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7年1月12日 復信臧克家等:惠書早已收到,遲復為歉!遵囑將記得起來的舊體詩詞,連同你們寄來的八首,一共十八首,抄寄如另紙,請加審處。這些東西,我歷來不愿意正式發表,因為是舊體,怕謬種流傳,遺誤青年(遺應該為貽);再則詩味不多,沒有什么特色。……
被毛澤東評價為“詩味不多,沒有什么特色”的十八首詞中包括了《沁園春·長沙》、《七律·長征》、《清平樂·六盤山》、《沁園春·雪》、《七律·和柳亞子先生》等傳世名篇……這段話中有多少毛澤東自謙的成分我們不好說,但我們卻可以從中看到毛澤東一貫的虛懷若谷的高尚情操。
1957年1月18日下午三時,主持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
2、毛澤東:各部門之間的比例究竟怎樣平衡才恰當?重工業各個部門之間的比例,輕工業各個部門之間的比例怎樣平衡才恰當?這個比例再搞五六年是不是能搞得出來?我希望縮短這個時間。建設這個過程,我希望縮短時間,并且不要付出那么大的代價。……蘇聯付出的代價相當大,人民束緊腰帶。他們是有了重工業,喪失了人民。我們是不是可以又有重工業,又得了人民?
今天,很多人為斯大林過于注重重工業的發展戰略辯護,并且認為除此無法在極短時間內將蘇聯建設成強大的重工業國家。但是,毛澤東顯然看到了更深層面的東西,他認為在重工業和民心之間應該有一個平衡點,否則,如果失去了人民,重工業發展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蘇聯的重工業發展的代價極大,曾人為的造成蘇聯大面積的饑荒,并為蘇聯最終解體的悲劇埋下了禍根。從這段話我們可以看出,毛澤東對此是早有預感的,因為在毛澤東看來,蘇聯早在強行工業化的時候,就已經失去蘇聯人民了。
1957年1月27日下午,主持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最后一次會議。
3、毛澤東:要足夠地估計成績。我們的革命和建設,成績是主要的,缺點錯誤也有。有那么多成績,夸大是不行的,但是低估了就要犯錯誤,可能要犯大錯誤。
今天的一些公知,眼里看不到任何光明,對新中國六十多年建設的成就視而不見,卻大談特談六十多年的挫折,這種做法是要不得的。挫折當然可以談,因為挫折可以讓人清醒,挫折的教訓可以為后事之師,但是,在談挫折的同時,更要注重宣傳新中國六十多年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因為成就可以激勵民心,成就可以凝聚共識,如果撇開成就,只談挫折,既違背了辯證法,也在實際上否定了六十多年來的社會主義探索。因此,要堅定四個自信,就必須要客觀的看待六十多年的社會主義建設,認清“成績是主要的,缺點錯誤也有”的事實。
今天,還有一些人,雖然不是公知,但他們的思路與公知是一脈相承的,總是把眼光放在問題上,并為此著急上火,有些人寫出來的文章讓人越讀越喪氣,越讀越覺得前途渺茫,這些人就算不是公知,但與公知,只怕也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4、毛澤東:無論什么時候,都要謙虛謹慎,把尾巴夾緊一點。對蘇聯的東西還是要學習,但要有選擇的學。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有益的東西,我們都要學。
為了更好的理解毛澤東的這段話,建議網友們抽空閱讀一下毛澤東在1956年8月24日的《同音樂工作者的談話》。有些人污蔑前三十年“閉關鎖國”,這段話連同《同音樂工作者的談話》就是最好的反駁材料。
毛澤東一貫主張對外學習,但是,學是有選擇的學,是批判性的、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學,而不是好的壞的、真的假的不加取舍不加分辨的學。今天我們社會的開放程度確實更高,對外學習的東西也更多了,但是,在學到了很多好的東西的同時,又學到了多少壞的東西了呢?
5、毛澤東:真理是跟謬誤相比較,并且同它做斗爭發展起來的。禁止人們跟謬誤、丑惡、敵對的東西見面,跟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東西見面,跟孔子、老子、蔣介石的東西見面,這樣的政策是危險的政策。……對于一些有害的言論,要及時給予有力的反駁,社會上的歪風一定要打下去。……我們對于少數人鬧事,應當采取積極態度,不應當采取消極態度,就是說不怕,要準備著。我看要準備出大事,你準備出大事,就可能不出。對于少數人鬧事,第一條是不提倡,第二條是有人硬要鬧就讓他鬧。要學會這么一種領導藝術,不要什么事情總是捂著。
今天,很多人害怕聽到負面新聞,害怕負面輿情發酵,動輒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理負面新聞、負面輿情,這些都是對《毛澤東思想》理解不深刻導致的。客觀的說,負面新聞、負面輿情并不可怕,因為中國這么大,問題肯定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于引導民眾如何理性的看待負面新聞、負面輿情,否則,始終堵著、捂著,又總不及時疏通的話,本來有理的最后也變得沒理了。
不堵著、不捂著,并不代表要聽之任之,而是要“給予有力的反駁”,因為真理總是越辯越明的,只要將道理講透了,那些被蠱惑、被煽動的民眾自然也就能及時醒悟過來。
6、毛澤東: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壞革命的法制。我們的法律,是勞動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維護革命秩序,保護勞動人民利益,保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保護生產力的。我們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法制,并不是只要民主人士守法。
這段話可看作毛澤東對“依法治國”的理解。在這里,毛澤東不僅解釋了中國法律的性質,并且告誡眾人,法律是針對所有人,而不是只針對部分人的。這段話可以用來反駁那些污蔑前三十年中國沒有法治的各種謠言。
以上粗體字部分引自《毛澤東年譜》下冊第三卷62-71頁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閱讀《毛澤東年譜》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在學習的同時真正掌握為毛澤東辯護的真憑實據,要讓那些人知道,我們熱愛毛澤東并非只因為有情更因為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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