義思想史的角度評價﹐列寧的“新經濟政策”要求在建設社會主義中﹐實行多種所有制和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思想﹐也不是一種純粹的首創。但在實踐和更豐富的思想、政策細節中﹐正是列寧和蘇維埃政府的首創精神﹐使得馬克思、恩格斯的有關設想得到了驗證和發揚光大。
五、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迷信”
吳敬璉憑借杜撰的“國家辛迪加”模式﹐進一步批判列寧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迷信”﹐在理論上是無的放矢﹐在經濟和政治上是有害的。
吳敬璉寫道:“列寧……把社會主義經濟比擬為一家‘國家辛迪加’,……國家的引入,使馬克思主義關于公有制的學說發生了變形。在列寧以前 馬克思主義者對‘國家迷信’嗤之以鼻。他們認為,‘國家再好也不過是在爭取成為階級統治的斗爭中獲勝的無產階級所繼承下來的一個禍害’,……恩格斯說,在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以后,‘國家真正作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個行動,即以社會的名義占有生產資料,同時也是它作為國家所采取的最后一個獨立行動。那時,對人的統治將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而列寧和他的后繼者把國家的作用提升到極高的地位 把國家所有制看作社會主義唯一的經濟基礎,與馬克思和恩格斯設想的‘自由人聯合體’是全然不同的。……蘇維埃政府就以‘戰時共產主義’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的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52]
毫無疑問﹐“馬克思主義者對‘國家迷信’嗤之以鼻”。任何一個稍微了解《國家與革命》內容的人還知道﹐列寧也不例外。吳敬璉以這種問題去污蔑列寧,是找不到任何真正的理論根據的。
結合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際情況﹐真正的馬克思列寧主義者認為﹐國家的消亡不是無條件的。人們必須正確地回答﹐在什么條件下才能實現國家消亡。反過來的一個邏輯提問是﹐在什么條件下﹐可能國家力量還需要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拒絕無政府主義者的教義﹕社會主義革命應當不問前因后果﹐以滅此朝食的激進主義態度來否定和消滅國家。
對此﹐在《論權威》一文中﹐正是直接批判了“國家迷信”[53] 的恩格斯一針見血地指出﹕
“所有的社會主義者都認為,政治國家以及政治權威將由于未來的社會革命而消失,這就是說,社會職能將失去其政治性質,而變為維護真正社會利益的簡單的管理職能。但是,反權威主義者卻要求在產生權威的政治國家的社會條件廢除以前,一舉把權威的政治國家廢除。他們要求把廢除權威作為社會革命的第一個行動。這些先生見過革命沒有?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槍桿、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權威的手段強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獲得勝利的政黨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爭得的成果,就必須憑借它的武器對反動派造成的恐懼,來維持自己的統治。要是巴黎公社不依靠對付資產階級的武裝人民這個權威,它能支持哪怕一天嗎?反過來說,難道我們沒有理由責備公社把這個權威用得太少了嗎?
總之,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反權威主義者自己不知所云,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只是在散布糊涂觀念;或者他們是知道的,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就是在背叛無產階級運動。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都只是為反動派效勞。”[54]
以上恩格斯闡述的觀點非常清晰。從1950年代起﹐就從事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和實際問題研究的吳敬璉是應當知道的。但是,既然知道,他為什么還要指責﹕自列寧以來的社會主義者﹐竟然背叛了恩格斯的國家學說﹐沒有在取得國家政權后立即廢除國家這個禍害和廢物呢﹖[55]
進一步說﹐難道吳敬璉對自己在《教程》中引用過的《國家與革命》等列寧的著作和文章也沒有完整地看過﹖——那里面﹐列寧對馬克思﹑恩格斯的國家學說﹐特別是國家消亡的條件和自己的看法介紹得也是清清楚楚的。其中﹐就包括上述恩格斯批評“國家迷信”的原話。[56]
確實﹐從理論上評論﹐吳敬璉在這里提出的是個“偽問題”。真問題是﹐廢除國家﹐這是恩格斯說的在“產生權威的政治國家的社會條件廢除以前”﹐還是在這以后﹖如果吳敬璉認為應該在這“以前”﹐那么﹐恩格斯當年犀利的批評﹐可能也就適用于他了。
稍微學習過一點歷史的人都知道﹐俄國蘇維埃政權是在“一戰”的殘酷環境中脫穎而出的﹐抵抗了國內剝削階級的瘋狂反撲、協約國軍隊的狂轟濫炸和地面部隊的反復大掃蕩。之后﹐“二戰”結束前﹐在列寧和斯大林時期﹐社會主義在一國勝利和在一國建設﹐是處于諸多資本主義強國包圍和嚴重的軍事威脅之下的﹐內部一定范圍中還存在階級斗爭﹐“產生權威的政治國家的社會條件”不僅沒有“廢除”﹐反而是長期存在的。“二戰”后﹐社會主義國家仍然是少數﹐仍然受到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軍事(包括核武器)威脅和嚴重的經濟封鎖。并且﹐“和平演變”的陰謀和今天所謂的各種“顏色革命”不斷。在這種氣候下﹐有人要社會主義者廢除自己的國家﹐廢除以國家名義實現的社會占有和通過民主方式對國民經濟的管理﹐[57] 這難道不“是在散布胡涂觀念”﹔或者﹐是故意利用恩格斯針對另外一種情況說的話來忽悠大眾﹖恩格斯說得好﹐“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只是為反動派效勞。”[58]
吳敬璉的理論邏輯和歷史邏輯混亂﹐到底想干什么呢﹖難道為了貶低馬克思主義﹐就必須曲解馬克思主義理論﹖或者﹐美國芝加哥學派的一種著名說法有理﹕“經濟學家所采用的方法應該是非道德性的”﹖[59]
當然﹐吳敬璉沒有這么簡單。他反對“國家迷信”的經濟目標是認為“國家所有制”即國有經濟不合理。例如,在2011年第8期《中國改革》中,吳敬璉說:
“當我們講述中國經濟崛起的經濟學故事的時候,還必須冷靜地看到,中國20世紀末初步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體制還是很不完善的,主要表現為國有部門仍然在資源配置中起著主導的作用,表現在:1)雖然國有經濟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并不占有優勢,但它仍然控制著國民經濟命脈,國有企業在石油、電信、鐵道、金融等重要行業中繼續處于壟斷地位;2)各級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資金等重要經濟資源流向的巨大權力……”。[60]
顯然,按照吳敬璉的這種觀點和邏輯去理解,為了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國有經濟就應當退出“國民經濟命脈”、“壟斷”行業,而黨中央有關國企改革和國有經濟布局的決策應當廢除。否則 就是“國家迷信”。
另外,往后評論他的“政治改革”議題時我們還會看到﹐他這樣做﹐——甚至是拾人牙慧﹐——不過是為了“論證”社會主義從來就與“專制”主義一脈相承﹐《憲法》確定的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不符合“法制市場經濟”的要求,在政治體制方面也是沒有合理性可言﹐以為其在中國實行“歐美模式”中的“普世價值”的“憲政民主”體制鳴鑼開道。[61] 例如,在《教程》中,關于改革30多年來的中國政治體制的性質,吳敬璉這樣寫道:
“在政治體制方面,列寧式體制的基本架構并沒有受到觸動。……既妨礙了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向前推進和新經濟體制的有效運轉,也使政治體制難以實現它的公共服務功能。……市場經濟要求建立民主和法制。蘇聯式的專政政權如同列寧所說,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采用暴力手段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 [62]
在今天的中國﹐吳敬璉等“向往”“歐美模式”的經濟學人在各種媒體上高聲討論“西化”的政治體制改革﹐鼓吹西式“憲政民主”,千方百計地歪曲和反對憲法確定的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已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不過﹐那時他們直接歪曲的對象已經是鄧小平等領導人的思想了。因為,黨中央明確表示,反對“西化”。[63]
六、小結
以上討論了吳敬璉對列寧社會主義學說的曲解和批判。其要點如下﹕
(一)列寧和馬克思﹑恩格斯一樣﹐根本不承認有一個事先存在的、普適性的“社會主義模式”(或什么“大工廠”模式)。吳敬璉杜撰列寧有所謂的蘇聯“國家辛迪加”模式﹐再將其與先前杜撰的馬克思﹑恩格斯的“大工廠”模式聯系在一起批判﹐實質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社會主義運動的一種曲解和否定。
(二)吳敬璉利用杜撰的所謂 “國家辛迪加”模式﹐歪曲了列寧關于建設社會主義經濟和實現“人民管理制”的重要思想。
(三)他還用歪曲的方法﹐把“戰時共產主義”﹑“計劃經濟”﹑“蘇聯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和“國家辛迪加”模式相并聯、視為一體﹐完全無視列寧關于戰時共產主義是被迫采取的臨時辦法的評價﹐完全不顧列寧新經濟政策的巨大作用和深遠影響﹐硬說列寧以“‘戰時共產主義’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的第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和蘇聯“社會主義經濟模式”。這是吳敬璉的 “偽說”。
(四)吳敬璉否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國家學說,也是以曲解和杜撰為前提的﹐不能成立。其經濟上的目的要是否定社會主義的“國家所有制”,為全面私有化鳴鑼開道;而政治上則是要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為主張實行“西化”的“憲政民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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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夏小林《馬克思從未提出“‘社會大工廠’模式”—— 一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 ,《管理學刊》(雙月刊) 2011年5期。
[2]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上海遠東出版社2010年,第11-13頁。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82—383頁。
[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9頁。
[5]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6]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3頁。
[7] 《列寧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17頁。
[8]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3頁。
[9] 推薦閱讀《斯大林選集》下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34-535頁<答同志們>。在這一信件中 斯大林批評了蘇聯一些“書呆子和死啃書本的人”,要求實行國家消亡、解散國家機關、取消常備軍的建議。
[10]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11]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7頁。
[12]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2頁。
[13]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14] 轉引自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623頁。
[15] 《列寧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11頁。
[16] 《列寧選集》第4卷第691頁。
[17] 《列寧選集》第4卷第691頁。
[18] 《列寧選集》第4卷第689頁。
[19] 《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02頁。
[20]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2頁。
[21]〈辛迪加〉﹐《百度百科》。
[22]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2頁。
[23]〈辛迪加〉﹐《百度百科》。
[24] 《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57-258頁。
[25]《列寧選集》第4卷第259頁。
[26]《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57~258頁。
[27] 聯共(布)中央特設委員會編:《聯共(布)黨史簡明黨史》﹐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89頁。
[28]參見夏小林《馬克思從未提出“‘社會大工廠’模式”—— 一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 ,《管理學刊》(雙月刊) 2011年5期。
[29]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頁。
[30]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2頁。
[31]參見夏小林《馬克思從未提出“‘社會大工廠’模式”—— 一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 ,《管理學刊》(雙月刊) 2011年5期。
[32]《列寧選集》第4卷第517頁。黑體字為引者所加。
[33]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3頁。
[34] 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第358頁。
[35]《聯共(布)黨史簡明黨史》第275頁。
[36] 例如﹐在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中﹐就指出﹕“‘戰時共產主義’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沒有武裝干涉和長期戰爭引起的經濟破壞的情況下﹐無產階級國家可以不實行‘戰時共產主義’。這已為各人民民主國家的實驗所證實”(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第358頁)。
[37]《列寧選集》第4卷第517頁。
[38]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39] 這里的“市場制度”是吳敬璉對于列寧新經濟政策的評價(引自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4頁)。
[40]《聯共(布)黨史簡明黨史》第283頁。
[41]《列寧選集》第4卷第582頁。
[42] 推薦閱讀《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第12章〈布爾維什克黨為完成社會主義建設和實施新憲法而斗爭(1935~1937年)〉。
[43]《斯大林選集》下卷第392~399頁。
[44] 例如﹐1952年﹐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中晚年的斯大林寫道﹐“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目前在我國﹐也像大約30來年以前當列寧宣布必須以全力擴展商品流轉時一樣﹐仍是必要的東西”(《斯大林選集》下卷第550頁)。
[45] 1985年8月28日﹐鄧小平在會見津巴布韋非洲民族聯盟主席﹑政府總理穆加貝時說﹕“社會主義究竟是個什么樣子﹐蘇聯搞了很多年﹐也并沒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寧的思路比較好﹐搞了個新經濟政策……”
[46]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頁﹐小標題:〈1.2.1 列寧的“國家辛迪加”模式〉。原文為黑體字。
[47]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3頁。
[48]《列寧選集》第4卷第516頁。
[49]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4頁。
[50] 推薦閱讀《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第298頁和第12章第3節。
[51]參見夏小林《馬克思從未提出“‘社會大工廠’模式”—— 一評吳敬璉“社會主義模式論”》 ,《 管理學刊》(雙月刊) 2011年5期。
[52]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5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36頁。
[5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554頁。
[55] 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2﹑367~402頁。
[56]《列寧選集》第4卷第223~224頁。
[57] 當然,關于政府與市場活動邊界的討論是另外一回事。這里暫時不討論。
[5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554頁。
[59] E.K.亨特:《經濟思想史——一種批判的視角》,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391頁。
[60]吳敬璉:〈經濟學與中國經濟的崛起〉,2011年第8期《中國改革》。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13頁。
[61] 推薦閱讀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11章〈轉型時期的社會關系和政治改革〉。
[62]吳敬璉﹕《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第371-372頁。在這里吳敬璉寫道:改革以來,中國“在政治體制方面,列寧式體制的基本架構并沒有受到觸動。……既妨礙了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向前推進和新經濟體制的有效運轉,也使政治體制難以實現它的公共服務功能。……市場經濟要求建立民主和法制。蘇聯式的專政政權如同列寧所說,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采用暴力手段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
[63] 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理論研討會文集(上)》第5﹑7﹑8頁。
原載《管理學刊》2011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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