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明聲援郎咸平:爭的不是經濟!
《世界商業評論》ICXO.COM ( 日期:2004-09-0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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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從東方早報讀到郎咸平先生質疑海爾集團轉制的文章時,我覺得很重要,就結合自己當年在國營工廠做工的經歷,向網上發帖子(見附錄)推薦這文章。但我同時也知道,郎先生質疑的那些事情,一般如我這樣的經濟學門外漢是看不懂的,他的具體的批評是否都有道理,我也難以判斷。因此,我只是稱贊他對目前這一場侵吞全民資產(這是比“國有資產”更準確的詞)的狂潮的質疑的態度,并不敢多說別的。公司財務、金融運作、曲線MBO…… 這些都是經濟問題,應該多聽內行人的。
可是,看了這兩天一些來自經濟學界的評論,我卻覺得,這已經不是經濟問題了。
比如說,華東政法大學商學院的汪康懋先生批評郎先生:“學者不能把企業家作為敵人。”理由是,“我國企業家”并非“保姆”,“比如張瑞敏等,這一批人應被視為‘創業者’,而非‘職業經理人’。”(見8月28日《經濟觀察報》署名“本報記者文釗、程明霞”的報道,下文所引的張維迎、張軍兩先生文字,也均取自這篇報道)且不論這“創業者”的概念非常含糊(張瑞敏這樣的國企老總是和李嘉誠一樣的“創業者”?),就算郎先生說錯了,他們不是保姆,而是半保姆(總不至于是主人吧),或者再退一步,就算郎先生的所有質疑都因此落空(半保姆也不能把主人的家產全部弄進自己腰包吧),你怎么就斷定郎先生是“與企業家為敵”了呢?“反右”時許多官員都曾祭出“批評我就是反對黨的領導”的邏輯,怎么汪先生也來這一套呢?
再比如,北京大學的張維迎先生說:“如果一項變革,能夠使得社會總財富增加,或者說受益者所得足以彌補部分人受到的損害,這種變革就是正確的。因為不這樣做的話,整個社會就會被鎖定在無效率狀態。”誰都不愿意陷入無效率狀態,但是,我們只能在“無效率狀態”和這樣的“社會財富最大化”之間二選一嗎?某人手里有100元錢,但他腦子笨,不會以錢生錢,于是一個聰明人三哄兩騙,把這筆錢弄成自己的了,然后去股市上大賺,再回頭分給那笨人100元(實際生活中很難有這種事,姑且這么說)——社會總財富是增加了,部分人的損害也彌補了,可是,我們能接受這樣的事情么?把“總財富”的“最大化”看得比財富的公平分配更重要(張先生說:“離開社會總財富的變化,糾纏于分配問題,是沒有意義的。”),這樣的思路,是遠遠超出了經濟問題的范圍了。
張先生還呼吁大家“善待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他列出“國有企業出售要考慮”的四個方面:“一是‘往前看’,就是要看誰買了這個企業將最有助于提高這個企業的效率;二是‘往后看’,就是看給過去為企業發展做出過貢獻的人,他們的利益有沒有顧及。我們一些國有企業的負責人,之所以好好做,是因為他們對國家還有一個善良的預期,相信國家最終會給他們所做的貢獻以補償的;第三要‘往左右看’,就是你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包括普通職工的要求;第四,你還要‘往上看’,看是不是合乎國家政府部門的要求……”在這四個方面中,“我要特別強調 ‘往后看’,就是一定要善待那些曾經為社會做出過貢獻的優秀的人,不論他們是在奧運會上為我們爭得了獎牌,還是在市場競爭中為我們創造了財富。做不到這點這個社會就是有問題的;詆毀他們的貢獻更是缺乏社會良知的表現。”
我完全同意張先生 “往后看”的主張。但有一點不同,他是把“普通職工”劃在“過去為企業發展做出過貢獻的人”之外,強調只有那些“好好做”的“國有企業的負責人”的利益,才需要特別予以“顧及”,我卻覺得,不但那些正在上崗的普通職工,而且那些已經退休的、去世的、所有過去(五十多年的時間哪)拿著低工資,為全民企業的創建和發展作過犧牲和貢獻的人,都是必須要“得到補償”——而非僅僅是被“平衡”——的。如果全民資產賣光了,大量——按照某個標準來說——不“優秀”的人因此喪失了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社會同樣是“有問題的”。顯然,這里的分歧所在,主要不是經濟。
復旦大學的張軍先生認為,“郎咸平并未真正進入企業,因此,研究的結論不夠成熟,還停留在猜測層面,不應該‘急于求成’地公諸于眾。”這和張維迎先生所說的:“如果一個學者首先對別人實行有罪推定,然后尋找證據演義自己的結論,以偏概全,再尋求大眾輿論的支持,這是對社會極端不負責任的”,意思差不多,都是批評郎先生的分析太片面,甚至還有點懷疑他的動機。我愿意相信兩位張先生的經濟學的造詣,但卻覺得,在這種時候,對郎先生的動機如此敏感,實在不大合適。當侵吞全民資產的狂潮借著國企改革的機會在各地泛濫的時候,當看到一個來自香港的同行對此提出尖銳批評的時候,我們首先該做的是什么呢?是懷疑或挑剔他的分析的質量,甚至進而發展對他的更深的懷疑?還是根據他所做的努力的基本面,肯定他的大致的方向,然后在可能的情況下分出一點精力,以自己的更深入的研究去支持——或者改進、甚至糾正——他?世間有許多小是非,但更有大是非,分清大小是非,應該是一個正直的學者的基本功。
當然也很可能,在什么是當前中國社會和未來的大是非的判斷上,汪康懋等先生和我所想的完全不同。如果是這樣,豈不是更說明了,目前這一場爭論的焦點,根本不是經濟問題嗎?
2004年8月 上海
附錄:王曉明8月5日在文化研究網(www.cul-studies.com)上的帖子
建議大家都看看郎咸平的這篇分析文章,全文發在8月1日《東方早報》13和14版上,占了整整一個半的版面。我覺得這個文章會成為一個重要的標志:中國終于有經濟學家(如果郎先生不是香港中大的教授,而是譬如北大的教授,我寫這句話時會更有勁)以自己的扎實的分析(而不只是泛泛的議論),直接來質疑正愈演愈烈的可能是最后的一場權勢集團瓜分全民財產的狂潮了!
至少到1980年代末90年代初,近40年里,中國社會積累了一個數量龐大的全民財產。這個財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什么人從外國引進的,它就是全體中國人自己創造的。1970年代前期我在上海一家工廠當工人,當時全廠年產值攤到每個工人是將近9萬元,而我一年拿到的工資和各種津貼是600元左右。那其余的89000元,是作為利潤上繳給了政府,政府正是用這筆錢,向我提供了從勞防用品、低價的水、電、煤氣、公共交通、差不多是免費的醫療、住房、9年制義務教育等等教科書上稱之為“第二次分配”的東西。當然,這“第二次分配”用不了那89000元,其中的大部分是作為國家撥款(包括對我們那個工廠的撥款),用在了從救濟災民到建造水電站等各種“建設項目”(包括對譬如越南的援助等等事情)上。不用說,所謂“全民財產”,也就是用這樣的錢積累起來的。
所以,今天我們所說的“國家財產”,大部分都是這樣的“全民財產”,從理論上講,山西某地的大型國有煤礦,決不只是這個煤礦的職工(更不是那些廠長和經理)的財產,而是包括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財產,而我當年工作的那個廠,也同樣不屬于我和我的同事們,而是屬于包括那些山西礦工在內的全體中國人。青島的海爾集團所屬的企業,自然也是如此。
可是,郎咸平所質疑的卻是:這樣的全民財產,經過一系列合法不合法的“資產運作”或其他運作,正在快速地變成少數私人(所謂企業高管)的私產。他說:如果這樣的事情能夠得逞,他不知道“我們這個社會還有什么公平可言”!
我們這是一個文化研究的網站,我們沒有能力像郎先生這樣證據確鑿地做出經濟分析。但我們可以——也應該——想一想:這樣的大規模的占有全民(包括我們每一個人)財產的事情居然可以如此公開和從容地展開,那是什么樣的環境和因素在支持呢?從文化上看,最近十幾年來的那些流行的思想觀念:現代化、與世界“接軌”、市場經濟、私有產權、投入-產出的神圣邏輯、激勵機制、管理層收購、國有資產就是當地政府的資產、等等等等,在其中起了什么樣的作用呢?也許,這些觀念本身也各有各的價值,但在中國的社會條件下,它們是否、又為什么會為這樣的侵占狂潮推波助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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