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公判事件帶出的“泥”——劉力子所長
北部灣的風
閬中公判事件發生以后,我在某網站發帖子,有網友在我的帖子后面跟帖:“閬中市公安局老觀鎮派出所長劉力子:對找老觀鎮政府解決問題群眾說:“有問題去找聯合國解決,找政府解決違法,就要抓”。
看到這個帖子以后,因為怕以訛傳訛,為了謹慎起見,我上網搜索,果然在2013年網絡上的確有提到這個問題的帖子,內容如下:
2009年2月17日,四川省閬中市老觀鎮平安村年已70歲的老人黃大榮,因老觀鎮政府2007年為中石化鉆井選址,強行撤遷其本人住宅后眾多遺留問題未得到解決而到老觀鎮政府上訪。老觀鎮派出所以擾亂鎮政府正常辦公之名將黃大榮老人強行“拉”到鎮派出所。黃大榮之女黃會賢于當日中午12點半給父親送飯到派出所,派出所長劉力子對黃會賢大聲吼道:“為什么給他(黃大榮)送飯,此時送飯違法”。接著又對黃大榮老人說:“現在有問題找政府違法,有問題就去找聯合國解決,找政府就抓”(有當時錄音為證)。事后黃大榮、黃會賢父子倆將此事報至閬中市、南充市公安局。事情不僅未得到處理,閬中市公安局老觀派出所于2009年3月27日,以黃大榮、黃會賢父女在自家包產地看莊稼阻撓施工為由,將年已七十高齡的黃大榮老人治安拘留12天,黃會賢治安拘留五天。同時威脅說:如再繼續上訪將處勞教三年,致使該父女倆至今不敢向上級反映情況。
老觀派出所長劉力子對上訪群眾說:
“有問題去找聯合國解決,找政府就要抓”
這本來跟公判事件表面上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但是仔細思考,應該他們之間是存在一定的因果聯系的。
閬中公判事件發生以后,有人千方百計把事情往挑撥政府與農民工對立方面引導和煽風點火。有人只是從法律層面考究公開宣判是否違法。
而我的觀點是,對于這8位并非罪大惡極的討薪農民工,不應該采取公開審判的方式;另外,對于“審判農民工”、“審判討薪者”、“審判討薪農民工”的說法表示反對,并且對某些人這樣說的動機高度懷疑;同時,對造成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開發商楊某的情況高度關注,他是否涉嫌惡意欠薪,如果是,他與當地官員是什么關系?當地政府應該就此給人們一個說法。
同時,我在相關文章中還提出過這樣的觀點,會不會出現當地政府偏袒資本方的情況,有時候反反復復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無效,最后才被迫采取極端的做法。這也是本人關注的重點。
結果幾天來,在這方面沒有新發現,倒是在跟帖中發現了老觀鎮派出所長劉力子的牛語。
也許此人說不定已經受到處理,因為畢竟三年了,我對他本人的命運不關心,我關注的重點是,像他這樣的的情況,在當地是個案還是帶有一定普遍性?
在中國,農民工是最值得同情的一個群體,工作辛苦,待遇不高,背井離鄉到城市里打工,還被黑心老板克扣或者拖欠工資,這種老板一點人性也沒有。
冤有頭債有主,造成這些農民工用違法的手段討薪的始作俑者,一是所謂的開發商楊某,他究竟是不是惡意欠薪?假如是,他與當地官員是什么關系?為什么被欠薪的人討薪受到法律懲罰而他平安無事?當地政府應該展開認真的的調查,在譴責政府的不當行為的同時,黑心的老板也應該同時站在被告席上。
二就是這些農民工事前有沒有向有關方面交涉過,會不會也遇到過像劉力子這樣的官員?有錢的拖欠工資,有權的漠不關心或者置之不理,讓農民工告狀無門,連申訴的地方也沒有,激憤之下,有人一鼓動,就觸犯了法律。雖然無論如何,違法都應該受到相應處罰,但是假如有這種不作為的官員,一定要追究責任。
當年找劉力子申訴的農民是因為強拆的事情,在非法強拆問題上,基本上背后都有開發商的黑影,只不過當地政府充當了開發商的同謀或者打手。對于這類事件,當地政府不能不作為是底線,如果有官商勾結損害民眾利益的,一定要追究責任。同時,那些擺平了官員以后就肆無忌憚地侵害民眾合法權益的黑心老板也不應該放過。
這些年來,每逢出現強拆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不管真相如何,某些人總是故意往挑動政府與民眾對立方面煽風點火,很少涉及背后的黑心老板。這種做法,從好的方面猜測,是片面性,只看到“權力“的顯性強制性一面,沒看到“資本”的隱性強制性一面;從壞的方面猜測,這些人本身就是黑心老板的同伙和代言人,他們彼此配合挑起民憤,然后把民憤引向執政黨和政府,為他們推動“資本權力化”騙取民眾支持和大造輿論。
所以,對這次事件,考究應該不應該公開審判是應該的,但是不要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誤導到其他地方去。同時應該一查到底,在事件的背后,有沒有“牛力子”、“馬力子”之類的官員的不作為或者偏袒開發商以至于激化矛盾?那個開發商楊某有沒有惡意欠薪?
當地政府應該就此對全國人民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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