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切實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問題的關鍵是要弄清楚導致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資本論》中的勞資地位不同論、勞動力價值決定論、復雜勞動比簡單勞動創造更多價值論、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理論、生息資本與利息理論以及地租理論,能夠有力地解釋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收入差距產生的原因,對正確引導居民接納合理的收入差距、采取恰當措施調節過大的收入差距具有當代價值。
如何切實解決好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已成為我國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而要解決這一重大問題的關鍵是要弄清楚導致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引致居民收入差距的因素眾多,且這些因素又相互交錯。所以,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居民收入差距的產生原因進行了探討。但在現有的文獻中,還沒有運用《資本論》中的系列理論來解析居民收入差距過大這一問題的研究。筆者試圖從《資本論》的相關理論中,來解讀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收入差距的引致原因。當然,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只是初步嘗試,目的是拋磚引玉。
一、勞資地位不同論與勞資間的收入差距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第一次明確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生產關系,這與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家把政治經濟學看成是研究財富的科學是根本不同的。在資本主義社會,資本家是資本的所有者,勞動者對自己的勞動力擁有所有權。在勞動力市場上,資本所有者與勞動力所有者都是自由的人,一個愿意買、一個愿意賣,雙方都按等價原則進行交易,“他們是作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締結契約的。”可是,“一離開這個簡單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庸俗的自由貿易論者用來判斷資本和雇傭勞動的社會的那些觀點、概念和標準就是從這個領域得出的,——就會看到,我們的劇中人的面貌已經起了某些變化。原來的貨幣所有者成了資本家,昂首前行;勞動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隨于后。一個笑容滿面,雄心勃勃;一個戰戰兢兢,畏縮不前,像在市場上出賣了自己的皮一樣,只有一個前途——讓人家來鞣。”馬克思以這樣形象而生動的語言告訴我們:在資本主義自由平等的現象背后,勞動者與資本家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資本家能夠憑借對生產資料的占有而占有勞動者的勞動成果。“產品是資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產者工人的所有物。”
資本家為了獲得更多的剩余價值或者利潤,通過兩種主要方法來加強對勞動者的剝削。在生產力水平沒有顯著進步的情況下,主要依靠延長工作日與提高勞動強度來吮吸較多的剩余勞動。“在一晝夜24小時內都占有勞動,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要求。”由于日夜不停地榨取同一勞動者,從身體上說是不可能的,就有了換班制度的出現。當然,工人為了爭取正常工作日也會與資本家展開斗爭,工人和資本家斗爭的結果是以立法的形式規定了正常工作日。而在工作日長度不變甚至縮短的情況下,則通過提高勞動生產力,降低生活資料價值、進而降低勞動力價值,從而縮短必要勞動時間,增加剩余勞動時間。
資本家對剩余價值或者利潤的追逐,必然把一部分剩余價值轉化為資本,進行資本積累。如果資本有機構成不變,對勞動力的需求就會隨著積累的增長而增長。但是,“一旦資本主義制度的一般基礎奠定下來,在積累過程中就一定會出現一個時刻,那時社會勞動生產率的發展成為積累的最強有力的杠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就會引起資本技術構成的變化,使資本的可變組成部分同不變組成部分相比越來越小,從而出現資本對勞動需求的相對減少,出現相對過剩人口。相對過剩人口的存在,會使在業工人為避免失業,不得不過度勞動,延長勞動時間,提高勞動強度,失業人口為了擺脫饑餓,愿意在低廉工資的條件下,支出較多的勞動。資本積累使“工人階級中貧苦階層和產業后備軍越大,官方認為需要救濟的貧民也就越多。”當然就會是勞資收入差距巨大,貧富懸殊。
市場化改革以來,一方面我國成長起數以千萬計的個體、私營企業,另一方面出現了大量的城市下崗職工與農村剩余勞動力,這些下崗職工和農村剩余勞動力大多受雇于私營企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私營企業里的勞資關系,在政府管控不到位、工會力量又有限的情況下,呈現出“勞弱資強”的格局,資方擁有話語權與決定權,勞方只能被動接受。勞動者的工資標準低,工資增長緩慢,同工不同酬,可是不少農民工的勞動時間又比較長;而私營企業的利潤則豐厚,私營企業主的收入當然就高。并且,資本所有者同樣會通過積累進行再投資,使其資本收入不斷增多,與勞動者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馬太效應”明顯。即使在國有企業中,由于對國有資本代理人的監督與管理不到位,國有企業中一些管理者錯位成“資方”,而普通職工則成了國有企業中的“勞方”,兩者收入差距較大。“利潤侵蝕工資”使我國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占GDP的比重偏低,從2000—2007年,這一比重從51.4%降到39.7%,而其他國家與地區這一比重普遍維持在54%~65%之間。
二、勞動力價值決定論與勞動力價值迥異居民間的收入差距
馬克思認為:“勞動力的價值也是由生產從而再生產這種獨特物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決定的。”由于勞動力只是作為活的個體的能力而存在,因而勞動力的生產就要以活的個體的存在為前提,而活的個體要維持自己,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資料。因此,“生產勞動力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可歸結為生產這些生活資料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生活資料價值的總和,除了應當足以維持勞動者個人自己的正常生活狀況之外,還包括撫養勞動力所有者子女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教育訓練費用也應該包含在勞動力的價值之中。此外,與一般商品的價值決定不同的是,勞動力價值決定包含著一個歷史的和道德的因素。這是由于“所謂必不可少的需要范圍,和滿足這些需要的方式一樣,本身是歷史的產物,因此多半取決于一個國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決于自由工人階級是在什么條件下形成的,從而它有哪些習慣和生活要求。因此,和其他商品不同,勞動力的價值規定包含著一個歷史的和道德的要素。”
勞動力價值以貨幣來表現就是工人的工資,工資是勞動力價值和價格的轉化形式,因而決定勞動力價值和價格的規律也就必然轉化為決定工資運動的規律。同一時期的不同國家,由于勞動力價值量的不同,所以對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來說,就會形成各國工資水平的差異。“因此,在比較國民工資時,必須考慮到決定勞動力的價值量的變化的一切因素:自然的和歷史的發展起來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和范圍,工人的教育費,婦女勞動和兒童勞動的作用,勞動生產率,勞動的外延量和內涵量。”由于這些因素的差別,必然引致各國工資水平的不同。那么,如何比較不同國家國民工資的差異呢?“即使作最膚淺的比較,首先也要求把不同國家同一行業的平均日工資轉化為長度相等的工作日。在對日工資作了這樣換算以后,還必須把計時工資換算為計件工資,因為只有計件工資才是計算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內涵量的尺度。”
馬克思著重分析了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對不同國家國民工資的影響。按照價值規律,商品的價值量是由包含中等或平均勞動強度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在一個國家內,生產商品所消耗的勞動時間多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其勞動就不能形成價值,而所消耗的勞動時間少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其勞動就會體現出較多的價值。在世界市場上,“強度較大的國民勞動比強度較小的國民勞動,會在同一時間內生產出更多的價值,從而表現為更多的貨幣。”在一個國家內,個別勞動生產率高于社會勞動生產率,個別資本家就可比其他資本家獲得超額剩余價值。在世界市場上,勞動生產率高的資本主義國家,為了掙得國際競爭中的有利地位,可以低于國際價值出售商品;也可以仍按國際價值出售商品,但“生產效率較高的國民勞動在世界市場上也被算作強度較大的勞動。”當然,名義工資,即表現為貨幣的勞動力的等價物,在較發達國家比不太發達國家高,但這決不是說,實際工資即由工人支配的生活資料也是這樣。實際上,可能更低,也可能更高。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時期,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勞動力不被視為是商品。改革開放之后,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勞動力也是商品逐步得到了學術界的普遍認可。當然,仍有少數學者還是否認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勞動力是商品。但只要搞市場經濟,就需要市場來配置資源,勞動力資源也不能例外。勞動力資源通過市場來配置,就必然需要價格這一杠桿,而勞動力的價格或者價值就是工資。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勞動力是商品應該沒有多少異議。因而就比較容易運用馬克思的勞動力價值理論來理解勞動力價值迥異居民間的收入差距。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地區發展很不平衡,城鄉發展水平差異很大,所以,無論是地區之間、還是城鄉之間的勞動者的勞動力價值有較大不同。比如,發達地區居民相對于欠發達地區居民、城市居民相對于農村居民來說,生活資料范圍要廣、費用要高,投入的教育訓練費用也要多,因而勞動力價值自然要大。因此,一般來說,發達地區居民收入比欠發達地區居民收入要高,城市居民收入比農村居民收入要高,高學歷居民收入比低學歷居民收入要高,這是比較正常和合理的現象。當然,由于發達地區比欠發達地區、城市比農村的物價水平要高,所以,雖然發達地區居民比欠發達地區居民、城市居民比農村居民的名義工資要高,但實際工資并不一定如此,也有可能更低。
三、復雜勞動比簡單勞動創造更多價值論與從事勞動復雜程度不同勞動者間的收入差距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論述并不多見,主要在第一卷第一章闡述商品價值的決定與第四章論述勞動力價值的決定時涉及到了這個問題。馬克思認為,無論何種性質的生產活動,都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體力和腦力耗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生產活動,只有在勞動力本身已有或多或少發展的情況下,才有這兩種不同的形式。商品價值體現的是人類勞動本身,是一般人類勞動的耗費。馬克思為了研究的方便,把凝聚在商品中的勞動看成是沒有任何專長的普通人的有機體平均具有的簡單勞動力的耗費,并且把各種勞動力直接當作簡單勞動力。但決不能由此就認為,馬克思沒有把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區分開來。
從馬克思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理解到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涵義。簡單勞動就是指在一定社會條件下,不需要經過專門訓練,每一個身體正常的普通人都能從事的勞動。而復雜勞動則是需要耗費或多或少的辛勞、金錢與時間去獲得知識或者技能,才能從事的勞動。當然,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區分是相對的,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文化時代具有不同的性質。”以前屬于復雜勞動,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就會變成簡單勞動。馬克思為了便于計算,把簡單勞動作為計量商品價值的基礎,而“比較復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所以,少量的復雜勞動等于多量的簡單勞動。
馬克思在論述勞動力價值組成部分的時候認為,為改變一般人的本性,獲得一定勞動部門的技能和技巧,成為發達的與專門的勞動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訓練,相應的教育訓練費用應該包含在勞動力的價值之中。并且,勞動力的教育費用是隨著勞動力性質的復雜程度而不同的。“因此,這種教育費用——對于普通勞動力來說是微乎其微的——包括在生產勞動力所耗費的價值總和中。”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由于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一般勞動部門對于勞動者的技能要求不是很高,所以,雖然勞動力的教育費用隨著勞動的復雜程度而不同,但對于普通勞動力來說,教育費用是微乎其微的。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曾一度出現收入“體腦勞動倒掛”的現象,這是與體腦勞動者們的貢獻不一致的,也和馬克思的復雜勞動比簡單勞動創造更多價值的理論不協調。在生產活動中,腦力勞動者一般從事的是復雜勞動,體力勞動者一般從事的是簡單勞動,因而腦力勞動者一般比體力勞動者要創造更多價值,相應地,腦力勞動者就應該獲得更多的收入。因此,如果體力勞動者比腦力勞動者收入還高,就是一種收入上的“體腦勞動倒掛”。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生產力水平的顯著提高,科學技術在生產中的貢獻越來越大,“體腦勞動倒掛”現象也隨之得到了糾正。李實等較早地實證分析了居民受教育年限與其收入的關系:如果以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就業者收入為100,那么小學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150,初中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168,高中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176,中專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197,大專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212,大學以上文化程度就業者的收入為242。這種居民收入與受教育年限之間的正相關關系清楚地表明,從事腦力勞動(復雜勞動)的居民收入比從事體力勞動(簡單勞動)的居民收入要高,因為高學歷者一般從事的是腦力勞動(復雜勞動)。
當然,一般情況確實是這樣,居民受教育年限越長,耗費的教育費用越多,勞動力價值越大,越有可能從事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越多,他們的收入也應該越高。但是,也會出現這種情況:居民之間受教育程度差不多,耗費的教育費用也相差不大,勞動力價值也幾乎相同,可是由于從事勞動的復雜程度不同,勞動者之間的收入也會出現差異。
四、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理論與不同部門的經營與就業者間的收入差距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章論述商品的第一形態變化時,涉及到了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或者社會必要勞動時間Ⅱ以及社會需求量。“社會對麻布的需要,像對其他各種東西的需要一樣,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競爭者已經滿足了這種需要,我們這位朋友的產品就成為多余的、過剩的,因而是無用的了。……假定市場上的每一塊麻布都只包含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使這樣,這些麻布的總數所包含的已耗費的勞動時間仍然可能過多。如果市場的胃口不能以每碼2先令的正常價格吞下麻布的總量。這就證明,在全部社會勞動時間中,以織麻布的形式耗費的時間太多了。其結果就像每一個織布者花在他個人的產品上的時間都超過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一樣。”
在《資本論》第三卷第三十七章中,馬克思比較明確和全面地論述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Ⅱ。“事實上價值規律所影響的不是個別商品或物品,而總是各個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獨立的社會生產領域的總產品;因此,不僅在每個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勞動時間,而且在社會總勞動時間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類的商品上。”“社會勞動時間可分別用在各個特殊生產領域的份額的這個數量界限,不過是價值規律本身進一步展開的表現,雖然必要勞動時間在這里包含著另一種意義。”社會必要勞動時間Ⅱ這一理論的重要意義在于每種商品生產要與社會對商品的需要之間應該大體一致。如果生產少于需求,商品就可以高于其市場價值出售,企業主多盈利。“如果某種商品的產量超過了當時社會的需要,社會勞動時間的一部分就浪費掉了,這時,這個商品量在市場上代表的社會勞動量就它實際包含的社會勞動量小得多。”這種商品必然低于其市場價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根本賣不出去,企業主少盈利,甚至會虧損。
改革開放之前,由于城市經濟是單一的公有制經濟,且職工的工資受到了嚴格的計劃控制,不同行業間的居民收入差距是較小的。1978年,從分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來看,最高行業職工年人均工資是最低行業職工年人均工資的1.81倍。即使實行改革開放后到1992年的10多年間,分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最高行業與最低行業的職工年人均工資的差距還沒有多大變化,1992年這一數字為1.86倍。1992年之后,隨著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行業之間收入差距才迅速擴大。1993年,最高行業職工年人均工資與最低行業職工年人均工資的倍數增至2.12倍,2000年增至2.63倍。從按行業分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計口徑變化)來看,2005年,最高行業是最低行業的4.73倍,然后雖然逐年有所下降,2012年仍有3.96倍。當然,不同行業間的居民收入差距是多種因素導致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這是因為,在不同行業工作的就業人員,即使在勞動力價值相同、從事的工作相近、付出的勞動差不多的情況下,由于不同行業生產的商品的市場供求關系的差異,決定了不同行業的商品的價值實現程度不一樣、盈利狀況不一樣,從而導致不同行業就業人員的收入會出現差別。再以2014年一季度養豬業為例,由于生豬供過于求,生豬價格連續幾個月下降,絕大多數養豬戶出現比較嚴重的虧損。
五、生息資本和利息理論與擁有不同財產居民間的收入差距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第五篇“利潤分為利息和企業主收入、生息資本”中,用了很長的篇幅來研究生息資本,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借貸資本問題,重點考察了貨幣資本怎樣獨立化為生息資本、利潤如何分割為利息和企業主收入。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貨幣除了作為貨幣具有的使用價值以外,還取得了作為資本執行職能的使用價值。貨幣占有者把他的貨幣按一定期限貸給職能資本家,實際上就是把貨幣這種作為資本的使用價值,即生產剩余價值或者利潤的能力讓渡給職能資本家。“貨幣資本家在把借貸資本的支配權出讓給產業資本家的時間內,就把貨幣作為資本的這種使用價值——生產平均利潤的能力——讓渡給產業資本家。”一旦貨幣作為生息資本貸給職能資本家,這時的貨幣資本就變成了商品。“就它作為可能的資本,作為生產利潤的手段的這種屬性來說,它變成了商品,不過是一種特別的商品。”
職能資本家如果以借入的生息資本獲取了利潤,就不能把它全部據為己有,而必須把其中一部分利潤以利息的形式付給貨幣所有者。“因此,利息不外是一部分利潤的一個特殊名稱,一個特別項目;執行職能的資本不能把這部分利潤裝進自己的腰包,而必須把它支付給資本的所有者。”利息只是借入者所實現的利潤的一部分,不能是全部。因為對于借入者來說,這個貨幣的使用價值,就在于會替他生產利潤,否則,貸出者就沒有讓渡使用價值;當然,利潤也不能全部歸借入者,否則,他對于這種使用價值的讓渡就沒有支付什么。歸貸出者的部分叫利息,而歸借入者的部分可以稱為企業主收入。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來源多元化,并且收入結構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城鎮居民的收入來源大體包括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與財產性收入等四個部分,其中的財產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股息和紅利收入、保險收益、出租房屋收入與知識產權收入等。農村居民的收入來源大體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轉移性收入與財產性收入等四個部分,其中的財產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與經營權流轉獲得的收入、房屋出租出售和拆遷補償獲得的收入、儲蓄與民間借貸獲得的收入、投資股票和債券獲得的收入等。城鎮居民收入結構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工薪收入和經營凈收入絕對量在增加的同時,占總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轉移性收入與財產性收入絕對量在大幅增長的同時,占總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農村居民收入結構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在總收入中,家庭經營收入所占比重是先增后減,工資性收入所占比重逐步增加,轉移性收入所占比重是呈下降趨勢,近年又有增加,財產性收入所占比重穩步上升。
在我國現階段,財產同樣給財產的所有者帶來了收入,但財產性收入的前提是居民要擁有財產。財產性收入是“以錢生錢”,會出現“富者逾富、貧者逾貧”的馬太效應。因而居民擁有的財產越多,財產性收入也就越多,反之則越少。從城鄉居民之間的財產性收入絕對差額來看,2001年是87.65元,10年后的2011年是420.40元。因此,財產性收入不僅使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而且,由于財產性收入增長往往具有幾何級數遞增的特點,從而使高低收入階層間的財產性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六、地租理論與“地租”因素引致的居民間收入差距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第六篇“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中,用了11章篇幅詳細論述了地租產生的原因與條件、資本主義地租的形式和本質以及資本主義地租形成的歷史過程。馬克思認為,“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一個歷史前提,并且始終是它的基礎,”“地租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借以實現即增殖價值的形式”。在資本主義社會,地租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使作為土地勞動條件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離,土地對土地所有者來說只代表一定的貨幣稅,這是他憑他的壟斷權,從產業資本家即租地農場主那里征收來的。”
地租在本質上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地租就成了商品價值的一部分,更確切地說,成了商品剩余價值的一部分,不過是它不是落入從工人那里把它榨取出來的資本家階級手中,而是落入從資本家那里把它榨取出來的土地所有者手中。”資本主義地租有兩種主要形式,即級差地租與絕對地租。級差地租是由于被壟斷的自然力,使農產品的“一般生產價格和個別生產價格之間的差額”而獲得超額利潤轉化而來。絕對地租是由于私有權的壟斷,無論土地好壞都要獲得的地租。此外,還有建筑地段地租、礦山地租和壟斷地租等形式。“凡是自然力能被壟斷并保證使用它的產業家得到超額利潤的地方(不論是瀑布,是富饒的礦山,是盛產魚類的水域,還是位置有利的建筑地段)……就會以地租的形式,從執行職能的資本那里把這種超額利潤奪走。”
在我國,雖然土地屬于國家或者集體所有,但是不僅“地租”依然存在,而且是導致居民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的重要因素。限于文章篇幅,這里只簡單提及。一是“地租”使城鄉居民間收入差距拉大。二是地租使近郊居民和邊遠地區居民間收入差距擴大。三是“地租”使拆遷居民與非拆遷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四是“地租”使擁有“資源”居民與其他居民間收入差距拉大。五是“地租”還使一些利用非法手段占有者暴富。
七、結語
馬克思《資本論》中的勞資地位不同論、勞動力價值決定論、復雜勞動比簡單勞動創造更多價值論、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理論、生息資本與利息理論以及地租理論,雖然不能解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收入差距產生的全部原因,但較好地解釋了勞動者與資本所有者之間、勞動力價值迥異居民間、從事勞動復雜程度不同勞動者、不同部門的經營與就業者間、擁有不同財產居民間、以及“擁有”土地等不同資源居民間的收入差距。
同時,上述理論對正確引導居民接納合理的收入差距、采取恰當措施調節過大的收入差距具有現實價值。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之間存在收入差距有其客觀必然性,必然性中有其合理性,對合理的收入差距居民理應接納。但因為我國居民受傳統的公平觀念影響很深,即使對合理的收入差距,一部分居民也不一定能夠正確認識,當然很難接納。這就需要政府有關部門、教育機構與輿論機構通過宣傳、教育,引導居民接納合理的收入差距。也正是由于當代居民間收入差距的產生原因比較復雜,所以調節過大收入差距措施的采取也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弄得不好,還會出現“逆調節”。因此,只有針對收入差距產生的原因,才有可能采取科學的調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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