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非法“占中”者在外國勢力的支持和干預下,開始使用暴力,武力攻擊警察,企圖占領香港政府辦公地點,公開叫囂要推翻香港特區政府,徹底撕破了先前偽裝的所謂“和平示威”要求“民主”的外衣。此前,“占中”者一直鼓吹所謂“和平示威,民主請愿”,雖嚴重違法,破壞巨大,尚無流血之虞。很快這所謂“和平”的示威在多天勢衰之后,變質為“暴力占中”,變為要以暴力推翻特區政府,全然沒有了和平的表象。不僅在與反對“占中”民眾的爭執中大打出手,還攜械攻擊警察,大有效仿烏克蘭暴徒之法來推翻香港政府的態勢。
其實,設路障,沖擊警察本身已然不是“和平”示威了,已經涉嫌煽動暴亂了。這不禁讓人懷疑,“占中”的策劃者們會不會同樣要請美國中央情報局再派槍手來上演亞洲版的“廣場槍擊示威者和警察的事件”?那件事既對推翻烏克蘭前任合法政府,組建現任非法政府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也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介入烏克蘭內爭、將烏克蘭拉到西方陣營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表明用這種下三濫手段推翻一個政府是有效的、是很成功的。對香港“占中”者們很有吸引力。
回憶一下當初烏克蘭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難道在香港沒有這種可能嗎?烏克蘭發生廣場槍擊事件之后,暴徒們指責當時的政府槍擊示威者,以此作為理由要挾當時的政府下臺。可當時的政府提出要進行全面調查,以圖揭露真相時,暴徒們在西方指使下,通過政客活動,在調查開始不久,真相尚未揭露之前,就急急通過政變推翻了政府。明顯地是真擔心調查出真相,明顯地是要阻止調查進行。結果,由于合法政府被推翻,調查無果而終,廣場槍擊事件變成一樁無頭案,不了了之。而非法上臺的政府卻對他們自己推翻前政府的這一主要理由,“廣場槍擊示威者和警察的事件”根本沒想進行任何調查,既不打算厘清真相,給世人一個交代,證明自己上臺的合法性,也不追查元兇,懲罰元兇,給逝者一個安慰,似乎就沒有這件事!他們就是要讓烏克蘭的被槍擊者無辜含恨九泉,就是要讓烏克蘭前政府無辜背黑鍋。
“槍擊事件”說明西方“民主”為奪權什么壞事都干得出來,在什么地方都能干壞事、在什么地方也敢干壞事。最后大家見到誰還追究槍擊主犯何在呢?美國沒有,西方集團也沒有,當初的叫嚷全消失的無影無蹤,真相不追,也大白天下呀,天人共憤!西方“民主”就是制造流血,就是制造無頭案,就是讓百姓們受害。而就是如此的“民主”,既然在烏克蘭可以瞞天過海,在香港他們一定也認為能如法炮制。難道到今天大家還看不清烏克蘭那發生的是什么嗎?在烏克蘭能做出的事,西方在香港也能做出。對西方借所謂“民主”挑動暴亂推翻合法政府的行徑決不可掉以輕心!
西方“民主”在近兩年最大的功績就是積極挑起它國的動亂,努力制造暴亂,通過制造流血事件來顛覆合法政府。值此,不得不提醒香港人必須明白一件事,西方的所謂“民主”決不只是在議會表演全武行,決不只是在街頭扔石塊,揣刀子刺警察,沖擊政府辦公地點。在他們企圖推翻香港地方政府時,也會表演大規模的全武行。“占中”者們在西方集團的指使下,也會收買暴徒行使暴力先行,也會制造流血事件開路,也會從制造動亂開始,接著就是發動暴亂,后面就有可能出現烏克蘭事件在香港的再現,前車之鑒,后世之師啊!
看來,把西方“民主”定義為制造動亂是很準確的,把西方“民主”定義為暴徒表演是很恰當的。當一個地方動亂出現時,當一個地方暴徒橫行時,那就是西方“民主”來了,那就是西方“民主”在“民主”呢!這時候他們是全然不會顧及普通百姓們的生命,也不會顧及普通百姓們是否受苦、受難。就像他們不會顧及烏克蘭示威者和警察的生命一樣,就像他們不會顧及烏克蘭會發生分裂、發生內戰一樣,就像他們不會顧及烏克蘭出現因內戰而造成大批生命的消失一樣。
從某種意義上講,如果能造成無辜百姓們受害,西方“民主”的目的就達到了。伊拉克是這樣,阿富汗是這樣,利比亞是這樣,敘利亞也是這樣。難道他們不想香港這樣嗎?香港同胞們是希望要這樣的“民主”嗎?難道不該警惕烏克蘭事件在亞洲出現?
附文:香港“占中”二子哪里跑?
近聞香港“占中”發起三人中二人宣布返校教課,拋下被鼓動上街的學生溜之大吉,還美其名曰“不拖學生后腿”。于是號稱“占中三子”之二的兩人就這么溜之乎野。細看其聞,他們還找了一些什么“成年人有工作”諸如此類的借口。不過,大家對這二位不免要有幾問。
一問“占中”二子,前面你們怎么不說自己有工作,積極鼓動學生們違法“占中”直接參與“占中”,后面卻說自己有工作,要回校教課,不直接參與“占中”了,讓世人對此二人的前后不一大惑不解,如此表演真讓人有滑天下之大稽的感觸。這好比打仗還沒打完,指揮者臨陣逃跑當了逃兵,臨跑了,還自嘲“不拖后腿”。是啊,人都跑了焉能拖后腿?問題是你們鬧出這么大的亂子,讓香港受到這么大的損失,你們欠香港百姓的,欠香港特區政府的,欠香港法律的。在一不服法,二不認罪,三不向百姓們道歉的前提下,就學欠債的老板撒腿跑路,想這么一跑了之嗎?在下以為,香港百姓們不能答應!香港法律不能答應!香港特區政府不能答應!企圖逃跑躲避法律的制裁,恐怕沒這么簡單吧!
二問“占中”二子,你們發動的“占中”,破壞香港法制,擾亂香港社會秩序,不讓香港廣大市民正常工作、生活,使香港經濟社會陷入一片混亂之中,香港特區政府,執法部門,公共事業部門,各類企業商家深受其害,此事沒有交代,沒有結束,二位卻以“有工作”為理由,“要教課”作幌子腳底抹油了。你們要工作,別人卻不可以工作;你們要教課,別人卻不能教課;你們可以輕松走過被“占中”的路而去所謂工作,所謂的教課,別人卻不能,這就是你們要求的民主嗎?你們不讓香港大多數百姓們正常工作,不讓香港大多數百姓們安靜生活,你們還有資格在香港工作嗎?你們還有資格在香港教課嗎?你們還有資格在香港生活嗎?別的人也有權利照你們的做法不讓你們去工作,不讓你們去教課,能奈其何?
三問“占中”二子,你們把香港的學生們當什么來看待?你們要工作,你們要教課,那學生們要不要上學、要不要上課?學生們就必須要留在香港的大街上,繼續你們鼓吹的所謂“占中”,繼續向中央政府、向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壓力?可憐的香港“占中”的學生們,在前當炮灰,在后恐怕是要當違法的罪犯了。而鼓動學生的你們“占中”二子們卻因中止犯罪而有可能得到赦免。真不知是香港“占中”的學生們傻還是“占中”二子聰明過頭了?其實,學生們受到蠱惑最終倒是應該受到赦免的,而策劃、指揮、煽動“占中”的二子,香港法律絕不能放過!
四問“占中”二子,或者你們真想工作、真想教課,可這算不算是與“占中”對著干呢?“占中”的目的就是要擾亂香港正常社會的秩序,干擾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以給特區政府壓力、中央政府壓力,逼迫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接受無理要求、違法要求。可你們卻想去正常工作,正常教課,這不是與“占中”對著干嗎?如果學生們也許沒認出你們,不讓你們通過這是不是你們的愿望呢?這是不是符合“占中”的要求呢?你們是不是就應該不去工作,不去教課?換言之,學生們占住路不讓你們通過,你們是通過還是不通過呢?通過呢,破壞“占中”,不通過呢,無法像你們自己說的那樣按時去上課,按時去工作。你們不去參與“占中”的理由還存在嗎?反過來,“占中”的學生放行你們,卻堵住其它人,讓你們正常工作去,而不讓其它人正常工作,這“占中”還能占的住嗎?你們不想工作就不工作,不想教課就不教課,把學校當客棧嗎?香港學校的教授們若都是這樣的,這學校還有學生考嗎?香港需要你們這樣的教授嗎?
五問,“占中”二子自稱是成年人,所以得工作,得教課。但學生們作為非成年人就可以在你們的鼓動下,在香港的大街上長期混鬧,不守法律,不守規矩,不去上學?非成年人可以隨意違法嗎?你們是不是犯有教唆罪?你們既然如此教唆學生,你們何必還去工作,還去教課?當你們真站在講臺上發現,教室中聊聊無人、或者沒有幾人,學生們仍在“占中”時,作為“占中”的發起人想要教什么課、教誰的課呢?如果你們要教課,那學生們就得回到課堂,你們就不能鼓動他們去“占中”,如果你們鼓動他們去“占中”,那么你們所謂的要教課、要工作是不是假的呢?或許你們根本不是真的要去工作,真的要去教課,而是去繼續鼓動沒有“占中”的學生們去“占中”,這需要回到學校才能辦到。如是,你們所想做的工作就是不讓他人工作,不讓他人學習嗎?若真是這樣的想法,“占中”二子恐怕枉為教授吧?甚至枉為香港人,也枉為成年人!沒有哪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把責任推給非成年人而自己溜之大吉。
六問“占中”二子,在“占中”不明不白,不前不后,沒有說法之前,你們號稱“占中”三子之二的卻溜了,你們對得起誰?在前你們對不起香港百姓們,在后你們對不起被你們鼓動出來“占中”的學生們。可以斷定,當香港今后揭開歷史這一頁時,曾經參加“占中”的學生們對你們的這種行徑恐怕只有痛恨,怎么這么傻,上了你們的如此大當!當然,你們還對不起在你們背后的西方勢力。給你們錢、給你們培訓、給你們支持和幫助,可沒完成任務半途就溜號,枉為“占中三子”稱號吧!今后西方勢力還會相信你們嗎?真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然而,最大的問題是,你們對香港所犯下的滔天大罪絕不可能因你們溜了就算完。對你們的正義審判一定會來臨,西方主子也救不了你們的,趕快悔悟主動認罪也許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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