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罰款,調減為1萬元,為什么網民們還不高興還不滿意?農民自己養羊宰羊賣羊肉,還違法嗎?檢驗合格,為什么還有沒收,還要罰款?
和網友隔空聊“江蘇一農民賣羊肉獲利180被罰10萬元后續:撤銷原處罰,罰款金額調整為1萬”這一話題,網友提了一堆問題,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多少有些不著邊際——
法律有規定,執法部門要嚴肅執法啊。
一個網友看見我吞吞吐吐的窘迫,轉來一個名叫《百姓不容易》的視頻,視頻中一名男子正在慷慨激昂地陳述——
在自己的地里焚燒秸稈是違法;在路邊賣自己種的蔬菜水果,占道經營也是違法;砍自己的樹也是違法;自己養的豬殺了賣肉也是違法;在自己家里蓋豬圈廁所也是屬于違法;打鳥是違法,摸魚是違法;野兔野雞野豬吃你的莊稼可以,但是你要把它打死了,就是違法;只要我們還活著,都在違法。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掛了沒火化,山上埋了也違法,挖出來接著燒。
你說我們活在底層的農民還能干嘛呀?還能干什么呢?
人性的丑陋就是對強者極度寬容,對弱者卻極其刻薄,在強者的身上找優點,卻在弱者的身上挑毛病。
視頻中說的,近年來媒體時有披露,并不是虛假的消息,但把這些情況匯集到一起,還是讓我很吃一驚。盡管他的話有些偏激,但現今法律已經把農民的手腳束縛的死死的,到了動輒得咎的地步了。
還有一個網友說,他在大街上走路,還讓警察罰了兩次款,“現在連路也不會走了。”他感慨萬千,我則一臉震驚:“走路也要上升到違法的高度,還要罰款!”看來,我真的孤陋寡聞了。
實際不只是他,這些年買電動車騎電動車的,好像做了賊似的,警察天天查,沒戴頭盔罰,沒達標、超標、超速、超載、改裝、私拉充電線,等等,都要罰。騎個爛電動車整天提心吊膽的,“他媽的!要是有錢,誰不知道買個奔馳顯擺顯擺啊?不就是窮嘛,沒辦法才騎這破電動車的嘛。”
騎電動車的窮人不高興,開小轎車的中產階級也不滿意。一個網友說,“我一年開車的罰款最少有七八百。”“咋回事?亂停亂放、交通違章唄,不知道哪點不對,罰單就來了。”
網友們七嘴八舌的議論,讓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苛捐雜稅猛如虎,繁法苛責就是好東西嗎?玩法的玩得人惡心,這法還有意思嗎?
所以,江蘇農民賣羊肉獲利180被罰10萬元實交1萬元,并不是大反轉,大喜事,也不是法外開恩,給了農民天大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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