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法國巴黎發生恐怖襲擊慘案,《查理周刊》雜志社遭遇恐怖分子計劃周密的謀殺,事件共造成12人遇害。這一恐怖暴行震驚世界,被某些媒體稱為“911第二”,全世界主流媒體同聲共氣一致譴責。慘案發生后,兇手逃離了現場,法國警方出動大批警力搜捕。我當時就在想,法國警方會如何處置嫌犯。當天我在社交媒體的朋友圈表示,法國警方很可能采取當場擊斃的做法。為什么?因為法國已經廢除了死刑。殺害12條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為全法國乃至全世界的公敵,難道法國警察會動用極大的資源把他們抓起來,然后把他們關在監獄里,保護他們的生命,直到他們自然老死?
隨后發生的事情證實了我的判斷。截止1月10日,已有3名嫌疑犯被法國警方當場擊斃,另一名女嫌疑犯在逃,估計她也會被當場擊斃。其實,我倒是很想看到法國警方活捉血腥殺人的恐怖分子,關在監獄里,然后考驗一下全法國的民眾——是否同意讓殘忍恐怖的殺人兇手用法國納稅人的錢,在監獄里吃吃喝喝、看病就醫、讀書閱報,甚至考個大學文憑;或者看著電視娛樂節目開懷大笑,或者在高級賓館一樣人性化的監獄里搞搞同性戀,甚至出版自己的殺人經歷賺錢,優哉游哉地渡過余生。萬一碰上巨牛叉的律師,說不定還有可能像辛普森一樣無罪釋放呢。
廢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義的理由,聽起來很高尚:反對殺人償命,反對以暴制暴,反對以剝奪生命的懲罰來威懾犯罪,認為這種威懾根本沒用。然而,這種人道主義的理由能夠阻止或改變殺人償命這一千古規則鍛造的強大心理嗎?很多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頭上,理想主義都能頭頭是道;一旦發生在自己身上,古老的規則就像永恒的真理,立即爆發不容置疑的正義感。而這一次,血腥殘忍的恐怖襲擊發生在巴黎。對于絕大多數法國人來說,自己同遇害者一樣,自己完全有可能成為下一次恐怖襲擊的目標。他們會怎么辦?就算法律專家用人道主義的全套理由解釋說:“即便用法律處死恐怖分子,也改變不了恐怖主義的現實”,法國民眾就會放棄殺人償命的古老規則嗎?
當場擊斃,幾乎可以看成是廢除死刑后殺人償命這一古老規則的頑強復活。我認為,在廢除死刑的國家,這種趨勢很有可能會逐漸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殺人案中,即便警方不當場擊斃,受害者的親屬也很有可能繼承血親復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謀殺兇手,反正不會被判死刑。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說,法律規定只能由國家最高權力依法執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斬斷世世代代血親復仇的鏈條,它仿佛是一聲斷喝:血親復仇殺人到此為止!然而,廢除死刑很可能會打開血親復仇被關閉的閥門,在殺人償命的古老規則下,復仇殺人的鏈條再次被接上。
從世界各國的現有法律來說,當場擊斃類似正當防衛,都被法律有條件地認可。這種認可本身就與廢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廢除死刑,當場擊斃或正當防衛成為唯一可以貫徹殺人償命的正當手段,處于法律的模糊地帶,這種手段很可能會被放大,并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這一次法國警方在追捕圍剿恐怖嫌疑犯的過程中動用了大量重型裝備,在我看來,就是沒想讓恐怖嫌疑犯活命。各大媒體幾乎都以“擊斃恐怖嫌犯”為標題,但有多少人注意到還有多少人質傷亡?
據“中新網”報道,在法國警方追剿恐怖嫌犯的過程中,恐怖分子和他們的同伙多次綁架人質與警方對抗,不同時間地點被劫持的人質多達10人,法國警方當場擊斃了3名恐怖嫌犯,處置行動中還有4名人質死亡,4名重傷。按尋常判斷,這么高的人質傷亡比例,難以得出結論說警方的處置是成功的。我們現在不能還原現場,不知道人質的傷亡是否真的無可避免。但我們可以做一個猜測:因為廢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決定,必須擊斃,不給恐怖分子一絲活命的機會。這樣的心態是否是造成人質高比例傷亡的原因?
打擊恐怖犯罪絕不手軟,這已是當今世界各國的共識。但是,廢除死刑給打擊恐怖主義開了一個后門。于是,當場擊斃成為執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可能造成濫用而傷及無辜,另一方面,它也有可能因為擊斃而切斷繼續調查恐怖組織網絡的線索。從各個角度我們都能看到,它潛在的副作用不容忽視。因此,極端暴力恐怖襲擊的頻發,很可能會使人們反思廢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時日,如果某個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重新恢復死刑,我不會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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