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平度市云山鎮黨委書記王麗12月26日有一段視頻發話,讓聽到的人感到脊梁骨發涼,她是這樣講的:
這一家人都不怕死的話,他們能豁上,我也能豁上,舉全平度市之力,我們無論從武力物力人力財力精力都耗得起他,你就轉達給他就行了,給臉不要臉的話,那就無需再給臉,你就明確地給你姨夫說,正在研究怎么抓他兒子,怎么刑事他,我豁上了,我有一百種方法刑事他兒子,他們家可還有兩個小孫子,肚子里邊還有一個。
而網民反映王麗做群眾工作時,方法簡單,言語失當,作風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隨后當日,平度市委對王麗作出停職調查處理,責令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說這幾句話,她說得語調平緩,不急不躁,不緊不慢,但充滿了恐怖的威脅和騰騰的殺氣,“肚子里還有一個”,大有斬草除根滅門之恨。一個鎮書記,對一家草民說出這些話,并不會是有私仇,而是她在動用公權力——“舉全平度市之力,我們無論從武力物力人力財力精力都耗得起他”,小小的鎮書記也是能舉全市之力去討伐一家草民的?但只憑這兩句,是足能威脅那一家人的。這哪里是做群眾工作,什么方法簡單,言語失當,作風粗暴?平度市委也僅是責令賠禮道歉。是停職而不是開除,其中也還有包庇之嫌。
依照中國法律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王麗的言語威脅、恐嚇,不僅適用于《治安管理處罰法》,也適用于《刑法》之規定,她不但威脅一人,而且在威脅一家人,連孕中的胎兒也在威脅,屬于情節嚴重,通過網絡傳播出來,是在破壞社會秩序,她嚴重敗壞了山東省、平度市、云山鎮當地黨和政府的形象,她的言行將她自己擺到了黨和政府、人民群眾的對面,當地市委是不能僅僅停她職就能了之的。
當地黨和政府、人民檢察院、人民群眾應該對這種濫用權力、濫施武力,并以死亡相威脅來對待群眾的惡劣官吏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以對有類似言行的官僚予以警示,警示他們要正確運用權力和處理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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