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委通報了衡陽市破壞選舉案的調查處理情況,媒體一般簡稱為“衡陽賄選案”,案情大致如下:一年前,衡陽市召開人大,內容之一是,527名市人大代表,從90多名候選人中差額選舉產生76名省人大代表。賄選就發生在這一過程中。湖南省委的通報顯示,76名來自衡陽的省人大代表中,有56名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涉案金額超過一億。有送錢的就有收錢的,通報還顯示,衡陽市527名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了錢,此外還有68名工作人員收了錢。目前,56名來自衡陽的省人大代表被確認當選無效,中止代表資格。此外,由于衡陽市人大涉案面廣,500多名人大代表辭職或中止代表資格,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已另成立籌備組行使相關職權。
這一事件性質非常嚴重,一個市的人大幾乎全部參與腐敗,必須加以嚴厲整治。選舉作為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們國家有不同的形式。鄉村一級是由全體村民參與的直選,縣以上人大則是間接選舉。長期以來,在全國很多地方,我們常能聽到村級直接選舉中存在賄選的消息和報道。縣以上人大的間接選舉中,關于賄選的報道并不多。但事實上,衡陽地區縣以上人大的賄選并不只是從西歷2012年開始的,幾年前就有相關報道。顯然,那時候沒有引起有關方面和有關領導的重視,以至于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千里長提,毀于蟻穴,造成今天這種全面癱瘓的局面。湖南省委在中共十八大形成的新領導班子的領導下,對這一持續存在的挑戰我國人大制度的惡劣行為嚴懲不貸,也顯示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立場。
選舉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方式,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在金錢至上的社會環境中,幾乎所有的選舉,不分國家、地區,不分歷史時期,都存在賄選。賄選幾乎是民主選舉的通病。從一百多年的曹錕到現今我國臺灣地區,從歐洲的意大利等國,到號稱民主榜樣的美國,賄選無處不在。只不過因選舉制度不同,賄選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已。在這個問題上,并不存在某些人聲稱的“中國人民主素質較差,西方人民主素質較高”的定論。如何使民主選舉擺脫金錢控制和操縱,對各國都是一件頭疼的事情,迄今為止,鮮有成功的案例。
民主之所以成為“財”主,選舉之所以成為“錢”舉,關鍵就在于“權”和“錢”的緊密關系。“衡陽賄選案”以及我國一些地方的鄉村直選中,我們都能看到這種“權”“錢”聯姻的雙胞胎關系。一些私營企業家不惜花費幾十萬、幾百萬投入賄選,撈取一個村干部或人大代表的頭銜和資格,就因為這樣一個資格能夠換來一系列經濟上的好處。從更廣泛的角度看,這樣一種“權錢”關系并不僅僅存在于中國,在任何資本主義社會,這一現象都普遍存在。賄選之所以難以根除,核心問題就是金錢至上的社會主流價值觀。這一價值觀的普遍化導致每個人存在于社會的根本目的就是發財,導致權力存在的基礎也是發財,由此,兩者便能輕易地結合,形成各種公開或隱蔽的權錢交易。民主選舉中的賄選不過是各種權錢交易的體現之一而已。
要避免或根除這一丑陋現象,除了選舉制度需要完善之外,還需要重塑社會價值觀。只有當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不再是金錢至上,權力的目的是為大眾服務,為社會服務,而不是為個人或私人資本撈取好處;只有當權力與資本的結合成為一種羞恥,權力與資本保持距離成為天然的本能,賄選這種權錢交易的方式才可能大大減弱發生的動機。西方社會自有普選制以來的百年時間里,雖在制度上苦苦設計限制權錢結合的機巧,但始終沒能真正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當中國一切以西方為榜樣時,西方民主政治的這一遺傳病、流行病也必然傳到了中國。中國要治好這個病,就需要在政治上獨立自主,擺脫對西方政治的盲目跟風,探索真正的“權力為民”的方式。
“權力為民”,“權力為錢”,雖只有一字之差,卻表現出社會主流價值觀以及制度設計的根本差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政治的基石之一,這塊基石要實現定海神針般的穩定,必須從觀念上著手,再配合以制度手段,才有可能真正避免賄選這種權錢交易的方式。這也是我從來一貫的主張:中國沒有榜樣,中國要給世界提供一個榜樣。對于民主選舉制度也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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