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來,媒體上將紀檢監察內部出現的腐敗分子統稱為“內鬼”。
9月1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南京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壩》一文。
文中披露,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紀工委原副書記、監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華在被留置期間深刻懺悔:“在貪欲驅使之下,利用影響力為商人老板承攬工程項目站臺打招呼,收受賄賂。這完全與紀檢監察干部身份背道而馳。”
這是公開報道中首次提到王祖華案的細節。
今年6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祖華受賄一案,對王祖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王祖華受賄違法所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52.2389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實踐證明,現實中,凡是與私企老板走得過近的、關系過于熱乎的、經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的一些官員,最后的結局,基本上是走向腐敗的深淵。
為什么是這樣?
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大家都聽說過“圍獵”一詞吧。原意是指“四面合圍而獵”。
而現的引申意思是說:在政治或社會領域中,"圍獵"可能指的是一種策略性的行動,其中一方利用各種手段對另一方進行包圍和攻擊,以達到某種目的。這種用法通常帶有貶義,暗示了一種不正當或不合法的行為。
某某官員被“圍獵”。意思是說,當你手中有一種權力時,很容易被一些人當成拉攏、腐蝕的目標。
尤其是那些私營企業主,他們都在千方百計地想找機會、托關系靠近權力者,和你拉近乎、套關系,目的就是利用你手中的權力,撈取經濟上的利益。
如果一名當權者,看不透這一點,沒有應該有的警惕性,甚至是來者不拒,豈不是正中其下懷?
在和權力者的交往中,這些私營老板是很會算計、很會“投資”的人,他們精明的很,他們會用少量地“投資 ”,而獲取巨大的回報。這就是他們與官員套近乎的目的。
《極目新聞》于2023年11月6日,曾報道過一個典型案例:
湖北省大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黃開旺,退休兩年后被查。
2022年6月,黃開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黃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11月,黃開旺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剛剛轉業回鄉的黃開旺,也曾立志要做一名勤勉有為的好干部。黃開旺先后擔任街道、鄉鎮黨政主職,成為了同學和親戚朋友以及當地一些企業老板眼中的“紅人”。
但隨著職務的升遷,黃開旺接觸到越來越多的商人老板,看著有些商人老板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他曾經的一腔熱血變成了滿腔不甘,慢慢地心里的天平開始失衡。
被抓后,黃開旺懺悔道:“看到老板錢很多,生活過得比自己好,開始在錢上動腦筋,思想出現了偏差,這是我人生道路走偏的第一步。”
這時,一些商人老板也感受到了黃開旺的“小心思”,開始通過各種方式拉攏腐蝕他。那時的他,在錯誤思想的引導下,開始公私不分,與一些商人老板走得很近,深陷其中,甘于被“圍獵”。逢年過節,別人給他送煙酒、茶葉、土特產等禮品,他欣然笑納。作為回報,黃開旺為他們撐腰站臺、謀取好處。
理想信念的總開關一旦出問題,黨性、官德就會隨之缺失,各種“圍獵”也會紛至沓來。2003年,他履新金湖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主任時,其同鄉柯某聞訊而至,邀請他入股某礦業公司。面對突如其來的誘惑,黃開旺沒能忍住。為掩人耳目,黃開旺以自己妻子的名義投資27萬元,獲取公司20%股份,后實際獲利66萬元。
初嘗“甜頭”的黃開旺變得飄飄然,沉浸在自己的“發財夢”里。
從2004年開始,在同鄉商人老板的拉攏下,他先后以化名入股冶金原料有限公司、沙磚廠等企業,違規獲利200余萬元。他沒有認識到,簡單的投資能帶來巨額收益,不是遵循市場運行規律,也不是靠他自身的實力,而是因為別人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
大冶市某建材企業,從2006年開始,不管是企業立項擴產,還是原材料采購、產品銷售,黃開旺都會利用職權予以特殊關照。
“投資”是表象,本質在于權錢交易。
黃開旺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處處“關照”該建材企業,并從該企業獲取高額回報。
隨著錢越投越多,黃開旺涉及領域越來越廣,違規獲得的收益也越來越豐厚,他與企業老板結成了“利益同盟”。凡是能插手的生意,黃開旺基本上都會介入。
這就是目前,一些官員與私企老板走得太近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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