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4年,我是我們學校的教職工代表之一,而且坐主席臺。如果我說我參與了國家的政治生活,那是吹牛,還差的遠著呢。說沾了一點點邊邊應該可以吧?能不能以小見大的也不敢說。但總結一下做教職工代表的體會是我一直存在的想法。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下一屆(2015年)的教代會都開完了,全國的兩會都開始了。才想起來動筆。
憑我的經驗和想象力,但凡還保留有原社會主義公有制尾巴的單位,都應該還有職代會之類的組織存在,且不管現在還有沒有實際意義。這肯定是毛澤東為主的第一代領導者們民主思想的體現。特別有意思的是他們似乎還不放心,為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又專門將代表結構明確地寫進了國家的根本大法——1975年的《憲法》。如來自基層的工農兵代表必須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因為她是了解民情民意最直接、最接地氣的方法。所形成的決議也一定能代表多數人的利益。這就是社會主義民主與其他主義的根本區別。良苦用心,天地可鑒!殊不知,在流氓面前,國家憲法也是可以隨意踐踏和廢立的。
我是做技術工作的。比較關心國家命運。但人微言輕,能參與單位的政治生活已很難得。作為一個來自后勤的基層代表(一個領導朋友戲稱我是農民工代表),自然會經常聽到來自底層的聲音。能感覺到責任和壓力。所以很認真地寫提案。按規定,提案必須有兩個以上正式代表附議方能成立。問題來了,我的提案基本都不符合官意。有一官半職的人,即使贊成也不敢附議,本單位基層代表別無他人。我們集團辦公室主任朱先生很夠意思,表態“我幫你找人附議”!但不久就表示了無能為力。我卻不愿放棄,最后找外單位的基層代表附議才算成立。我在小組討論會上戲說這一過程,大家也不過一笑了之,誰也改變不了這個大氣候。也和個別領導因分配問題發生過小的爭論,還有過這樣的表白:“在座的基本都是領導,我無意與你們作對,實在是我作為基層代表不能不反映我背后屬于大多數人的民意。我知道說了也白說,但白說也得說”。孤掌難鳴,無助啊。或許他們需要的是啞巴基層代表來作民主的點綴。可以安排你坐上主席臺。但那都不是我需要的。我需要的是反映民意,并得到落實。以促進社會公正。盡管基層代表處于絕絕對劣勢,這種“不和諧”的話,在有些人看來,依然是白說沒有別說好。但我堅信,足夠多微弱聲音的集合也很渾厚。
當了幾年的教職工代表,也的確長了不少見識。說幾個供大家一樂。
幾個報告是每年都要作的。尤其是校長工作報告。小組討論時大家都很積極,提了很多的意見和建議,也安排了集中匯報的時間,但最后通過時都基本沒有變化。為什么?會議開始了,代表們才看見和聽見內容,僅僅一天的議程安排根本沒有打算給代表們看懂和給自己修改的時間。明顯的沒有誠意。怎么就不能提前印發給代表們學習和給官方足夠修改的時間?十分明顯的走過場,是對代表們的極不尊重
我每每杞人憂天:討論時大家對報告似乎都不大滿意,要是舉手或者投票會不會通不過?我真是孤陋寡聞了。其實中國官方早就發明了一種神器,叫“鼓掌通過”。據說無往而不勝,所以非常流行。記得有一次主席團會議上,有人提議舉手表決,因為心虛到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被斷然否決。
我個人以為,事關學校建設發展的重大決策和關乎安定團結的利益分配方案都應該拿到職代會討論。當了五年代表,而且還是校工會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委員,我是一次都沒有參與過。我這個代表也不知道是被誰代表了。比如成為學校嚴重拖累的蔡甸校區的建設通過職代會討論了嗎?傾向官方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過職代會討論了嗎?職代會不過是一個召之即來揮之則去的玩具而已。當然,有聊勝于無,說不定哪天氣候變了就會有大作用。
我寫提案的熱情是嚴重遞減的。找人附議難只是一個方面,最主要是,雖然我的每個提案都有很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見附件)。但根本就不可能得到落實。雖然要求工會對每個提案都要有答復,但實際很難做到。我能理解他們。設身處地的想,大環境如此,像類似我的提案叫他們怎么解釋?怎么落實?我倒是對他們有個建議,關于此類提案來一個統一答復:在這樣一個自私自利的大環境下,學校不能獨善其身,我們也無能為力。大環境變了,自然就都跟著變了。等著吧!
相對而言,可能因為是學校的緣故,我們教職工代表的素質還比較高。只是因為結構的原因不可能真正體現民意。聯想到那些時有耳聞的橫行霸道、欺壓百姓的人不少都是縣、省、全國的“人民代表”。這些資本家,黑社會通過賄選等各種手段黑洗白、白轉紅。和其他既得利益者一道,成了代表人民決定國家和人民命運的人(根據有關報到,真正的工農兵代表已經不到5%)。他們只會想方設法地合法化他們的非法利益。怎么會代表人民的利益?他們怎么配稱人民代表?這就是那個強調不看群眾臉色辦事的人通過修改憲法達到的效果。這樣的代表結構如果不改變,怎么可能體現民主?還會有人民的好嗎?所以首先要改變的就是代表結構。
附:兩個提案:
提案一:調整代表結構,實際參與決策
理由:
教職工代表,顧名思義,即為教師和職工的代言人,教師和職工又可分為很多類型,比如普通類或領導類等等,要想真正表達各階層的意見,除了必須有各個階層的代表。更為重要的是:應該讓處于大多數的階層有相應多的發言權或投票權,并切實地參與到學校重大事件的決策中。讓領導多聽聽來自最基層的聲音,代表大會所形成的決議才能夠體現大多數人的意見。以避免代表大會成為少數人的代表機構,或淪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擺設,從而使大多數成為了被代表。縱觀我校歷年來的教職工代表結構,很顯著的一個特點(也是中國特色之一),就是領導類占了絕大多數,以后勤集團的代表為例。領導類和普通職工類的比例是十六比一,而領導類和普通職工類的實際比為51比325(不含大約七百外聘工)。這樣的結構確定了領導們方方面面的絕對優勢地位。所形成的政策就必然不可能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根據校工會關于“為了維護教職工依法行使學校民主管理的權利,凝聚全校教職工的智慧和力量,確保學校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的通知精神,也為了學校的長遠利益,為了和諧與公平,避免盲目決策帶來的折騰,特提出盡快調整教職工代表結構。并予以教職工代表大會以實際意義。
建議解決方案:
1、在代表總人數不變的情況下,按各階層總人數所占比例確定某階層代表的人數,選出愿意參與并有能力參與的人做本階層的代表。
2、突擊提拔更多領導,使領導類成為大多數。
提案二:合理安排退居二線領導們的工作
理由:
按照目前學校的事實形成的慣例,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們男性55歲、女性50歲即不再擔任實際領導職務,作為安慰還是什么考慮,在所有待遇不變的前提下,不須上班,甚至不須呆在學校,此乃極不正常之現象,原因有二:
一, 人力和財力的雙重浪費。男55、女50正是經驗豐富,工作能力最強的年齡,既不是能力有問題,又沒有犯錯,更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突然被實際剝奪了工作的權力。這不僅僅是權力和待遇的問題,因為他們也需要通過工作來體現其人生的價值,這是人才的浪費。在原領導還能工作而不讓工作且待遇不變的情況下,又提拔了新的領導取而代之并享受同等待遇,是否有搶班奪權之嫌?而且相當于除了黨、政外,兀自又多出了一套干部系列,在經濟上增加了學校的負擔。這樣的制度創新,實非我等俗人所能理解。
二, 嚴重挫傷了普通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退居二線的領導們無須工作雖然是出于不得已,但表面現象卻是:拿著比普通職工工資獎金要高的多得多的領導們完全不上班,不工作,愛上哪上哪。而普通職工卻必須老老實實干到法定退休年齡,創新(誰的發明?)出了另一種形式的不公。進一步加深了干群矛盾,也使領導們的說教更顯蒼白無力。
建議解決方案:
方案一、增加更多機構或增加領導崗位,以安排二線領導重新上任。讓二線領導們人盡其才,實在安置不了可將就到普通職工崗位干點實事,以體察民情。
方案二、一視同仁,讓普通職工也在同樣年齡段享受同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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