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些人把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統統歸罪于市場化改革本身,動搖和否定改革,這顯然是片面的、錯誤的。在經濟體制轉軌的歷史背景下,諸多矛盾主要是由于市場經濟不成熟、市場機制作用不充分所致,并非是市場經濟、市場機制本身的缺陷。
疑問:原來中國市場經濟不成熟,市場機制作用不充分。那么在今天的世界上,哪里的市場經濟是成熟的呢?是美國還是歐洲?那你就向成熟的市場經濟接軌啊!建議你們把美國歐洲沒有的東西全部干掉,有的東西全搬過來,接軌也認真一點啊!---其實誰是一邊吃cp的飯,一邊企圖干掉cp?已經很清楚了。即便不扣這個帽子,也說明腦筋糊涂,矛盾的起因都搞不清楚!矛盾的起因,
原文是這樣說的:改革進程中出現的問題,是深層次體制因素的表現,尤與行政管理體制息息相關。……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被列為各項改革之首,并首先突出解決政府對要素市場的壟斷專權問題,以此打通要素市場化改革的通道,實現市場經濟完整推進。從職能上說,政府應當從市場中的利益主體變成公共服務的主體,把公共資源、公共品公平公正公開地向公眾服務分配,致力于創造一個有利于各市場主體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疑問:什么是要素呢?是資本和土地吧,資本方面已經把國企賣了,下一步賣土地,對不對?什么叫政府應當從市場中的利益主體變成公共服務的主體?政府什么時候是市場中的利益主體?是國企嗎?按憲法,國企是全民所有,不是政府所有。---你們先自說自話把全民所有偷換為國家所有,又偷換成政府所有,然后變成政府一個部門國資委所有,最后告訴大家這個部門也不能有,要賣給私人,好哇,賣出去的錢分給全民啊!---之所以是自說自話,因為人大有決議國企的所屬權是國資委嗎?人大有決議把國企從絕對優勢賣到5.5%嗎?人大何時的授權?如果有授權請出示!政府是人大的執行者不是決策者!!!!!
與2001年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同口徑數據比較,……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共19.2萬個,減少17.7萬個,下降48.2%!!!何等觸目驚心!在短短5年時間,就驟降48%,大家會相信這都是市場競爭讓國企完蛋的嗎?與此同時,集體企業、集體聯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共45.6萬個,減少40.2萬個,下降46.9%!!
真是諷刺,南街村和華西村的集體居然殘存下來?還讓強壇的朋友熱鬧了一陣,但按目前的下降速度,很快也和國企一樣滅絕。還扯什么新農村?呵呵。沒有集體主義經濟的新農村!
更與此同時,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萬個,增加10.6萬個,增長35.2%;私營企業198.2萬個,增加65.8萬個,增長49.7%;其他內資企業6.2萬個,增加2.5萬個,增長66.5%!
你們何以解釋憲法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憲法第八條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請問皇甫大人,5.5%是怎么樣的主導啊?四兩撥千斤??你們是怎么保障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鞏固和發展?是用賣的辦法嗎?真神奇,真偉大,憲法都怕了你!
改革要依法改革!沒有法律依據的改革,涉及到公有財產,就觸犯了憲法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這種假改革就是非法的,就是應該被檢察院檢察的,被起訴的,被抓起來的!
拜托您手下留情,把序言留下來,讓后人知道還有這么一些話語:
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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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銀湖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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