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全國人民歡慶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7月2日,“滴滴事件”突發。這讓很多人驚訝,到底出了什么事?
把“滴滴事件”背后的這六個問題搞清楚,足以讓大家嚇出一身冷汗,進而清醒警醒。
第一個問題——滴滴為什么要急著搶關鍵時間點赴美上市?
6月10日(美國時間),在普通的老百姓看來,這是一個普通的日子而已,滴滴選擇在這一天向美國證券委員會(SEC)遞交招股書,申請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應該也沒什么。
但是在6月10日(北京時間)這一天,我國第一部關于數據安全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公布,并將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剛剛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滴滴就正式申請赴美上市。這不正說明,滴滴在與中國法律、在與中國政府唱對臺戲嗎?
這部法律是用來干什么的?就是為了保護國家數據安全,就是給像滴滴這樣的網絡互聯網公司“定規矩、劃紅線”。
而滴滴公司選擇突擊出海上市,企圖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生效之前,逃避中國政府的監管之嫌,搶先把生米做成熟飯,滴滴認為一旦他們做成熟飯,政府再監管難度就大了。
說到底,這不是滴滴自認為能出海、有美國站臺,藐視中國法律,企圖鉆中國法律的空子嗎?
試問,滴滴所為,不該棒打嗎?
第二個問題——美國為什么會這么快批準滴滴在美上市?
大家都知道,自特朗普上臺開起全面打壓中國以來,美國政府對中國公司赴美上市人為地設置了很多麻煩,尤其是對一些中國高科技公司、互聯網公司,以維護美國數據安全、信息安全為借口,進行刁難,已有不少中概公司從美國退市回歸祖國。
那么大家就有這樣的疑問了,美國這次為什么會對滴滴赴美上市大開綠燈呢?美東時間6月29日(北京時間6月30日00:45分),滴滴在美國進行了首次公開發行(IPO)籌資40億美元。美東時間6月30日早(北京時間6月30日晚)滴滴的股票就在紐交所開始交易。而這時國內相關部門都在喜迎百年華誕,全國人民都在聚焦北京。
從滴滴6月10日正式申請在美上市,到6月30日滴滴開始在紐交所交易,僅僅用了20天時間。
這是什么神一樣的操作速度,之前中國公司想在美國上市,不被美國人折騰個一年兩年的,是不可能的。
而這次滴滴僅僅用了20天,就是按照美國人常說的走審查程序,恐怕這個時間也是不夠的,但滴滴這次卻做成了。這正常嗎?顯然不正常,那么事出反常必有妖!
難道這是美國善心大發?是美國要拯救一家中國公司?不可能,目的和企圖只有一個,這只是美國的利益所需!而滴滴正是成為美國“搞”中國的一枚小棋子而已!
試問,美國人把中國當成最大對手、全面打壓中國時,美國人竭力扶持的滴滴,不值得國人防范嗎?
第三個問題——還能從多大程度上認為滴滴是一家中國公司呢?
大家都知道,滴滴公司完全是一家靠“燒錢”走出來的公司,玩的手法就是憑借源源不斷的錢玩壟斷。俗話說,資本的世界里,錢能使鬼推磨!那么就應該問問了,滴滴燒的錢究竟是從哪里來的。
從滴滴的招股書可以看出,滴滴的股東情況如下:軟銀愿景基金持股21.5%,Uber持股12.8%,騰訊持股6.8%,程維持股6.5%,柳青持股1.6%。另外,滴滴高級副總裁朱景士、滴滴CTO張博等8名高管合計持股1.8%。
最大的股東是軟銀,第二大股東是Uber。軟銀是一家日本金融投資公司,Uber是一家美國公司,這兩家公司所占股份高達34.3%,而滴滴的創始人程維僅持股6.5%,其他高管加起來只有3.4%,不到美國和日本兩家公司股份的1/10。
滴滴公司并不是一家多牛的高科技公司,并沒有什么核心技術。而這樣一家公司,越來越成為一家靠資本說了算的公司,而這些資本卻主要掌握在美日手里。尤其是滴滴在美上市后,股權將會更多地被美國的資本投資者所掌控。
顯然,這暴露了一個非常可怕的問題,美國等西方國家正在通過資本來影響和控制中國一些國計民生的行業。滴滴的用戶,涉及千千萬萬的國人,滴滴出行影響著國人的日常生活。
大家可能都還記得,馬云在上海的那場演講,已經到了資本對國家政策指手畫腳的地步。而被外資控制的滴滴正陷入犯同樣錯誤的過程當中。
試問,建設強大祖國,豈能讓外資控制的資本為所欲為?
第四個問題——滴滴有沒有成為“五眼聯盟”對中國進行情報搜集工具的風險?
細心的人會發現,滴滴在高層安排了一位神秘的人。滴滴有個獨立董事,此人從西點軍校畢業,前美國正式軍官,曾是美國陸軍的一名情報軍官。
滴滴為什么會同意和安排這樣一位美國情報人員當獨立董事呢?難道滴滴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那他為什么還會這么干呢?
只能說明一件事,滴滴為了獲得美國的資本,為了能在美國上市,已經被美國“綁架”,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美國政府為什么會那么快批準滴滴在紐交所上市。
正所謂,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
美國情報系統以“搜集一切”為目標,以維護美國霸權利益為核心標準,企圖在任何時候窺探任何角落。上世紀,美國糾集了幾個同盟國家搞了一個“五眼聯盟”,構建了一個全球監控體系,幾乎可以監聽全球所有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最近幾年來,已經多次曝光美國通過“五眼聯盟”大肆搜集他國情報,甚至連德國總理默克爾、法國總統馬克龍,都成為美國監聽的對象。
2020年12月,特朗普簽署了《外資公司問責法》。一方面,以金融自由投資為由要求公司不受中國政府控制,另一方面卻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披露機密信息,同時美國政府還要審核。
也就是說公司一旦在美國上市,就需要嚴格遵守美國所有制裁和實體清單制度。
所以一個主營業務在中國的企業,恬著臉逆勢到美國上市,也是夠夠的了,行為已經表明了立場,故意或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非故意地出賣國內信息,都是合乎邏輯的。
而滴滴在用戶注冊時,要求用戶填寫諸多個人信息,掌握了海量的數據信息。美國看中的,也正是滴滴這一點。
試問,滴滴居然敢安排美國前情報軍官擔任獨立董事,是不是該防止滴滴成為美國的二鬼子企業呢?
第五個問題——滴滴存在的數據信息安全隱患到底有多大?
7月2日,國家網信辦對“滴滴出行”實施網絡安全審查。2天后,審查結果就出來了,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為防止擴大風險,國家網信辦通知網絡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停止新用戶注冊。
從這一行動,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兩點:
一是滴滴是明顯存在問題的,要不然這么大一個公司這么多業務和數據,就能在一兩天的時間里就能查清楚,而且能果斷直接出結論。
二是已存在或發生了數據安全風險,在這次通報中用了“擴大”兩個字,這兩個字就很傳神了,因為防范的是擴大而不是風險,說明風險已經發生了,叫停是為了減少危害和損失。
那么滴滴到底存在哪些數據信息風險呢?
大家都知道,要注冊成滴滴用戶,必須填寫很多個人信息資料,譬如身份信息,滴滴再結合你用車的情況,完全可以掌握你很多情況。
如,你通常什么時候用車,常去哪些地方,會呆多長時間等等。再加上,滴滴全程車內攝像錄音,你說了什么,你和誰在一起,滴滴通過用車數據積累,就會形成龐大的數據庫,再通過智能算法,就能完全掌握個人信息情況。
別以為,這些事無所謂。時間長了,有些人和誰喜歡約會,喜歡去哪些地方活動,喜歡與什么人搞小聚會小圈子,什么人喜歡發牢騷……都非常清楚。
雖然,上面這些聽起來,讓個人挺擔心的,其實滴滴真正的風險比這些可怕多了。
滴滴具有強大的地圖導航功能,成千上萬的滴滴司機每天在各地跑,行程路線和道路信息每天都會有海量積累,滴滴可以通過這些信息,完善一幅龐大的智能地圖信息系統。
進一步說,就是在滴滴這幅智能地圖里,哪里是我國的重要部門,哪里是我國的交通戰略樞紐,關鍵目標的準確地理坐標,將會非常清楚地記錄和標記。
說到這里,大家可能初步知道,滴滴數據安全到底存在多大的風險了。
未來的戰爭打的就是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戰爭,打的是遠程精準打擊,而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必要條件就是掌握對手的準確地理坐標。
而滴滴積累掌握的我國地理數字化信息,一旦落入美國人手中,將會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試問,不應該看到滴滴這種危害風險嗎?不應該看到滴滴背后的美國企圖嗎?
第六個問題——“滴滴事件”背后博弈的究竟是什么呢?
6月30日,微軟公司副總裁伯特在美國會眾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稱,美執法部門過去5年每年向微軟簽發2400至3500份保密令,以獲取其用戶數據,未受到美國法院有效監管。
事實一再證明,逼迫企業開設“后門”、違規獲取用戶數據的恰恰是美國自己。滴滴急著赴美上市,美國政府這么快批準滴滴在紐交所上市,可想而知,其中的“貓膩”。
可以負責任肯定地講,美國才是對全球網絡安全的最大威脅!
長期以來,美國運用其強大的技術能力,無孔不入地監控本國和各國人民,竊取各類數據,侵犯各種隱私。“9·11”之后,美國出臺的“愛國者法案”就要求美國網絡公司定期提供用戶信息。美國此舉引起世界各國廣泛關注和抗議。
去年12月,法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表示,谷歌公司和亞馬遜公司的法國網站事先未經訪問者允許,就將他們瀏覽網頁時存儲的數據保存下來,且未說明其用途,違反法國有關規定。此前,愛爾蘭方面曾要求“臉書”公司停止向美國傳輸歐盟用戶數據。
從近10年前的斯諾登事件,到近期揭露的美國通過海底光纜對其“盟國”高級官員進行監聽,事實已經反復證明,美國自己是世界公認的“黑客帝國”和竊密大戶。
尤其是2020年12月,特朗普簽署了《外資公司問責法》,赤裸裸地要求外資公司提供數據信息,并接受其審查,企圖就是為了方便美國對他國進行數據網絡威脅和攻擊。
可笑的是,這樣一個國家,卻打著“維護網絡安全”的旗號打壓別國企業,鼓吹排除特定國家的“清潔網絡”,這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充分暴露了美方維護網絡安全是假,打壓競爭對手、維護自身網絡霸權是真。
不知大家注意到沒有,這次國家網信辦對滴滴進行審查,特別指出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實施的。并于7月5日,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等實施網絡安全審查。
大家應該看到的是,國家網信辦進行安全審查的依據是《國家安全法》和《網絡安全法》,對應的風險不僅僅是用戶信息泄漏的風險,而是威脅到了國家安全。
試問,這只是滴滴一家公司的事嗎?
這背后,透露的不是美國對中國實施網絡信息霸權的惡劣行徑嗎?
豈能容忍?豈能不采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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