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人大要討論取消集資詐騙、走私和材料、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罪名的死刑。罪名的死刑,之所以說這些要取消死刑的罪名是權貴犯罪方欸誰式,是因為權貴容易采取這些方式犯罪,普通百姓一般沒能力采取這些犯罪方式。取消這些罪名死刑,等于讓一些權貴精英犯罪不受死刑威脅。
據說人大要討論取消集資詐騙、走私和材料、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罪名的死刑。干脆把人大改成富豪權貴買辦代表大會算了。這法不過是狗屁法,不如擦屁股紙?如果老百姓殺權貴就是暴力犯罪判死刑,那權貴職務犯罪讓老百姓生活困苦甚至自殺就不是殺人?戰時造謠惑眾、走私核材料等于幫助敵人,這等于殺死老百姓,中國內部的極右精英買辦外國代理人容易采取這種犯罪方式,那么這不等于做外國代理人?這是什么人的提案,他們代表誰?這些不判死刑的罪名一般都是權貴容易使用犯罪方式,老百姓基本沒能力用這種犯罪方式,這不是明顯的法律階級性,為少數權貴買辦服務?對精英容易用的犯罪方式取消死刑是什么意思?
一個法律精英在央視說,這是為了順應聯合國提出的國際標準,為了尊重人的生命。請問法律黨,你們尊重的是什么人的生命?那些妨戰時造謠惑眾的人一般都是外敵的代理人,外敵是要殺中國普通老百姓的的,尊重外敵代理人的生命,不等于幫助他們殺更多老百姓,不尊重老百姓的生命尊嚴?集資詐騙一般是資本家勾結官員,害得普通百姓傾家蕩產自殺、短命,這不等于危害普通百姓的生命?不判精英官員死刑,他們犯罪大膽讓被害老百姓無處申冤自殺或者短命,這不是害死更多人?這不是對精英仁慈,對普通百姓殘忍?其實這是,尊重害人的權貴的生命,漠視普通百姓的生命。
中國法律是為中國人民服務的,不是為聯合國服務的;中國的統治集團應該受中國人民監督,不是受聯合國監督。聯合國的決定危害中國多數人利益,當然連屁都不是。你們喜歡的美國根本就不尊重聯合國決議,美國認為他的國內法最大,你們咋不說?
廢死刑一個理由是:“死刑已經不能起到威懾作用,還不如死緩無期”。這其實是自打臉:如沒威脅作用,為啥拼命要求廢除?如果死刑不能威懾,那為啥貪官權貴犯罪之后都愿意從死刑改成死緩,不愿從死緩改成死刑?
如果你不相信法律的階級性,那就看筆者以前的評論:
提出依法治國說的是必須依據憲法法律保證人民也就是多數人利益,人民領導司法;鳳混進黨內的公知極右精英歪曲的“依法治國”,說是少數法律黨判定,誰也不能干預,有錢人請好律師、普通人沒錢請好律師的資本領導司法的司法獨裁,他們把人民領導司法變成資本家領導司法。他們的私有化違反憲法還說依法治國?以前重慶黑社會害百姓的時候他們不鬧,打黑他們就罵;關閉左翼網站,違法判刑反私有化的民眾、違法打壓反私有化群眾集會、資本家詐騙危害農民工和普通百姓的時候他們不反對,而抓違憲搞私有化資本家、資本家勾結官員詐騙老百姓被抓他們就大鬧說法治。最高行政機關大搞私有化違憲他們支持,逗士上街鬧的時候他們不說法治,有人抓違憲搞私有化的資本家他們就大鬧。這就是他們的法治?
政法委是黨領導司法的機關,四中全會升格政法委由總書記直接領導,意思的加強黨領導司法;政法委的意思是黨代表人民領導司法,人民大民主監督黨,憲法規定權力屬于人民 這是合乎憲法的。混進黨內的公知利用媒體歪曲四中精神,說依法治國是法院誰都不能監督法律絕對高于一切,意思是符合多數人利益的共產黨章和多數人利益必須服從他們少數精英。他們想廢除政法委表面上說是廢除黨領導,實際是要廢除多數人領導司法:以前司法不符合民意,民意可以要求政法委依據民意改正;而他們精英司法廢除政法委之后,誰也不能按照民意指導。極右精英想用他們修改過的美國司法強加中國憲法之上,搞靜悄悄的司法政變。極右可以按照他們意思歪曲,民眾也可以按會議精神解釋;你說你的是法治,我說我的是依法治國,誰的是?反正民眾不會服從你們的資本法治。
真的存在沒傾向,沒人領導的獨立司法法治?資本主義國家憲法不是讓老百姓在共產分財富的憲法和私有憲法之間投票選擇的,是按照少數人意思制定的,這明顯看出少數統治階級對法律的獨裁性,是資產階級法權。資本家能請好律師打官司,也不影響他們做生意;農民工沒錢請好律師,打官司耽誤工作就會陷入困境。這種司法傾向于少數大資本家,是獨立的?他們司法精英也是人,民眾也是人,為啥少數司法精英判定就不是人治?多數人要求由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民眾代表判定是法律法治,精英認為他們不能監督的有利于資本的是法治,那誰的是法治?一些高級黨員、中外資本家侵吞的企業在黨章原則下不合法,他們怕共產黨章危害他們搶劫公有企業的利益,就想廢除黨章原則;如果他們的法律最大,那當多數人依據黨章要沒收他們侵吞的企業時候,他們的法庭就可以判定黨章沒收他們的非法企業是錯的,他們的目的不過是為了搞司法政變,讓自己非法財富合法。按照他們的所謂法治,中情局辦的公司危害中國人利益,他們出錢打官司控制司法,這不等于真共產黨聽中情局的?本來憲法規定多數人權力最大領導司法,按照他們的法治原則,這不成了代表多數人的黨章聽資本家和中情局的,這不是反人民的司法政變? 現在他們的所謂法治露了馬腳,干脆連資本法治忽悠的外衣也不要了,干脆赤膊上陣自己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讓自己容易采取的犯罪方式可以不判死刑。這就叫依法治國?
所謂”程序正義“就是讓瘸子和跳高冠軍比賽跳高:他們所謂”法治程序正義“就是有錢的大老板能請好律師、不耽誤生意,普通老百姓沒這個優勢,這法律程序對他們有利,這種有利于他們的程序產生的判決當然有利于他們,這就是他們的所謂程序正義。他們的“程序正義”就像一個跳高冠軍讓一個瘸子跟他比賽跳高,規定“誰跳高成績好就判定誰是對的”一樣可笑:越嚴格按照跳高規則,對跳高冠軍越有利;不按照跳高規則(極右精英的程序),按照多數瘸子的民意來判定,反而有利于瘸子。現在的資本法治就是,越按照他們的花錢打官司、民眾不能干預的所謂法治規則(程序正義),越對他們有利;而不按照他們規則、按照民意,反而有利于民眾。他們的程序就是他們壓迫民眾的法權。他們所謂程序正義并不是不看結果,而他們是看到這種有利于大資產階級的程序能產生有利于他們的結果(跳高冠軍知道嚴格按照跳高規則能產生對自己有利的結果),于是他們就謊稱不看結果。
為啥要共產黨政治原則領導司法?共產黨的黨章共產原則肯定能代表民意,因為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多數人沒企業,如果公決,多數人肯定會選擇共產分企業。共產黨黨章代表多數人,多數人監督黨的領導,這樣真民主的共產黨領導就是人民領導。
法律必須符合多數人利益,如果不符合人民利益,那法律本身就是反動的,人民可以推翻。章規定要為打工者分企業共產,實現共產是黨的革命目標,那么符合多數人利益的黨章才是最高原則,共產黨為了實現代表多數人共產的利益,就可以革命推翻不符合多數人利益的法律;也就是黨章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時候,高于法律。如果法律高于一切,那么當法律代表中美大老板和官僚利益的時候,共產黨就不能為多數人利益去革命推翻反動法律,這能行嗎?如果法律高于一切,那么共產黨當年就不能為窮人利益,推翻反動的國民黨法律?有人問,黨章憑什么高于法律?我問,為啥你代表少數人利益的法律高于一切?黨章和法律都是規則,誰代表多數人,誰就高,憑什么你的規則最高? “法大于天”的邏輯很可笑:現代國家都是推翻以前法律建立的,豈不是美國建國都是非法的?
有人問黨怎么保證代表人民,腐敗咋辦?高級黨員腐敗,不是黨腐敗,黨章才代表黨,黨章不可能腐敗,黨章政治原則肯定代表多數人;如果少數高級黨員腐敗,可以大民主民主監督換掉。憑什么可以民主監督代表人民的黨,要聽你不能監督的少數司法精英的?腐敗高級黨員基本是反黨的,因為他們侵吞的企業在黨章下不合法,他們希望推翻黨章,比如現在很多黨員反黨就是這個目的;腐敗黨員和黨利益是矛盾的,自然黨章不可能代表腐敗分子。
有人說法大于權。司法受資本家精英領導,你們的法律就不是你們的權力?憑啥你們權力就是法?所謂法大于權就等于精英的法權高于人民權力。都是權力,憑什么你們權力最高?所謂法大于權的本質是資本權力高于人民權力。
有人看了這些又會說什么“三權分立,司法獨立于行政”這套鬼話了。美國說民主了,讓人民選出領導,那選出的領導權力最大,才能代表民眾權力最大,才能真民主;可是美國表面上說民主了,卻規定了民眾選出來的行政權必須聽資本家控制的誰也不能監督的所謂司法的。這不等于說讓你民主了,又怕民眾和資本家沖突的時候代表民眾的行政危害資本家利益,這不是假民主?說你民主,讓你選出的人沒權力,把權力給傾向于富豪的司法,這就像一個單位選出總經理說民主了,卻把權力分給不能選的辦公室主任?中國憲法從來沒規定過三權分立,中國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司法必須受人民領導。誰的權力代表人民,誰領導司法,不可能讓司法權不受人民的領導,絕不可能人民權力接受資本法權領導。憑什么把民主的人民權叫行政權就要聽你資本法律的,為啥別的國家民意司法要按照美國原則?
精英資本司法是制定多數人不懂的程序,少數資本家能請好律師,普通人沒錢和時間;這種司法讓精英犯罪能逃脫,絕對不冤枉精英,但被精英危害的群眾卻沒錢利用程序保護自己,這種法律等于冤枉群眾、保護精英;而人民司法用民意判定,程序大多數人能懂,精英優勢消失,普通百姓不用花什么錢就能申冤,精英和民眾平等。比如:警察受黨領導,相對于法院不是那么被資本家控制,群眾能通過對黨民主來讓警察為百姓服務,比獨裁司法權有利于人民。以前群眾有事去派出所解決幾乎不用花錢,如果以后都去法院把警察權力給法院,那民眾被少數黑社會資本家危害,就因為去法院要花很多錢選擇放棄;當精英危害普通百姓,因為一切按他們律師程序,精英很可能逃脫。總之,根據央視的精英司法改革新聞,資本家害百姓能逃脫,百姓被害之后因為成本升高反而無法申冤。警察權可以通過對黨民主監督實現多數人控制,把警察權給法院是按照他們原則讓群眾請律師花很多錢,讓群眾選擇放棄。大家想,以極右精英的品德,他們的司法能為普通人嗎?
極右按照他們意思解釋依法治國,群眾也按照自己意思解釋依法治國,你說你的是法治,我說我的是,大家各自解釋,一直斗下去。當司法判決不符合民眾利益的時候,民眾就根本不認他們司法判決,組織民眾鬧,依據憲法人民權最大原則要求更改判決。極右精英其實也是這樣做的,比如沈陽黑社會被判死刑、藥家鑫、云南強奸殺人案他們反對判死刑、詐騙資本家和其它黑社會被判,他們立即大鬧干預司法,他們根本駁不倒法院判決,就打滾撒潑大鬧,他們的顏色政變就更不符合法律。極右精英的原則是,符合他們利益的就是法治,不符合的就不法治,老百姓必須絕對遵守他們的意志。這次竟然有少數權貴豢養的知識精英要求取消權貴容易采取的犯罪的死刑,這不明顯暴露出他們的階級本性。他們的法治是個屁
有人說,你不要法律程序嗎?當然不是不要程序,是要傾向于多數人的程序。法律不能絕對的高于一切,都是權力,誰代表多數人誰高于一切,法律不代表多數人就可以推翻。有利于人民的司法就要要實現人民法律可以建立人民陪審員制度,這樣才能讓精英自己制定法律保護犯罪利益的罪惡法治受到遏制:按照階級比例在各階級里抽選陪審團成員,哪個階級人數多就要占陪審團多數(為了讓陪審團代表多數人必須數量陪審員數量多一些),80%的陪審員同意就可以判定有罪和無罪,現有情況下,只有這樣才能讓法律判決符合多數人利益。這種人民陪審員制度選擇底層百姓依據他們最普通的判斷來判斷是否有罪,代表了最廣泛的民意,而且因為讓超過80%同意就能判定有罪或無罪就大大減少了審判時間,減少審判時間有利于普通百姓(不會因為官司被拖的傾家蕩產。美國那種陪審團制度必須百分之百同意,那樣就等于延長了審理時間,拖的普通百姓放棄);廢除現在這種律師制度,讓普通人可以隨便找一個公民為自己辯護,專業律師成為公務員由行政經費養(人民可以監督律師,也去掉了現在律師制度為富豪服務的弊病)。這次他們的廢除死刑表演真是自己抽了自己所謂法治的臉,他們連資本法治的遮羞騙人的幌子都不要了,直接公開的反人民了。
70年代有人說“資產階級法權”的時候,人們不理解什么意思。現在權貴整天忽悠法治,加上他們惡心的現身表演,再有這次取消死刑判決的鬧劇,終于讓我們知道了什么是資產階級法權,這真是一次好的現身說法。大資產階級制定有利于他們的法律程序,用法律的形式把他們利益固化下來,這就是法律的階級性,這就是法權。
舉例說他們法治:
農民工討薪的一個央視新聞,農民工在央視幫助下討薪未成,央視記著說用法律解決。農民工不傻,用法律行?老板請好律師打官司,不耽誤生意。農民工沒錢,打官司不工作陷入困境。這不扯嗎?
早期民眾監督警察,當黑社會資本家傷害群眾被抓,警察依靠群眾用各種民意手段很快破案,被害群眾申冤;而現在不說讓民意指揮,警察抓害人的黑社會資本家之后,黑社會的律師立即提前介入嚴格利用程序造成破案難,被害群眾卻不懂程序無錢請好律師導致無法利用程序幫警察對抗他們為自己申冤。這不等于不利于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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