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么“首槍”?
頑石
剛才手機上看到一條新聞:廣東國企改革打響首槍。廣新控股集團所屬企業中山廣新柏高將65%股權轉讓給兩家民企(據廣州日報消息,記者從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了解到,上述65%的股權掛牌轉讓價格為3382.56萬元——輕松一刻注)。
看到這條新聞,我立即就聯想起剛剛過去的“兩會”上習總強調的“國企不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強”,“國有企業加強是在深化改革中通過自我完善,在鳳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聯想之后便生出了若干疑問:
65%的股權轉讓給了民企(姑且不說怎么“讓”的),國資僅占35%股權的企業還能叫國企嗎?如果連國企都不是了,那國企怎么個“加強”法?好像這已經不是經濟學問題而是邏輯學問題了。
習總強調的國企“自我完善”就是將大部分或絕大部分股權“轉讓”給民企?這種“自我完善”模式是習總的本意,還是執行的和尚念歪了經?
經營得好的國企是否也需要“鳳凰涅槃”?國企只有將大部分股權“讓”給民企才能“浴火重生”?
國企是誰的?誰有權處置它的股權?將國企大部分股權“轉讓”給民企的做法與《憲法》“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等條款是否沖突?
“首槍”應該有示范意義吧?國有企業得罪誰了,為什么一定要對它張牙舞爪、舞刀弄槍的?
……
諸多疑問在腦海中盤旋不去,遲鈍的頑石實在找不到答案。忽然,霹靂一聲巨響,一個炸雷震得我心驚膽顫。抬頭看看窗外,大雨傾盆,辰時將過,天空仍然漆黑如墨。真個是黑白顛倒,暗無天日啊!
奇怪的是,這隆隆雷聲居然也并未將我的疑問炸散。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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