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混合所有制是指社會所有制結構上多種所有制并存。如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和共同發展的社會所有制結構就是一種廣義的混合所有制。狹義的混合所有制是指不同所有制成分聯合形成的企業所有制形態。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于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從宏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也有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還包括擁有國有和集體成分的合資、合作經濟; 而作為微觀層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
2013-11-14 《財界網綜合》: 重提混合所有制 國企改革新思路
http://stock.17ok.com/news/335/2013/1114/2323446.html
“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到2020年,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這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中,就包括國資改革。”
“國研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認為,我國現在的經濟潛力越來越難以挖掘,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場扭曲對于增長潛力釋放起到了嚴重的壓制作用,國企‘長得太胖’,是市場扭曲的原因之一,要使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國企改革是主戰場。”
“今年9月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兩度提出‘混合所有制’,并在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確定,將盡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項目。”
國企“長得太胖”?!此才是十年前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最為根本之因。人常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有人多年來一直如此惦記“長得太胖”的國企,從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至今十年,為長期被置于私有化改革風口浪尖的國企“瘦身”,通過先期“瘦身”再漸次達到將其消于無形?如此推定并不是空穴來風。特別是多年來的系列作為,以及一個特定社會的經濟運行模式與所導致后果,為我們產生此一推定提供了足夠充足的理由依據。
上述文章還有如此預期:
“預期將有一系列支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政策出臺,改革的方向包括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我們說,假定是上述講法得以成立,即便“企業員工持股”能夠得以實行,一種所謂“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被得以短期形成,那也只不過是為擁有決定意義的資本“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提供了一個足以施展拳腳的舞臺。至此,對一個特定社會中產收入階層將展開殘酷剝奪與財富洗劫。一個私有化運作的商品社會里,資本注定將作即如金字塔型的積聚與累積,其并不以人為意志而發生轉移。無論是此前對于特別是房地產領域國際熱錢大量逃離后的房價跌落預期,還是今次我們所作的將對中產階層展開財富洗劫推定,上述兩點只要客觀成立變現,那么,所謂不遺余力、決無止息的改革是否將完成了預期使命?
是否可以作此預期:但若再也沒有什么改革具體針對對象之時,也就是說當能夠足以變現、能夠提供所謂改革紅利的對象已不再客觀具備之時,所謂改革,也許一種更為劇烈、動蕩的,依靠人力、政權力甚至是不加任何掩飾的血腥暴力都不再能發生作用之時,對私有化改革者本身,包括始作俑者一并因對利益的無比覬覦之心而被裹挾或附逆者,對上述他們的改革怕是將為之而展開了。
為了既定目的之需,鼓吹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據稱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其至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混合所有制為盤活國有資產存量、促進國民經濟快速增長,找到了有效的途徑;”
“其次,混合所有制為實現政企分開創造了產權條件;”
“最后,混合所有制為國有企業順利轉制提供了有利的契機。”
——引自百度百科
上述所謂的“首先”以下,不過是一個別有用心的蓄意幌子,而再“其次”與“最后”,才是其居心有時、念念不忘的司馬昭之心。
此前我們反復講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內容和性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變化與發展。任何經濟基礎都要求建立與其相適應的上層建筑,以便為自己服務。所以才說,有什么樣的經濟基礎,就會有什么樣的上層建筑,不同性質的經濟基礎一定會導致產生出不同性質的上層建筑。而要實現一個特定社會的那樣一種政治預期之的,非要先自社會的經濟基礎開始著手。此也是無論怎樣的高調政治化演戲與不遺余力的社會維穩相結合,卻都無法避免的理論與現實沖突或曰悖逆一直被特別是作不變演繹的最為根本之因!
2014-04-04 烏有之鄉:【今日關注】中石化擬向高盛售30%零售股權?
http://www.juliangmedia.com/Article/shidai/2014/04/317270.html
難道此才應是所謂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為國企改革找到新思路的最終之途?中石化為什么擬向高盛售30%零售股權?倘若今時尚作遮遮掩掩的此一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意向,日后被證明為真,那么,出售股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中石化缺錢?還是缺乏現代企業管理經驗?如為缺錢,似乎沒有理由。都知道中石化是國企,倘依照中國古代畸形婚姻制度而言,是有著嫡出與庶出之親疏之分。那么,無論怎樣的所有者成分共存,仍以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屬性而論,國企顯屬“嫡出”,而除此外的任何經濟成分,或民營、或外資,都應該是“庶出”了。但今次的親疏概念卻發生判然之變,由于“嫡出”的國企“長得太胖”之故,就被某些人惦記了幾十年,而今觀念更新至蓄意作出薄此厚彼。此又是為什么?如果不是腦子有病,又將作怎樣釋義?
即便是中石化缺錢運營,但特別是也缺錢嗎?一直無償的,絲毫沒有附加條件“結與國之歡心”,卻怎么沒有資金用于自己國企之發展?而中石化為什么要將出售股權對象定為高盛?據百度資料: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一家國際領先的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向全球提供廣泛的投資、咨詢和金融服務,擁有大量的多行業客戶,包括私營公司,金融企業,政府機構以及個人。高盛集團成立于1869年,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及規模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總部設在紐約,并在東京、倫敦和香港設有分部,在23個國家擁有41個辦事處。其所有運作都建立于緊密一體的全球基礎上,由優秀的專家為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擁有豐富的地區市場知識和國際運作能力。那么,依照上述優勢與所謂領先經驗,高盛參與中石化股份無疑有利于中石化繼后的發展了。中石化即便再怎么缺乏現代企業管理經驗,也不至于以此為理由將國企股份出售。所謂國企,它理應屬于全民共有。那么,其出售的30%股權,這里的100%之財富數額又是怎樣得出的?不否認有此可能,“高盛可能已參與了資產評估”,對于一個處心積慮的買方,再讓其參與資產評估,這又是怎樣的經濟行為?又將如何確定其評估結果的客觀與公平?
又是誰出了這樣的餿主意?拿了中國人民的共有財富去舔洋腚?
同時提請注意,還有此前針對國企而言的定向性反腐,倘與對國企“瘦身”一起結合起來看,又表明怎樣的問題?傻子都應明白的。奉勸利令智昏的特別是精英,對此切勿低估中國人民的智商!
難道因了國企“長得太胖’,就如此作揮霍或“瘦身”?而一旦一個社會,國企被以種種別有用心之名作消亡化,那么,象征一個社會的經濟基礎都被如此混合所有制了,由此又將導致怎樣的上層建筑還再用推論嗎?
一場肆虐于特定社會的私有化改革,除過賣與送,又還具備怎樣的改革形式?而無論是甩賣還是相送,所針對的財富所有者實體還無不是中國十幾億人民。他們又有什么權利展開如此“崽賣爺田不心痛”如此敗家之行?難道就一句冠冕堂皇的改革之謂,就能展開最驚人的財富大葬送?
必須申明:在如此國民財富大葬送的同時,一個政權的執政公信力也同時不斷被日漸式微化消融。這里所指的消融是有底線的,它絕不是沒有止境的。也許正因為有人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才如此肆無忌憚、利令智昏開始了末日狂奔或是裸奔。
所謂混合所有制,也許是將死之前的最后回光返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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