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他奶公關擺平了誰 跨國公司腐敗公關八種伎倆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8 月08 日 | 文章來源:國際金融報
維他奶公關擺平了誰
“我意識到有人在做事。”單志東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
單志東所說的“做事”,與他舉報維他奶以來所遇到的種種不正常現象息息相關。
2004年8月26日,維他奶(上海)公司原品控部經理單志東,開始向松江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相關單位舉報該公司大豆水分超標、使用過期原料及霉變豆粉等情況。細細體味持續近一年的舉報之路,單志東深切地感受到他所說的“做事”給他帶來的挫折。
“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為了掩蓋其使用過期原料及霉變豆粉的行為,曾委托一家公關顧問公司為其‘打點’媒體,讓媒體不要曝光!調查他們相互之間的賬目往來及理由就能說明些事情。”單志東說。
今年6月22日,單志東正式向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書面舉報(后被松江區公安分局受理)。他認為,維他奶在6個方面存在有違法嫌疑。
有人在活動?
“從去年8-12月份,幾乎每個月都要來一批記者。程序都是采訪完我后,再去采訪維他奶,然后就沒消息了———這是當時的現狀”
單志東何許人也?
2005年5月30日,媒體從上海衛生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獲悉,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部分產品因使用過期原料,被要求限期于6月7日之前召回(撤回)部分消費者還沒有消費完的產品。而促使維他奶召回產品的,就是單志東。
南方某媒體用《維他奶召回:因為一個人的舉報》對此事件進行了評述。
2004年,作為維他奶品控部經理的單志東,發現維他奶采用水分超標的大豆。單志東說,他馬上和廠長伍詠霜溝通,伍讓他不要理會,并稱“這是公司高層的政策”。
溝通未果,當年7月7日,單志東正式向公司提出辭職,并于7月31日離開,然后開始向松江區質監部門舉報。
據單稱,辭職前,他曾越級向公司高層申訴,結果未獲支持。
在等待執法部門處理他的舉報的同時,單開始在BBS上用真名真姓發表帖子,“揭露維他奶的違規事實”。其中,上海熱線、南方網、凱迪網絡等網絡社區都曾經出現過單所發的帖子。
“這是一種抗爭。當時的情況下,我也可以選擇向維他奶認錯,但我沒有錯。所以,我選擇了這條路,通過向執法部門舉報和向媒體、社會報告的方式達到目的。”單說。
2004年8月,單志東突然發現在某熱線發帖子不是那么容易了。他發表一個帖子后,很快就被刪掉了,同時,他發帖子用的賬號也被封了。“我就反復更換賬號,反復發貼。結果帖子反復被刪掉”。
7月11日,記者獲悉,單以某熱線違約為由起訴該熱線,已被黃浦法院立案。據說,他把6月12日松江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衛曉明在上海電視臺首次向公眾證實維他奶使用霉菌嚴重超標豆粉一事屬實作為有力證據。此乃題外話。
記者就此采訪某熱線辦公室,一位小姐說這件事應該直接和案件代理律師聯系。記者致電該律師事務所,截至發稿,一直未能聯系上這位律師。
據單介紹,他從某熱線方面了解到帖子頻頻被刪原因,在于這家網絡收到了維他奶公司的律師函。“我不能證明某熱線拿了錢,這太難取證。但可以很清楚地知道,維他奶已經在花錢找公關公司出面擺平這件事。”他有些無奈。
作出這樣的結論,單有一大堆證據。據他透露,在他通過互聯網BBS舉報維他奶時,就陸陸續續有國內的各家媒體記者通過電話和E鄄mail對他進行采訪,但卻鮮有見報。
單說,一家福建記者站陳姓記者多次和他溝通采訪,但結果是維他奶公司人事部經理羊建平專程到該報福建記者站,致使稿子最終未能見報。為對此進行核實,本報記者致電陳,他表示當時確實采訪過單志東,羊建平代表廠方確實來過記者站,“他們送了多份質監報告,說產品合格。我們看了報告后,就沒有進行報道”。
“當時確實來過我們這邊,也通過我們一些同事說他們質量沒有問題。我們看了他們的報告,我們也到上海他們廠里參觀過,覺得管理還不錯。這樣,當時一下子吃不準,因為這件事很容易惹起官司,就暫時把寫好的稿子擱在那里,沒有見報。前十幾天,我們一個記者到上海,還想進一步對維他奶進行采訪,他們拒絕接受采訪。現在看來,舉報者舉報的消息是準確的。這件事,至今我們還在關注。”8月4日,上述福建記者站的江站長對記者說。
據單講,還有一位記者,在對他進行采訪并寫出了報道,但后來編輯打了招呼,不能見報了。為此,這位記者給單發了Email表示歉意。“從去年8至12月份,幾乎每個月都要來一批記者。程序都是采訪完我后,再去采訪維他奶然后就沒消息了。這是當時的現狀。”單說。
讓單最為記憶深刻的是,一家法制類報社的駐山東記者站李姓記者為此事專程來滬采訪。他還未回到報社,替維他奶說情的中間人就到北京總部找到報社領導。不過后來在領導的支持下,稿子順利見報。為此,有人在網絡上寫了長篇大論的文章對這位記者進行攻擊,稱其是“假記者”。
8月2日,本報記者致電李記者,他表示“確實有人在活動,具體人我也知道,但事情已經過去了,我不想透露是哪些人了”。
并且,就連單在某健身俱樂部工作的妻子,也成為某公關公司的公關對象。原因是其妻子把維他奶使用過期原料的報道放到了個人網站上。
“我意識到有中間人在做事。”單說,他逐漸意識到,維他奶的公關,已經從媒體擴散開來,甚至到了有關部門。單說,這從他與有關部門打交道中可以感覺出來,“我認為有貓膩”。
舉報仍在繼續
“我還在等公安部門的復議結果,如果復議不滿意,我會到檢察院舉報。”
今年6月22日,他正式向執法機關舉報維他奶的“違法行為”,舉報對象從維他奶公司一家,擴展到“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及相關機構”。
舉報具體內容如下:
維他奶故意采購使用不合格的劣質大豆生產維他奶豆奶飲料,該行為被上海維他奶公司的廠長伍詠霜所證實;
維他奶以“訴訟”為由要求執法部門拖延對其使用過期原料的處罰時間,使得“過期原料一案”的查處長達9個月零4天,其間絕大多數用過期原料生產的豆奶產品被無辜的消費者飲用(約48萬盒的違法食品最終只召回了2448盒);
維他奶故意欺騙消費者,在媒體上發布公告稱,(用過期原料生產的食品)可安全食用,并且在明知自己正被查處使用過期原料的前提下,卻還故意向公眾發布《聲明》,稱其產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讓消費者放心飲用;
本人因揭露維他奶違法行為而在網上受到了誹謗,并于2005年5月27日向公安局報案,請關注公安局的偵察結果;
維他奶為掩蓋其使用過期原料及霉變豆粉的行為,曾委托一家公共關系顧問公司為其“打點”媒體,讓媒體不要曝光。請調查他們相互之間的賬目往來及理由。
并且,“為了防止有關數據的缺失”,單志東“請執法機關先行封存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的數據資料”。
7月初,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對于單志東舉報維他奶“打點”媒體的6條舉報,經核實后,松江區公安局治安支隊對此舉報不予立案,原因是“沒有犯罪事實,該公司的行為不屬于犯罪行為”。
6月30日,單志東接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失望的他在4天后的7月3日,再次找到松江區公安局。“一位章警官接待了我,他的口頭答復是‘舉報內容基本屬實’,但沒有維他奶公司的犯罪事實。”單志東說。
單志東的說法,得到松江區公安局的認可。8月4日,記者致電松江區公安局法制辦,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我們已經對此不予立案,原因是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有犯罪事實的,法律一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單透露,他表示失望的原因是擔心“其他人看到了《不予立案通知書》,會以為我舉報內容不實”。為此,他想要的是,公安機關能對他的舉報內容給予“屬實”、“部分屬實”或者“不屬實”的答復。“我并不是想要把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的一些人送進監獄,我只是想讓公安機關證明我的舉報內容屬實”。
不過,單志東還是認為公安部門的態度非常好,“但我希望公安機關能給我的回復詳細些,確定我的舉報內容是否真實。”7月6日,單志東申請復議。
7月14日,單志東用快件致函一位上海市人大代表,希望上海市人大能對此進一步關注。“我還在等公安部門的復議結果,如果復議不滿意,我會到檢察院舉報。”單志東說。據了解,7月23日,單志東收到該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回函,稱有關材料已轉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局。
7月18日,記者致電維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人事部經理羊建平。羊否認維他奶“打點”媒體的說法,“公安局不是已經駁回舉報了嗎?這也說明事實不存在。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已經成冷飯了”。
相關鏈接
實力雄厚的維他奶
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創于1940年,創辦人為羅桂祥。經過50余年發展,現時為香港極具規模之飲料生產及供應商。公司分支機構遍布香港、美國、新加坡、澳門等地。另有實力雄厚之分銷商位于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英國、奧地利、印度尼西亞及馬來西亞等20個地區。
媒體評論
《“危機公關”背后有腐敗》
曾任維他奶(上海)公司品控部經理的單志東,去年以來多次向政府職能機構舉報公司用霉變豆粉和水分超標大豆生產維他奶的問題。當地衛生監督部門也一一查實了這些問題,其中豆粉霉菌最嚴重的超標近40倍。但最終卻因所謂目前沒有強制性標準的理由聽任其檢驗“合格”出廠。
質監部門某些人甚至很不耐煩地指責媒體,大有為企業鳴不平的態勢。
近來包括洋品牌在內的一些知名企業,自詡對中國市場和消費者心理洞悉無遺,一旦出現信譽危機就明目張膽地以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開展所謂的危機公關。我們的某些媒體和執法部門的權威和聲譽則在此類公關面前應聲落地。結果該解決的問題不了了之,消費者被糊弄得莫名其妙。
有些洋品牌的公關經理還津津樂道于此類危機公關的成果:只要擺平媒體、確保政府不表態,一切都會過去。其實,跨國公司所謂的危機公關,說白了就是“花錢買太平”,是典型的腐敗。這種危機公關的手法,無非就是避重就輕、偷換概念、隱瞞真相。到頭來,公正被公關出賣,消費者在這樣的交易中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腐敗公關八種伎倆(記者手記)
正如新華社評論所言,跨國公司一些所謂的危機公關,是“花錢買太平”,是典型的腐敗。而這種腐敗,大多以賄賂的形式存在。據民間調查,跨國企業在華行賄事件,近10年來一直上升,我國在10年內調查的50萬件腐敗案件,其中64%與國際貿易和外商有關。
為擴大中國市場,或是得到更多的土地、稅收優惠,或是得到更多采購機會,或者遭遇誠信危機,跨國公司便頻頻“公關”,主要對象是政府官員、國企管理人員或新聞媒體。據記者調查所知,跨國公司在華的公關腐敗,主要采取以下手段:
1、助學機會。
以友誼、鼓勵年輕人深造為幌子,為手握重權的官員子女提供出國條件。操作辦法是跨國公司給國外學校贊助,該學校給官員子女發獎學金,資助官員子女在國外上學、定居。
2、腐敗期權。
即官員大開綠燈時,跨國公司一點好處都不給。等該官員退休或下海后,再給他在公司弄個職位,給予高薪,或是以別的“合法”方式如“咨詢費”等加以補償。
3、關聯交易。
跨國公司與官員的親屬通過正常的生意往來輸送利益,賬面上看不出任何貓膩。
4、第三方轉賬。
跨國公司把錢存入國外銀行,存折銀行卡交給貪官信任的在國外的親屬或朋友,或是把財物存入銀行的保險庫。
5、虛擬職位。
銀行業最普遍。部分外資銀行為緩解吸存款的壓力和增長業務量,常常將一些高官或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者的相關親屬甚至是司機等,高薪聘請為高管甚至是副行長之職。
6、聘任顧問。
一些跨國企業為了拉到某項目的大單,會首先設立一個與主業毫無瓜葛的新公司,再聘請目標對象的相關領導人為顧問,發放上百萬元的年薪。
7、股權誘惑。
房地產業非常普遍。為拿到地塊,一些外資房地產公司會向公關對象承諾,在未來設立的某個項目公司中予以相應的股權。
8、廣告換平安。
獲悉某家媒體或數家媒體準備報道與己不利之事實,則采取通過專業公關公司收買媒體記者或報社管理層,通過廣告交換等形式換取暫時的平安。(許凱)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