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了這場致命交通事故發生前幾秒的錄像,大概很多人都和我一樣:憤懣、嘆息,嘆息、憤懣。這兩種情緒交錯糾纏。
網民們總結得確切:一個人錯過站,讓一車人錯過了后半生!十五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因為一名中年女子坐過站的情緒失控、一名司機的職業素質與心理素質不過硬、一場沒有必要的爭吵而消逝了,死者包括至少一名三歲男童。
血的教訓之后是深深的反思。
許多網友留言說:以后碰到這樣的情況,我一定要上前制止。
更多的人譴責坐過站又毆打司機的劉姓女子,以及無視一車人的安危與劉姓女子互毆的司機。
類似的危害公共秩序與安全的事件并不少見,只不過這一次,陪葬了十五條人命!
02
在高鐵列車“霸座男”、“霸座女”、“扒著列車門不讓開車等老公”之類的各色“霸道”男女們出現之后,又來了一波辱罵、毆打公交司機的“無法無天”乘客,這些行為受到普遍的譴責,然而當事人卻鮮有公開認錯或表達悔意的。
很多人認為,應當從嚴懲罰這些危害公共安全與公共秩序的人。是的,但這只是一方面,毛主席曾經說過,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當事人發自內心的認錯與懺悔,不僅可以杜絕他們本人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同時也可以影響更多的、與他們有同樣傾向的人。
就像那些貪腐的高官一樣,不僅要讓他們入獄,還要讓他們悔過。中央電視臺曾將他們中的一些人在獄中反省與悔過的畫面播出,可以更好地警戒世人,尤其是公務員隊伍。
法律的公平與嚴正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以及圍繞是非觀念形成的邪不壓正的社會風氣與強大社會輿論。
如果那位劉姓女子,內心深處的是非觀是這樣的:坐過站是自己的錯,遷怒他人是錯誤的;與司機爭吵是錯誤的,會妨礙行車,干擾到車上其他人的安全;打人是不對的,尤其是先動手打人是錯誤的,那么即便她因坐過站再懊惱,再失控,也不會采取自認為錯誤的行動,與司機對罵五、六個站的時間,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如果那位司機,內心深處的是非觀是這樣的:我是一名公交司機,確保行車安全是第一位的,任何妨礙行車安全的事不能做,做了就錯了;如果有乘客無禮、辱罵,我要盡量克制,不行就停車處理;與乘客對罵互毆是錯的,制造交通事故來將撒潑乘客繩之以法的想法與行動更是錯得離譜,那么情況會否有所不同,慘劇就可以避免?
如果車內大部分人,都在劉姓女子與司機發生口角的第一時間,就上前阻止與調解,那么這比事后動用法律來懲處,是不是更有效、更有益?
03
法律是底線,人不能按照底線要求自己,需要以“公共道德”這種比法律更高的標準來約束自己。千萬不能說“法無禁止皆可為”。
公知們一邊以詆毀集體精神、國家觀念的方式,將個人自由抬高到不能再高的高度,一邊又將各種無視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的道德敗壞、世風日下行為甩鍋給制度、文化、甚至人種。
事實上,新中國的制度與文化是怎樣的呢?是既重視公共秩序與公共道德,也重視個人解放與自由的制度與文化。
比如,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我上小學,放學回家路上,同學們會按家庭住址分成幾個小隊,排隊回家??傆行∨笥巡幌矚g排隊,要打鬧,小隊長就會出來維持秩序。這就是從小注意培養秩序觀念的例子之一。
有一次,我在學校玩耍時崴了腳,無法自己走路上學。其中一名同學,自告奮勇每天背我上下學,老師得知后做了調整,分配幾名同學陪伴她與我,不用遵守排隊回家的規矩,直至我痊愈。而那位背我上學的同學,獲得了當眾表揚。
我至今還記得她溫暖的脊背、有力的雙手、還有沉默寡言。事實上,她兄弟姐妹眾多,放學后經常需要幫助家里做家務,她的父母原本可以阻攔她,但還是放任她去幫助別人。
還有一次,我們學校去附近郊區參觀日軍殘害礦工的“萬人坑”,在展覽館內不同展廳之間有一個小門,每到小門時,同學們就會一窩蜂擠在一起,這時候,那位講解的工人叔叔,就指著從不爭搶的最后一位女生說,大家都應該向她學習,遵守秩序,不爭不搶不擠。
同學們受到工人叔叔的批評,感覺很不好意思,之后的秩序好多了。
這就是那個年代的風貌人情,能說不重視公共秩序嗎?能說不重視培養公共秩序嗎?
以小見大,無論是社會、學校、還是家庭,那時都在弘揚對社會、對他人有益的事,并在集體意志與個人自由之間達到一種平衡,一種更益于社會安全與秩序、更益于個人身心健康的平衡。
04
記得從前,小孩子與人打架,回到家里,大部分父母的做法是先訓斥一通,說打架是錯的,然后再問具體情況,論雙方是非。
如今,很多父母叮囑小朋友,到幼兒園要是別人打你,你一定要打回去,不要受欺負,受欺負沒出息。
如果現在的老師不敢像從前一樣公平公正,主持正義,碰到小孩吵架就和稀泥,又怎么去培養兒童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呢?
將個人利益與個人自由抬得過高,就是滋生霸道的土壤,就是創造弱肉強食的生存環境,就是讓“我是狼,我怕誰”的理念泛濫橫行。
而將這一切“反社會主義制度與文化”的思潮造成的惡果,硬是甩鍋給社會主義制度與文化,真是錯得離譜、“霸道”邏輯。
05
曾看過一幅這樣的漫畫。
在地獄里,人人都要餓死了,因為他們吃飯的飯勺勺把太長,吃不到嘴里;而在天堂,也是長長的勺把,但人人吃得很歡,很滿足,為什么?因為大家互相喂食。
天堂與地獄的資源其實都一樣,只不過,資源使用方式不同而已。
用長勺子喂對方,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人人都用長勺子喂自己,就只能大家一起餓死。
明明用另一種方式就可以過上好日子,為什么非要把人類社會,變成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才說是符合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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