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通常會被看作女性主義的代表著作來研究,特別是社會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下面的短文主要從恩格斯自己對母權制的分析,同時也介紹了以Jane Flax為例的女性主義者對恩格斯著作中的不足。
全文約3000字。
《女性主義思潮導論》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羅斯瑪麗·帕特南·童
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盡管沒有像看待丁人受壓迫那樣重視婦女的受壓迫,但他們中有些人的確解釋了婦女為什么會身為婦女而受壓迫。在馬克思的支持鼓勵下,恩格斯寫了《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Family,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1845),在其中,他說明了物質條件的改變是如何影響到人們的家庭關系結構的。恩格斯指出,在家庭或有組織的配偶關系產生之前,存在著原始的"雜亂性交”狀態,每個女人都是每個男人可以獵取的性對象,反之亦然;實質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婚配。恩格斯認為,在自然選擇的過程中,各種血緣關系逐漸被排除了,有血緣關系者不再被作為合宜的婚姻伴侶來考慮。當男人在部落中可以找到的女伴越來越少時,個別男人開始強占個別女人。其結果,一夫一妻的對偶家庭開始出現。
恩格斯注意到,當一個男人強占一個女人后,他就入住她的居處。恩格斯對此狀況的闡釋是,這并不表明女人的屈從,而是表明她握有經濟實權。因為是婦女在生產和制作那些可以傳給后代的物質產品(如鋪蓋、衣物、炊具、工具等)。恩格斯由此得出結論說,早期的對偶婚社會很可能是母系社會,財產繼承權和血緣關系可能是通過母系來追溯的。
恩格斯偏離主題進行推測:最初的對偶婚社會很可能不僅是母系社會,而且是廿權社會;婦女在經濟、政治和社會方面都握有大權。不過恩枯斯主要、也是更少爭議的觀點是,無論婦女過去曾經有過有什么樣的地位,它都得自于她在家庭這個最基本的生產中心里的位置。只有當生產場所改變后,婦女才失去了她的優勢地位。恩格斯宣稱,后者正是所發生的事實。“家畜的馴養和畜群的繁殖"為人類社群帶來了全新的財富來源。當男人獲得對部落家畜的控制權后(恩格斯并未說明其原因和方式),男人懂得了如何繁殖更多的家畜,其結果遠遠超出部落對牛乳和肉類的需要;這樣,男人和女人的權力相對開始變化,這個變化逐漸使得男人占據優勢。
蓄養家畜的盈余形成財富積累,男人可以用它作為世代之間交換的手段。當男人擁有了太多有價值的社會經濟物品后,遺產繼承的間題對于他們就變得非常重要。原來通過母系繼承的遺產,起初不過是不太重要的贈物,例如“住房、衣物、粗糙的裝飾品以及獲取食物和制作食物的工具:小船、武器、最簡單的家庭用具”。當家庭外生產的重要性開始超過家庭內生產時,兩性之間傳統的勞動分工分工據說是源于兩性的生理差異,尤其是性機能(sex act)差異——獲得了新的社會意義。隨著男人工作和生產重要性的增長,不僅女人的勞動和生產價值降低了,她們的社會地位也下降了。由于男人現在所擁有的財富比女人所有的更有價值,由于未被解釋的原因,男人忽然要求由他們自己的孩子來繼承他們的財產,男人施加巨大壓力,迫使母系社會轉變為父系社會。正如恩格斯所說的那樣,“必須廢除母權制,而它也就被廢除了“。
恩格斯認為,這一變化對于婦女社會地位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母權制的被推翻"構成了“女性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在生產并謀取了對財富的占有權后,男人取得了對家庭的控制,女人淪為滿足男人淫欲的"奴隸”和“生孩子的簡單工具”。恩洛斯說,在這個新的家庭秩序里,丈夫是通過他的經濟權力實施統治的:“他是資產階級,而妻子則代表無產者。”恩格斯認為,男人對女人的控制植根于這一事實,是他而不是她控制財產。只有在私有制解體之后,婦女受壓迫的狀況才會終結。
在恩格斯看來,私有財產的出現和向父系社會的變遷,同樣可以解釋社會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轉變。因為是女人懷胎生產,所以孩子的生母總是可以確定的。但是父親的身份從來無法確定,因為女人也可能因丈夫以外的男子受孕。為了確保妻子對婚姻的忠誠,男人據說是需要把強制性的一夫一妻制強加于女人。從觀念上來說,丈夫應該和妻子一樣實行一夫一妻制,但是父權社會卻沒有要求男人必須對婚姻忠誠。根據恩格斯的觀點,所以,一夫一妻制的惟一目的是作為工具,它使得父親的私有財產可以依序傳給他自己的孩子。以父系和父權形式實行的男性統治,純粹是有產者男人和無產者女人間階級分工的結果。恩格斯評論道,一夫一妻制”不是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是以經濟條件為基礎的第一個家庭形式”。這意味著,一夫一妻制家庭不是愛情和責任的結果,而是權力高壓和經濟迫切需求的產物。只有消滅階級社會、鏟除婦女在經濟上對男人的依附,男人和女人才能進入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
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制度與爰情無關,而與私有財產緊密相聯;所以,恩格斯指出,如果妻子要擺脫丈夫的壓迫,婦女首先必須在經濟上獨立于男人(事實上,婦女解放的第一個前提是“全部女性重新進入公共產業”;第二個前提則是家務勞動和兒童養育的社會化。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認為,無產階級婦女比資產階級婦女受的壓迫要少。在他看來,資產階級家庭由這樣的夫妻關系構成:丈夫同意供養妻子,而妻子要承諾對丈夫保持忠貞和只為丈夫生育合法后嗣。“這種權衡利害的婚姻",恩格斯指出,"往往變為最粗糙的賣淫——有時是雙方的,而以妻子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處,只在于她不是像雇傭女工計件出賣勞動那樣出租自己的肉體,而是一次永遠出賣為奴隸。”
在恩格斯的評價里,無產階級婚姻與資產階級婚姻不同,它不是賣淫;這是因為無產階級家庭的物質條件與資產階級家庭的條件根本不同。不僅因為無產者沒有私有財產,因此男人也就消除了實行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動機(即為繼承財產而生育合法的繼承人);而且,無產者婦女一般受雇于家庭之外的工作,這造成無產者家庭夫妻之間一定程度上的平等。按恩格斯的看法,這種平等提供了真正“性愛”的基礎。除了這些區別之外,與資產者丈夫不同的是,無產者丈夫在家庭中的權威不大可能得到法律體制的完全支持。由于所有這些原困,恩格斯得出結論:在無產者家庭里,除了"殘余的野蠻行為"(虐待配偶)以外,所有“男性主宰的物質基礎都不復存在"。
雖然在文章中,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者仍然借助于恩格斯這一著作中的觀點,但其中許多人也指出了它的不足。如簡·弗萊克斯(Jane Flax)就批評道,恩格斯在文中肯定”所有歷史的最終決定因素”是“直接生命的生產與再生產”(the production and reproduction of life),這一論斷僅僅是集中注意于直接生命的生產上;對于恩格斯來說,這是理解階級斗爭、因此也是理解歷史進程的主要途徑。例如,恩格斯將推翻“母權”的原因僅僅解釋為生產方式的改變,即財產公有制被財產私有制所取代。但是,由于公有財產與女人相關,而私有財產與男人相關,弗萊克斯因此推理道,“母權”(如果它確實曾存在的話)之被推翻至少也反映了再生產、即生育方式的改變,正如它反映了生產方式的改變一樣。她說:“母權制被推翻既是經濟革命,也是政治革命。在此革命中,由于許多歷史上可能的原因(譬如男人發現了他們在生育中的角色、以及[或]取得了對生育的控制權),男人以其男人的身份,壓制和摧毀了女人的優勢地位、或許是女人與男人平等的地位。”
弗萊克斯更感憂慮的還不是恩格斯對生命再生產的忽視,而是他對兩性最初的勞動分工的確信。恩格斯在文中并未解釋:這一分工是怎樣形成的;他僅僅指出,在氏族內部,女人要承拒家務勞動,而男人要負責供應食物與從事生產性的勞動正如前文所說,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明確指出,男女兩性的分工起源于”在性機能上的勞動分”(division of labor in the sexual act)。但是,對于婦女受壓迫,如果異性戀體制要比私有制負更多責任的話,那么,即使婦女解放首先從進入公共勞動開始,繼而以服務行業取代婦女的家務勞動,最后婦女投入反對資本家剝削者的階級斗爭——這樣一種婦女解放綱領并不能就此或因此結束對婦女的壓迫(異性戀體制和私有制一樣,必須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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