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有沒有什么科學的理論依據?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有一種觀點認為,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缺乏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依據,更缺乏國際共產主義運動歷史的理論依據。本文提出,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始終以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建黨思想為依據,始終緊緊把握俄國的基本國情、借鑒優秀的革命傳統,始終扎根于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潮流中,是有強大生命力的思想。
談到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國內外有一種觀點認為:這一理論缺乏思想來源,是列寧頭腦發熱的產物,沒有什么科學依據,是不成熟和片面的理論,由此給俄國帶來了獨裁與專制。原美國共產黨黨員貝特蘭·D,沃爾夫在1948年出版的《三個制造了一場革命的人》中講:1905年“列寧在他的反對派的攻擊下,在巨大的和不可抑制的群眾行動的影響下,被迫把自己的學說由赤裸裸集中主義修正為較為含糊其辭的‘民主集中制’。然而,在我們力求理解列寧掌權后的俄國時,在我們考察共產國際的形成時,我們必須記住列寧的這種片面的概念,因為它帶來了一個獨裁主義的黨并由此建立了一個獨裁主義的國家。”[1][p132]有的國內學者講:列寧在俄國建立了工人階級政黨,考慮到俄國是一個落后的封建專制大國,列寧的建黨原則是民主集中制,當時十分強調集中制和組織的嚴格紀律性,要建立一個革命家組織,要求黨員積極參加組織生活。“盡管列寧稱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是‘民主’的,但這個‘民主集中制’的重點是‘集中’,這一貫為列寧所強調。列寧的治黨思想的雙重性以及由于當時所處的環境使他更多地強調集中,這為斯大林日后通向個人獨裁留了一道門路。斯大林主政后,為強化個人集權,加快抵制黨內民主,通過消滅所謂‘反對派’而使黨內民主化為烏有,使‘民主集中制’蛻變為絕對的集中制,恐怖的集中制。”[2]這里的意思就是,由于民主集中制只是特定時期的特定產物,不是長遠的、有科學思想支持的理論,因此它的長期實施造成了蘇共黨內民主損失殆盡。這些觀點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
一、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始終是立足于馬克思主義創始人建黨思想基礎之上的
有的學者提出,馬克思恩格斯沒有民主集中制的理論,這一概念是蘇聯學者臆造出來的。“有一種說法,認為民主集中制這個概念源自馬克思恩格斯。然而,馬克思恩格斯并沒有談過民主集中制,這個概念是蘇聯時期的理論界制造出來的。蘇聯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中文第1版)名目索引中單列了一條‘民主集中制’,但沒有標出具體的卷次和頁碼,只是說‘見無產階級政黨——組織原則’。當人們按圖索驥,找到‘無產階級政黨’中‘組織原則’,并按其中所指各卷頁碼查閱時,卻始終找不到‘民主集中制’一詞,看到的只是馬克思恩格斯關于共產主義者同盟和第一國際章程的一些論述,并且那里說的是‘民主制’,而不是‘民主集中制’。”[3]這種觀點一方面否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歷史合法性,另一方面抽掉了列寧民主集中制理論的馬克思主義基礎,使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處于“懸空”狀態。的確,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沒有使用過“民主集中制”這個詞,但不能否認的是,他們有非常豐富的民主集中制的思想。
無產階級政黨的歷史使命決定了其組織原則必須是以民主為基礎的集中制。馬克思在1871年月致弗里德里希·波爾特的信中談到:“工人階級的政治運動自然是以為自身奪得政權作為最終目的,為此當然需要一種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在經濟斗爭中成長起來的工人階級的預先的組織。”[4](p369)同樣的思想,馬克思在1880年口授的《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中有更進一步的論述:“生產者只有在占有生產資料之后才能獲得自由;生產資料屬于生產者只有兩種方式:(1)個體占有方式,這種方式從來沒有作為普遍現象而存在,并且日益為工業進步所排斥;(2)集體占有方式,資本主義社會本身的發展為這種方式創造了物質的和精神的因素。”“這種集體占有制只有通過組成為獨立政黨的生產者階級——無產階級的革命活動才能實現。”[5](p264)無論是“工人階級的預先的組織”,還是“組成為獨立政黨的生產者階級”,它們的目的就是推翻資本的統治,實現以集體占有制為基礎的工人階級的解放。“對我們說來,問題不在于改變私有制,而只在于消滅私有制,不在于掩蓋階級對立,而在于消滅階級,不在于改良現存社會,而在于建立新社會。”[6](p368)要實現這樣的目標,無產階級政黨應當建立秘密的和公開的、集中的和民主的相結合的制度。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首先是共產主義者同盟……應該努力設法建立一個秘密的和公開的獨立工人政黨組織……并且應該使自己的每一個支部都變成工人協會的中心和核心。”[6](p369)
無產階級政黨所進行的對抗統治階級的集體權力即政治權力的斗爭決定了其組織原則必須是以民主為基礎的集中制。僅僅依靠民主制度是難以對抗資本的力量的。這一點,考茨基在1902年發表的《社會革命》一書中有明確的論述。考茨基指出:“由此可見,民主制作為一種使無產階級成熟起來以適應社會革命的手段,是必不可缺的。但是民主不能用來阻止這種革命。民主之于無產階級,猶如空氣和陽光之于有機體那樣,缺少了就不能發揮其力量。但是,不能只看到這一個階級的成長而忽視敵人的同時成長。民主并不妨礙資本的發展;資本的組織程度及其在政治和經濟上的力量,是與無產階級的力量同時增長著的。”[7]面對這樣一種可以促進無產階級覺醒,也能增強資產階級力量的民主制,無產階級必須以嚴格的制度組織起來。列寧始終遵循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他強調:“我們完全以馬克思的理論為依據,因為它第一次把社會主義從空想變成科學,給這個科學奠定了鞏固的基礎,指出了繼續發展和詳細研究這個科學所應遵循的道路。”[8](p338)正是有這種對馬克思主義特別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堅持的態度,列寧才能夠科學地提出和闡明民主集中制思想。他在1906年指出:“現在留下的是一項重大的、嚴肅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務:在黨組織中真正實現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要進行頑強不懈的努力,使基層組織真正成為而不是在口頭上成為黨的基本組織細胞,使所有的高級機關都成為真正選舉產生的、要匯報工作的、可以撤換的機關。”[8](p346)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思想基礎之上的。
二、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始終是緊緊把握俄國的基本國情、借鑒優秀的革命傳統
1861年農奴制改革的結果使原來對沙皇懷有期望的俄國知識分子大失所望,紛紛轉向革命的民粹主義。在巴枯寧、柯魯泡特金、拉甫洛夫等人的無政府主義的影響下,數千名革命青年和一些貴族到民間去,策動農民造反,但遭到沙皇政府的殘酷鎮壓,僅1874年就有一千多名“宣傳員”被捕,從1873—1879年因“社會革命宣傳”案件而受審判的人有2500人。運動失敗以后,民粹派首先意識到必須把各個小組聯合起來,于是1876年成立了一個秘密的民粹派團體——“土地與自由社”。該組織最大的特點是它奠定了“集中制”組織原則的雛形:秘密、集中、互相監督、少數服從多數、嚴守紀律(在此之前涅恰耶夫也曾提出過要以極端專制、鐵的紀律的小型革命支部覆蓋全國,但是沒能付諸實踐)。
列寧高度重視俄國革命的傳統,并善于從中吸取經驗教訓。1919年4月25日撰寫的《紀念赫爾岑》一文講:“我們紀念赫爾岑時,清楚地看到先后在俄國革命中活動的三代人物、三個階級。起初是貴族和地主,十二月黨人和赫爾岑。這些革命者的圈子是狹小的。他們同人民的距離非常遠。但是,他們的事業沒有落空。十二月黨人喚醒了赫爾岑。赫爾岑開展了革命鼓動。”“響應、擴大、鞏固和加強了這種革命鼓動的,是平民知識分子革命家,從車爾尼雪夫斯基到‘民意黨’的英雄們。戰士的圈子擴大了,他們同人民的聯系密切起來了。赫爾岑稱他們是‘未來風暴中的年輕航海長’。但是,這還不是風暴本身。”“風暴是群眾自身的運動。無產階級這個唯一徹底革命的階級,起來領導群眾了,并且第一次喚起了千百萬農民進行公開的革命斗爭。第一次風暴是在1905年。第二次風暴正在我們眼前開始擴展。”[9](p289)
在第二代人物領導的平民知識分子革命時期,出現了一個重要的人物就是特卡喬夫。他主張建立“革命的戰斗組織”,這種組織必須是集中統一的、下級服從上級的,應該具有嚴格的紀律,保持絕對的秘密。特卡喬夫從殘酷的斗爭中看到,沙皇政府是一種“強大的”、“集權組織的力量”,它手中握有各種“物質的力量”,它依靠的是千百萬把刺刀,它擁有軍隊、憲兵、警察、獄卒等,而革命者卻兩手空空,因此他認為,敵我力量是“極不均衡的”。特卡喬夫得出結論認為:采取集中制的戰斗組織不僅有利于革命事業迅速蓬勃的開展,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積聚革命力量和保證個人安全。特卡喬夫在他創辦的《警鐘》雜志上闡述了“戰斗組織”所必須遵循的最重要的組織原則,這些原則包括:權力要高度集中,革命活動的職能則需要分散;組織成員要下級服從上級、全體服從中央,要實行無條件的紀律;必須給每個組織成員的革命活動保守絕對秘密,不僅對敵人保密,而且對組織內的所有其他成員保密。特卡喬夫按照這些原則建立了秘密團體——“人民解放協會”,并通過嚴格的組織章程和細則對它進行領導和組織管理。
列寧善于借鑒平民知識分子革命家的理論。車爾尼雪夫斯基1862—1863年撰寫了《怎么辦?》,他提出了“要把國家從卑劣的政治和經濟專制制度的壓迫下,從這種制度使之陷入的崩潰的絕境中解救出來該怎么辦?要把銘刻在青年心中的道德和社會主義理想貫徹到個人和社會生活中去該怎么辦?”而特卡喬夫則為“人民解放協會”撰寫了重要的建黨文獻——《現在怎么辦?》。列寧從特卡喬夫等人那里吸取了豐富的營養。他在1901—年寫的《怎么辦?》中體現了這一點。列寧多次講過:“這位作家(指特卡喬夫)無疑比其他人更接近我們的觀點。”[10](p27)“特卡喬夫比其他人更接近自己的觀點。”[11](p25)特卡喬夫寫過一篇題為《革命與國家》的文章,列寧則在1917年寫了《國家與革命》一文。
當然,要注意這種借鑒不是完全抄襲,也不是趨同。有的學者講:“列寧在《怎么辦?》中對俄國馬克思主義者所要創建的無產階級政黨連續使用了一些斷語,比如‘戰斗的革命組織’、‘集中的戰斗組織’、‘堅強的革命組織’、‘集中化的組織’、‘嚴守秘密的組織’,等等。如果我們也仔細留心一下特卡喬夫在他關于建黨的一篇重要文獻《現在怎么辦》中經常使用的這一類斷語,就會發現,兩者使用的詞語都是非常相近的,有些詞組甚至完全一樣。這種語言上的相近實際上反映了思想的相近。”[10](p27)我認為,這一觀點值得商榷。
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是與無產階級的階級斗爭相聯系的,是為了克服無產階級自發斗爭的局限性;而特卡喬夫等人的集中制思想是一種少數人的密謀。列寧講:“所以,把戰斗的革命組織看作民意黨人特有的東西,這在歷史上和邏輯上都是荒謬的,因為任何革命派別,如果真想作嚴肅的斗爭,就非有這樣的組織不行。民意黨人的錯誤并不在于他們極力想把一切心懷不滿的人吸收到自己的組織中來,引導這個組織去同專制制度作堅決的斗爭。恰恰相反,這正是他們偉大的歷史功績。他們的錯誤在于他們依靠的理論,實質上并不是革命的理論,又不善于或者不能夠把自己的運動同發展著的資本主義社會內部的階級斗爭密切聯系起來。”“無產階級的自發斗爭如果沒有堅強的革命家組織的領導,就不能成為無產階級的真正的‘階級斗爭’。”[12](p414)一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無產階級政黨的根本任務就是把無產階級的自發斗爭轉變為自覺斗爭,奪取政權。這與少數人密謀的組織有著根本的區別。
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是一個科學完整的理論體系,而特卡喬夫等人的集中制思想只是為政治密謀而概括出的幾個信條,本身并不是一個科學的體系。列寧在1905年7月提出的基本組織原則是:“(1)少數服從多數。(2)黨的最高機關應當是代表大會,即一切享有全權的組織的代表的會議,這些代表作出的決定應當是最后的決定。(3)黨的中央機關(或黨的各個中央機關)的選舉必須是直接選舉,必須在代表大會上進行。不在代表大會上進行的選舉、二級選舉等等都是不許可的。(4)黨的一切出版物、不論是地方的或中央的,都必須絕對服從黨代表大會,絕對服從相應的中央或地方黨組織。不同黨保持組織關系的黨的出版物不得存在。(5)對黨員資格的概念必須作出極其明確的規定。(6)對黨內任何少數人的權利同樣應在黨章中作出明確的規定。”[8](p365)這六條規定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既包括民主要求,又包括集中原則;既包括中央領導集體的權力行使,又包括黨員個人權利的保護。
三、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理論始終扎根于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潮流中
有的國內學者提出:列寧在提出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制度后,曾經受到了德國社會民主工黨領袖羅莎·盧森堡的批評。列寧在受到盧森堡的批評后提出民主集中制。這一觀點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需要進行系統的分析。
列寧比較長時間地生活在西歐國家,對于國際共產主義運動歷史非常熟悉。他1900年8月到達瑞士蘇黎世,開始創辦《火星報》和出版雜志《曙光》。1901年5月和7月,列寧先后會見了羅莎·盧森堡、卡爾·考茨基等人,向他們了解情況并約稿。列寧對于以德國社會民主黨為代表的西歐國家的工人政黨的歷史是比較了解的。這些工人政黨利用西方國家的民主選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德國社會民主黨的領導人奧古斯特·倍倍爾在1890年哈雷黨的代表大會上總結講:“在1871年的普選中,我們得到十萬零二千張選票,1874年得到三十五萬二千張,1877年,即直至1875年還處于分裂狀態的黨召開合并大會后兩年,我們得到四十九萬三千張選票。……然后是1884年的選舉。……這次我們能夠得到五十五萬張選票……到1887年,我們的選票增加到七十六萬三千張,在今年(1890年2月20日)的最后一次普選中……我們的選票達到一百四十二萬七千張。黨從而成為德國最強大的黨。”[13](p37-38)在民主的環境下,德國社會民主黨的確有了較大發展,黨員人數在1890年前后只有幾萬人,而到了1903年前后則達到183400人左右。但是,由于黨內缺乏組織性、紀律性,離開集中過份強調黨內的民主化,于是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黨內出現了背離馬克思主義的修正主義。在這種情況下,黨的力量不是加強了,而是削弱了。
正是看到了這一點,列寧在1904年2—5月撰寫了《進一步,退兩步》一書,列寧指出:“不僅在德國,而且在法國,在意大利,機會主義者都在竭力維護自治制,力圖削弱黨的紀律,力圖把黨的紀律化為烏有,他們的傾向到處都在導向瓦解組織,導向把‘民主原則’歪曲為無政府主義。”[12](p511)德國、法國、意大利等國的工人政黨深受資產階級民主的影響,在黨的組織原則上只強調自下而上的民主,而否認自上而下的集中,把任何紀律都稱之為官僚主義。列寧引用了考茨基的一個資料“卡·考茨基寫道:據說,給黨的執行委員會一種權利,讓它對各地方選舉選區候選人(國會議員候選人)施加影響,就是‘無恥地侵犯民主原則,因為民主原則要求全部政治活動自下而上地由群眾獨立自主地進行,而不是自上而下地用官僚主義的辦法進行’。”[12](p512)由此可見,資產階級民主的觀念已經深入到這些工人黨的組織體制中,其戰斗力在削弱。列寧講:“機會主義在組織工作方面也像在我們的綱領和我們的策略方面一樣無能為力地屈從于資產階級心理,一樣不加批判地接受資產階級民主派的觀點,一樣削弱資產階級的階級斗爭的武器。”[12](p526)要改變這一狀況,列寧提出必須加強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性,“無產階級在爭取政權的斗爭中,除了組織,沒有別的武器”。[21]這種組織性是什么呢?列寧在《進一步,退兩步》提出,使黨“至少能接受最低限度組織性的分子”,[12](p471)“保證服從黨機關的指示,享有黨員的權利,可以成為委員會委員的直接候選人”[12](p478),列寧在這里概括出了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特性,既包括嚴格的紀律性,也包括廣泛的民主性,并不是像有的學者所講:列寧在這里把“集中制思想發揮到前所未有、淋漓盡致的地步”。[10](p34)
但是,列寧在《進一步,退兩步》闡述的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特性并沒有被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其他領導人所理解和接受,黨的創始人、在黨內有重要影響的理論家普列漢諾夫明確要求中央委員會拋棄此書,而孟什維克請求第二國際著名的左派領袖羅莎·盧森堡對列寧的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原則進行評價。于是,2004年7月,盧森堡寫下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組織問題》一文,先后刊登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火星報》和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新時代》雜志上。盧森堡批評列寧的集中主義是“極端集中主義”、“無情的集中主義”和“密謀主義”。她認為:“實行這種集中制的結果,中央委員會成了黨的真正積極的核心,而其他一切組織只不過是它的執行工具而已。”[14](p41)她認為,黨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黨的戰士對中央機關盲目聽話和機械服從的基礎,[14](p44)不然的話就會扼殺黨內民主,形成“官僚集中制”與少數人獨裁。
實事求是地看,盧森堡提出的觀點從理論上講是正確的,例如她批評極端集中主義是一種毫無生氣的看守精神。但是,盧森堡簡單地把列寧的組織原則概括為極端集中主義是沒有多少根據的。列寧強調的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原則不僅包括集中制(集中制不單單是針對俄國特殊的政治環境,也針對第二國際的工人政黨對民主的過分膜拜),也包括民主制。正因為列寧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建黨的組織原則的基本精神,所以,在與盧森堡的爭論之后,列寧明確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可以講,列寧民主集中制原則不是由于盧森堡的批評才提出的,這一原則是在與盧森堡的爭論中凸現出來的,是列寧一貫思想的集中體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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