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國兩制”的提法不科學
首先,想說明一點。“一國兩制”的提法已有多年了。沒有人細究它。其實,細究起來,這種提法是很不科學的。因為,在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的“一國兩制”提出以前,我們國家早就存在事實上的“一國兩制”了。這就是大陸政府與臺灣政府的“一國兩制”。難道可以說,大陸與臺灣不是一國嗎?難道可以說大陸與臺灣不是“兩制”嗎?我想,除了臺獨分子,誰也不會否認這個現實的“一國兩制”!
我們再分析一下,雖然香港和臺灣都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但是,內地和香港的“異制”與大陸和臺灣的“異制”又是兩個性質根本不同的“異制”。大陸和臺灣是“一國兩府兩制”的“異制”,而大陸和香港則是“一國一府兩制”的異制。所以,將三者綜合到一起,已不是“一國兩制”,而是“一國三制”。
很明顯,“一國兩制”是把臺灣排除在中國之外了。
二如果沒有“一國兩制”,肯定就沒有“占中”
“占中”折騰的時日已久,雖不是當年俄羅斯的車臣那樣的心腹大患,但畢竟也是一個患。患是怎么來的?探析的文章很多,找出的原因不一,但沒有人提出這樣的假設:如果沒有“一國兩制”,還會不會有今天的這個“患”?答案是:沒有“一國兩制”,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患。理由很簡單,有人鬧事,以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抓起來就行了。如果有人私自集會示威要搞“港獨”,以分裂國家罪抓起來就行了。所以,即使“占中”這樣的事發生了,也只是幾小時或幾十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哪有可能會出現這種曠日持久的“占中”。
所以,我以為,“占中”之患,發生的根本原因,不是別的,是養虎遺患。
虎,就是這個“一國兩制”了。
三如果是毛主席,他會以什么方式收回香港
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解放大江南;跨海作戰,解放海南島、解放一江山島。可是,這個一衣帶水之隔的香港,有過“紫石英號”教訓的英國,其幾千香港駐軍根本就沒有能力與人民解放軍交鋒,而人民解放軍卻在深圳河岸上止了步,沒有繼續前進收回香港。
這是毛主席為了應對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全面封鎖,及時作出的一個英明決策,暫時不收回香港,將它作為一條溝通外部聯系的通道。
暫不收回并不意味著永不收回。到了70年代,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變化和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毛主席開始規劃香港的回歸問題。1974年5 月25日,毛主席對來訪的英國前首相希思明確表示:“1997年我們要收回香港”。希思當即代表英國保證說:“1997年香港會有一個平穩的交接。” “我也是這樣想的。”毛主席表示贊同。
時間,確定是1997年。平穩交接,在保證香港社會穩定的前提下兩國政府之間不發生沖突的和平交接。
毛主席沒有把收回香港當作太難的事。當年的共產黨,接管全國政權,收回列強所占租界,得心應手,穩操勝券。執政幾十年后的共產黨,收回一個香港,是何難事?所以,毛主席生前并不急于與英國談判收回香港的問題,而將這個問題放心地留給后繼者到時(1997年)去處理。
現在,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毛主席1997年還健在,或者毛主席在生前即著手處理香港回歸問題,他會采取什么方式實現平穩交接收回香港呢?
首先,兩國政府間,我國是主權者,英國是租借者(強占者)。力量的對比,我國是強者,英國是弱者。根據毛主席的行事作風,我以為,毛主席一定會充分行使對香港的國家主權,不會給予英國政府以任何討價還價的權利。至于香港社會的穩定問題,是中國政府的內政,不會允許英國政府干預,也用不著英國政府操心。英國政府所要做的,是在協議限期內,撤走在香港的駐軍,撤消港英政府機構及其他管理機構并撤消全部管理人員……無條件地把香港的土地、主權和管理權歸還中國。
至于收回后的香港,實行什么政治制度經濟制度?這是完全由中國政府自主決定的問題。我以為,毛主席會實行香港內地一體化。因為,這個時候,香港的“國際通道”歷史使命早已完結,不需要保持其資本主義制度了。早就有過在全國廣大范圍內進行私營工商業社會改造成功經驗的中國政府,完全有能力對香港私營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使香港由資本主義社會平穩地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
四 關于“一國兩制”的反思
我國于1982年9月開始與英國談判收回香港問題,歷時兩年多,談判22次,才于1984年12月19日達成了以“一國兩制”為主要內容的中英《聯合聲明》,收回自己被人占去的領土,談判不知為何如此艱難?該《聲明》中的:
(2)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3)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5)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
(8)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征稅
有了(三)和(五)的不變,香港的回歸,對于香港人民來說,基本上不存在什么影響。今天交接,明天他們還可以一樣的照常工作生活。可是,就這樣一個不太復雜的“交接”,從協議簽字到正式交接,期間卻預留了十二年過渡期,這與當年共產黨接管全國政權和收回各國租界相比,實在是大做了一個小題。
如果推遲到1997年簽訂協議交接,內地與香港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已經基本同一,香港與內地的一體化,可以說是水到渠成的事,單是從平穩交接而言,哪里還需要什么“一國兩制”呢!
更值得一提的是(8),中央不向香港征稅!
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向公民、向企業,向地方征稅,既是維持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需要,也是調節國內社會財富分配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是國家權力的一種體現形式,也可以說是國家主權的一種體現形式——國家對某地享有主權,就對某地擁有了征稅權。世界各國應該都是如此。如果連征稅的權利都沒有,談何主權!不知他國是否存在這種不征稅的先例!
如果當年也要英國政府不向香港征稅不從香港獲取經濟利益,它還會不會不遠萬里來管轄香港!?即使是中國古時的屬國,也有一個“年年進貢,歲歲來朝”的義務。可是,如今的香港卻連“年年進貢(納稅)”的義務也不用承擔,只剩了一雙空手的“歲歲來朝”!
再說,中央政府既然管轄了香港特區政府,就對香港的發展繁榮承擔了責任。擔這種責是要花費人力物力的,可是,香港政府連最起碼的“付費”義務也不用承擔,而讓比它貧窮的內地人民為他們買單,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總而言之,我們無法弄明白,為什么過去的香港可以向英國納稅,今天的香港卻不可以向中央納稅?是中央政府主動施仁政,免了香港的稅?還是受英國政府所逼免的稅?無論是被逼還是主動,都是在惠澤港人的同時損害內地人民的利益。而如果是被逼而為之,
五 遺患無窮的“一國兩制”
10月15日,英美兩國同一天就香港問題發聲:
本日,英國首相卡梅倫在議會接受質詢時借當年《中英聯合聲明》的勢充當香港“民主自由”保衛者發表干涉香港言論。卡梅倫說,民主包含真正選擇是很重要的,中英聯合聲明保障香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旅行自由和罷工自由等,這些是很重要的自由,“我們應該站出來支持”。
同日,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表示,美國對有關香港警察毆打示威者的報道表示“深切關注”,“我們呼吁香港當局對事件展開迅速、透明、徹底的調查。我們再次向香港當局呼吁展現克制,同時也呼吁示威者繼續和平表達意見。”
聯合國也不甘落后,10月23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就香港政改及普選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問題進一步提供信息。
盡管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有根有據、依理依法的就此作出了回答。但是,“占中”會因此罷休嗎?人家根本就不和你講理講法,而你還得和人家去“對話”。對話能解決問題嗎?人家根本不需要你的“對話”,需要的是你“聽話”,你不聽它的話,它就和你不痛不癢的慢慢折騰,有“民主、自由”護著,有英美支持,讓你無可奈何它!
如果“占中”這次得不到嚴厲打擊,下一次、再下次……將會指日可待,勢必遺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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