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省衛生計生委發出通知,對省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靜脈輸液作出了明確規定,提出53種疾病門診、急診原則上不需要輸液治療。這對病患是不是好消息?也許費用未必能省多少,可身體一定會省很多!雖然這只是限于門診和急診的情況,至少是一個新的氣象,小小的進步吧,希望它推向全國。當然,廣東的這個規定只是限制在基層。問題是這基層到哪一級呢?鄉鎮、街道辦衛生院這一級?還是限制到縣級醫院這一級、或者是限制到二甲醫院這一級?
由于這一原則規定的出臺,接著公眾大概就會有新的期待,能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要求,難道對各級醫療機構不能如法泡制、一律這樣規定嗎?既然這53種疾病基層門診、急診原則上不需要輸液治療,各級醫療機構的門診、急診是不是也同樣不需要輸液治療?如果僅僅是基層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輸液,而不對各級醫療機構進行同樣的限制,病患是不是會轉移到非基層去輸液?醫療資源從基層醫療機構流失?
不過人們還是會有疑問,門診、急診不輸液的原則不能延伸到住院治療嗎?再一步,難道僅是針對53種疾病的,其它病癥的門診、急診一定還是要輸液嗎?輸液只是一種治療手段,是不是在各種疾病上都應有所限制?有一句口頭禪,能吃藥不打針,能打針不輸液。這能不能作為原則規定一下?如果不應濫用抗生素,同樣是不是也不能濫用輸液?而這一不濫用的原則是不是應該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各種疾病遵照辦理?原則嘛,又不是根本不準。
其實,醫院的問題輸液與否還是小事,也不是一項輸液的事就能把存在的問題解決。醫療改革外行說不上什么,但具體事大家還都是感同身受的。譬如,是不是還應規定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對普通病患動不動就全面檢查?動不動就玩會診?醫院太多的收費項目是不是也應清理?政府機構不斷地在清理各種收費項目,醫院是不是也學習學習?
長期以來,普通百姓們其實并不清楚輸液對治療疾病的功能、作用有多大,效果怎么樣。近十幾年、二十幾年之所以在百姓們心中形成一種有病就輸液的概念,那主要原因還是各級醫療機構的引導。幾乎所有的醫療機構在面對病患時,不論是何種病,最常見的手段就是三條,全面檢查一下吧,輸液吧,會診吧。以至于很多人戲說,如今的醫生好像是認字的人都行。不就是一檢查,二輸液,三會診,實在不行還有老天爺嘛。
病患一來,不是通過醫生的判斷得出一個是什么病的結論,而是讓機器來判斷病患得的是什么病。醫生只是讓病人說說情況,然后開一大堆檢查單子出來對付。一般情況下總有某個單子能查出點什么不對來,一旦查出點什么名堂,第二步就是輸液,用什么藥本本上都是有的,留心一下任誰都能拿的起來。十天八天的給你輸液,那是很熬人的。如果所幸三五天病好了那也不能出院,這是為病患負責,得鞏固鞏固,還不到一個療程那是不行地,怎么也得一個療程。假如輸液效果不明顯怎么辦呢?會診呀。什么主任、副主任很熱情地就來了。不過不是白來的,那得增加一項病患的支出,“專家會診費”,盡管就是本科的主任、副主任,負有治好在本科內住院病患的責任,是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那還是要讓病患多付出“專家會診費”,主任、副主任仍是不能白來的。會診解決了問題倒也罷了,一次專家會診了事,謝天謝地治好病。如果沒有解決問題呢?那就來個各科會診,還得付專家會診費。只是這費用得加碼。可見,看病貴不是僅僅體現在藥費貴上,不是只有以藥養醫的問題,還體現在醫院各種各樣的收費上。都說上學各種收費多如牛毛,事實上醫院毫不遜色,可能有過之而無及。學校的收費一反映,可能就不得不中止,而醫院名目繁多的收費反映多年只是有個結論而已,“看病貴”!從沒有中止過這種現象,完全認可這種亂收費,吃相難看啊。
看到一個輸液被限制的報道,在下聯想出一些事情,大概人人皆知的事情,可它需要的不是大家知道就行的,需要人人來說吧?總之,醫院名目繁多的收費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不能總是讓它成為想當然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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