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農報道的一段現場視頻,將內蒙古開魯縣“交錢種地”事件推上了熱搜,引發了民眾憤怒。
繼新成語提燈定損“”流行于網絡之后,僅這一個事件就產生了“云浩止耕”、“浩不懂法”等多個新成語。
在媒體步步緊逼之下,當地被迫連夜調查,給出了真相:
1、土地承包人張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于雙勝村委會簽訂了5600畝草甸子租賃合同,每畝每年租賃費4元,土地租賃用途是飼草料種植;
2、張某柱在承包經營期間私自變更土地用途,違法將草地變成了耕地(這里涉及到生態破壞、沙化等危害);
3、“國土二調”(2007年)數據顯示該地塊還是林草地類,“國土三調”(2020年)發現該地塊4650畝土地已經變成了耕地;
4、村集體考慮到所謂“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竟然默許了張某柱的違法變更土地用途行為,只是要求張某柱交納每畝新增耕地200元有償使用費,即便如此還遭到拒絕;
5、張某柱、張某林也早已不是當地農民,一個是通遼市科爾沁區市民,一個是深圳市民,他們自己沒有耕種承包地,而是以每畝每年700元的租金轉租。
所以,張氏兄弟根本不是中國三農報道里所述的“農民”,準確地講,人家事實上已經成了農業資本家或者大地主(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的做法事實上坐實了這種存在);
他們每年只給村集體繳納2萬多元的租金,卻轉手向下級承包者收300多萬的租金,不用付出任何勞動;
張氏兄弟違法變更土地用途、破壞生態的問題,因為當地的懶政而得不到改正與追究,違法行為被當成既成事實、只增收“新增耕地費”;
所以,當地基層干部出來收新增耕地費,于理于法是沒有太大問題的;問題恰恰就在于基層干部紀云浩等人的水平實在太差了!
別人鏡頭懟著你拍了,還敢耍官威,堂而皇之叫囂“110來又能咋地,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我不懂法”等言辭,群眾不罵你罵誰?
搞到如今,盡管開魯縣的調查通報已經清晰地給出了真相,群眾的口水卻完全將真相淹沒,仍在痛斥紀云浩等基層官僚“阻止農民春耕”。
張氏兄弟變更土地用途的這種搞法,在開魯縣不知道算不算個例,據筆者了解,至少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有存在,有些甚至因為關系打點到位,受到當地基層干部或者村干部的默許甚至支持。這樣的搞法,最后會不會成了另類的“圈地運動”?
筆者的這個擔心并非多余。開魯縣“交錢種地”事件已經讓我們看到,“新地主”或者“下鄉老板”對輿論的敏感程度和把握能力是遠遠強于那些基層干部的,一旦他們想卷土重來、突破舊法條、“捅破窗戶紙”,“民意”是極易被操弄的,最后在洶洶“民意”裹挾下,某些事情恐怕要水到渠成了……
不過就像有些網友說的,叫囂“斂錢”的紀云浩,最后即便收到了新增土地使用費,最后能到村集體手中,能到當地農民手中嗎?
新中國的土地革命,將耕地、草地從地主、農奴主手中剝奪出來,還給了農牧民;農業合作化運動,這些耕地、草地變成了農牧民集體所有;集體農業被消滅之后、一直到今天,這些耕地、草地的所有權名義上還是農牧民集體所有。
然而,從2004年草地被承包,到今天“交錢種地”事件上熱搜,我們壓根兒就沒看到土地真正的所有者——當地農牧民的身影,只看到承包土地的老板與基層官僚斗法,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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