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消息,說的是日本政府對韓國二戰勞工提起的民事賠償案判賠十元的案例。此案判出,令世人震驚!正值世界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開始之際,冒出這么一個判決,日本想干什么?這豈不是在對抗世界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嗎?日本如此判賠根據的是什么國際法?這種判賠十元只具有象征意義而不具實際法律意義的賠償性,等于是沒有賠償。換句話,這不是在賠償,而是在上演對抗的戲碼,是在逃避賠償,其目的就是企圖逃避所有的二戰民事賠償。
我們必須注意一個基本的事實,那就是日本在二戰后對相關各國、相關各方提出的所有民事賠償都采取不認可的態度。要么不立案,要么不宣判,要么判決不賠償。早期表現還是對提出的民事賠償采取各種各樣的拖延戰術,而在近些年對提出的民事賠償則采取完全不予理會的做法。明著擺出一付世紀無賴的架式,就是要推卸歷史責任,就是要賴掉歷史義務,就是耍橫,“不賠能奈我何”。這次來個“判賠十元”更是想對外宣示,無論誰提出什么民事訴訟,想得到賠償,最多就是賠償十元!想得到實際應有的賠償,門都沒有!可惡至極呀。
日本不肯民事賠償按照它自己的說法主要有兩點自認為的所謂根據:一是相關各國政府放棄國家賠償就等于是放棄民事賠償。而對相關國家進行過國家賠償也等于替代了民事賠償;二是指認所有向日本提出的民事賠償都已過期,日本不再有義務給與賠償,根本不論是否覆行過民事賠償義務。當然,把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混為一談根本不值一駁,沒有任何法律意義,完全是混淆視聽。世界上從來沒有過國家賠償代替民事賠償的情況。而所謂“過期論”事實上也不符合任何國際法規、法律和二戰后的一切法律規定,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根據。大家都知道,如果二戰相關各方沒有達成一個正式的具有法律效率的關于民事賠償的協議,關于二戰的民事賠償就沒有過時性,根本沒有過時的說法。況且日本賠都沒有賠過何來過時?民事賠償十年沒賠仍然要賠,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沒賠都必須要賠。二戰民事賠償完全是日本的義務。這在德國二戰的民事賠償中是很清楚的。
關于日本二戰的民事賠償,從本質上講,它涵蓋兩方面的意義。對二戰中受到日本殘害的人員的損失進行物質上的補償,這當然也是精神上的補償。是讓日本學會知是非,明道理,樹道德,知道犯罪是要付出代價的。日本在二戰中因侵略亞洲各國造成的幾千萬人的死亡是世界史上最不道德的、最無恥的戰爭罪行。沒有民事賠償日本就不會懂得世界上還有基本的道德理念;沒有民事賠償日本就沒有因犯罪而付出代價,就不知道犯罪應該付出代價;第二個方面的意義則是,通過賠償日本不僅僅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目的還是要求日本真誠的認罪,是要求日本真誠地承認在二戰中所犯下的一切戰爭罪行都是不可饒恕的。大家設想一下,造成幾千萬人命的不幸逝去的罪行可以饒恕嗎?所謂不可饒恕就是需要日本真誠悔過!決不能是口頭上的悔過,必須要有行動上的表示,國家層面的表示,必須要有所有日本相關方面的真誠悔過,這種表示和悔過一定需要物質上的體現,那就是巨額的民事賠償。
而日本逃避民事賠償的目的就是不打算認罪,不打算悔過,不打算因犯罪而付出代價。“侵略未定論”不是很能說明問題嗎?
逃避二戰民事賠償,日本可能以為自己做得很聰明,可以讓其成為最終推翻二戰歷史結論的基礎一環。但事實上卻是讓世界、讓二戰的所有受害國都看到了日本對二戰的真實的、基本的態度,看到了日本過去和未來發展的一個基本企圖。判賠十元的案例再次表明,日本過去沒有真誠對二戰罪行認過罪,現在更不會認罪。也無意對自己在二戰中犯下的所有罪行進行悔過。日本某些政治家過去的、表面上的、曾經的、口頭上的認罪或悔過早晚都將被否定。否定“河野談話”只是第一步,而即將出臺的所謂“安倍談話”可能要否定“村山談話”。即使不一次全面否定,也會把否定的內容放進“安倍談話”,為其逐步公開全面否定“村山談話”奠定基礎。而推翻二戰后國際上對日本的一切法律規定和結論是日本的目標。也就是說,如今的日本政府肯定要在否定二戰一切罪行上邁出新的一步。這次的“判賠十元”讓世界再一次看清日本關于二戰的真實想法,也許篡改二戰歷史都不是日本的想法,顛倒二戰歷史是非才是日本的目標!
此外,這個“判賠十元”還讓世界看到一個日本政治上存在的、被長期忽視的基本現象,那就是日本過去和現在的統治集團、統治階層、政治人物,統治制度與二戰前沒有本質性的變化。在下過去說日本軍國主義基礎尚在,現在看呢,應該概括為日本在二戰后仍然維持著極其強大的專制統治更為貼切。日本不認罪的深厚社會基礎性根源既有其軍國主義基礎的原因,更是有專制制度尚在的原因!
這不是什么政客右翼、左翼的概念。在下重復一下,七十年來美國人改變日本的只是某種形式,甚至還不是主要的形式。日本現在倒行逆施一方面是美國的支持,一方面是日本本身有著強大的社會基礎性要求。不只是有軍國主義的因素,更有專制統治本身的要求,這是內在的基本動力性的要求。過去,大家對這一點并不明確,被日本的所謂多黨制現象所迷惑,可隨著日本變本加厲地向軍國主義狂奔,想無視日本的這種本質性的專制統治根本不可能,日本自己已經把馬腳露出來了。
也就是說,日本之所以根本不承認自己在二戰中的罪行,否認二戰的侵略罪,否認強征慰安婦的罪行,否認強迫它國勞工、強征它國勞工的罪行,否認二戰中的一切罪行,企圖篡改二戰的歷史,顛倒二戰歷史是非,拒不進行任何民事賠償,既有其軍國主義基礎的原因,更是根源于日本的專制統治。日本的法院、法律只是充當日本專制制度的一塊遮羞布。
二戰后,日本在美國的管制下表面上實行著所謂的君主立憲制,并長期自詡為是東方民主國家,但現在來看,事實上的日本卻是典型的專制國家,對此世人過去是沒有認識到的。我們知道,所謂專制國家的主要特征不是表面上實行不實行什么選舉,實行不實行什么立憲,實行不實行什么一人一票制,而是實質上普通民眾有什么實際的作用來左右日本的政治走向,普通民眾有多大的能量來參與政治。決策國家的政治圈子到底有多普及,參與決策的范圍到底有多大。美國人說伊拉克在薩達姆時期是專制的,但薩達姆時期也是民主選舉的;美國人說利比亞卡扎菲時期是專制的,但那也是民主選舉的;美國人說敘利亞在巴沙爾領導下是專制的,但那也是民主選舉的,這三國的“民主選舉”與日本的所謂“民主選舉”有多大差別呢?
二戰幾十年后至今,我們越來越能看得清楚了,日本的政治長期是戰犯及后裔、軍國主義分子及后裔和富翁、財團及其后裔的政治;其統治集團、統治人物始終維持在一個極小的圈子內。日本政府能強制通過極少數政客們需要的一切,就是因為這個小圈子才是決定日本一切的機構,所有日本的民意都能被這個小圈子徹底排除。這個小圈想干什么都能干成,而這就是專制統治。誰能看到在日本出現像某些國家從下層走上來的政治人物呢?自然是見不到的。不僅二戰后的七十年沒有,包括二戰前的七十年也沒有。當代所有的日本政治人物都是有戰犯背景、軍國主義分子背景、財團背景,大的富翁家庭背景,或者是皇族背景。這與它二戰前的統治沒有本質上的變化。也就是說,日本二戰前的專制制度在二戰后延續下來了。基礎是軍國主義的,制度則是專制的,日本仍然是專制統治。不管是不是披上了西方的“民主”外衣,專制制度沒有改變。西方的民主都是假的,移植到日本當然更是百無一用。日本不是中下層民眾根本無法對日本的政治走向發生任何影響力。就是所謂上層的精英們也是只能看著“小圈子”極少數人的弄權而無可奈何。看看日本政府的政治人物、政治集團的輪替出過小圈子嗎?沒有。看看日本政府能繞過憲法通過所謂解禁集體自衛權,看看日本政府能強制通過所謂的保密法,都是專制統治的表現啊。而關于民事賠償所有案例的判決最終的結果都反映出日本是一個極其專制的國家。幾十年來,無論是中國有關人員提出的民事賠償還是韓國有關人員提出的民事賠償,所有的民事賠償到了日本的各級法院,有過認真的法律研究嗎?有過依照法律來宣判的嗎?日本法院在關于二戰的民事賠償上從來都不是能獨立判案的。無一例外的就是一個決定,把日本政府的意愿通過日本的法院體現出來,永遠不存在賠償的問題。日本所謂的法律、法院都不會違背日本政府的意愿,確切講是不違背極小圈子中的日本政客們的意愿,不違背日本專制統治的意愿。
關于二戰的賠償問題,大家都經常引用德國的例子,德國因二戰的各種原因,從三方面給予了相關各方賠償:戰爭賠款約1000億馬克;給納粹受害者的個人賠償約1020億馬克;德國工業、企業的賠償額約為7550億馬克。其中前一項屬于國家賠償性質的,錢付給相關國家的政府,而后兩項屬于民事賠償性質的。相比之下,日本的戰爭賠款有多少呢?只有22.3億美元,且沒有什么民事賠償。對中國以及相關國家先后提出的所有民事賠償都采取的是拒付、不承認、沒責任,不應賠償的回應。
包括中國在內的被日本二戰強擄到日本的勞工成千上萬,如果加上日本侵略中國、侵略亞洲各國、殖民韓國在當地強擄的勞工那就是上百萬之多了。至今無論是提出賠償要求的還是沒有提出賠償要求的,都沒有得到日本政府、日本相關企業的任何賠償,這與德國企業賠付7千多億的馬克相比,真乃天壤之別。日本政府不是專制是什么呢?
這次日本政府在世界開始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之際,搞出個賠償韓國二戰勞工十元的戲碼,難道不是在對抗世界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嗎?不過,對抗的結果日本政府注定是要占小便宜吃大虧的。日本的不認罪,不賠償的行徑已經自己把自己釘在了世界歷史的恥辱柱上了!想下來?恐怕已經不大容易了。
針對日本對抗世界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的行徑,在下以為可以設立專門的國際法庭來審理對日本提起的所有民事訴訟。由國際法庭來宣判要求日本民事賠償。日本口口聲聲不是要遵照國際法嗎?那么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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