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民起訴國企壟斷的幾點看法
作者:銀川騎
據說,國家發改委發文,鼓勵我國公民對國企壟斷向人民法院起訴了。這句子俺一面打,一面就覺得很別扭。向人民法院,起訴國營企業,還公民、發改委的。誰站在誰一邊?搞不清楚。但想想此事總不順,想說說俺的三個看法,供大家參考。
第一個看法:單單允許公民起訴“國企'是不夠的,至少應該中外公私諸企業一視同仁。有人不是愛抹殺法律的階級性,說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如果反壟斷是反映經濟學普遍規律的東西,那么對外企、私企也應該適用,也應該鼓勵中國公民予以反對,積極向人民法院起訴。那樣才說得過去。
例如美國的“陰特兒-偽軟”。現在我國進口耗費外匯最多的產品就是芯片,特別是陰特兒公司。它們比進口巨量的大客機、小轎車花的還多。巨量的進口芯片幾乎覆蓋了我國全部需求,實際上壟斷了我國的芯片需求市場。而偽軟操作系統也幾乎壟斷了我國市場。這類壟斷就應該反。國家應出臺有關政策。國家有關部門要在國際起訴,公民要在國內起訴。勝訴則視為民族英雄,由國家獎勵有貢獻人士與部門。
為了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必須清潔辦公環境。要逐批更換公共企事業機關各單位使用的“陰特兒-偽軟”系統。要強制所有公共單位全面改用我國獨立研制的芯片的辦公電腦與國產操作系統。學校的計算機教育也必須圍繞自主研制的電腦系統與操作系統進行。要整合全國的電腦銷售公司,以銷售自主電腦為主;銷售洋品牌電腦與軟件的要收取高額代理費,信息安全保證金和征收高額進口稅。黨政機關金融系統與其他企事業單位更換下來的舊機器可以在徹底消密后,加裝國產操作系統、免費送農村學校使用。
為了維護【中華民族利益】,有必要對“陰特兒-偽軟”打一套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組合拳。由于它們的資本決策中心、利潤中心一般都在國外,法所不及,怎么辦?國安有必要出面,要求陰特兒公開其產品“后門”,要求微軟公布其操作系統的源代碼。如果它們不服從,就以危及國家安全名義處以罰款,禁止在中國銷售。質監部門應要求該兩公司實行全球同質同價。若發現其銷售中國的產品質量不及其他國家、或價格高于我國的,即處以高額罰款。文化監管部門應制定精神文明標準,有違國標的,產品也好、廣告也好,即予重罰。總工會應起訴其同工不同酬,要求其在中國雇傭的員工享受美國員工同樣的物質待遇和培訓權利。應禁止其直接招工,所需人員(含研究所人員)由中國勞務公司派遣,三年一換;技術培訓由外方負責。等等。
在監管外企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方面,環保部門、工商部門、環衛部門、公安部門、食品衛生部門、醫療保健部門等等都可以有事做。這些辦法對其他外資企業一樣適用。私企原則上享受境外私企同樣的待遇,也可以適當放寬一點。
第二個看法:國企壟斷是偽命題。因為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學藥方,根本就不對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問題的癥。就好比某醫生看見你爸肚子大,就跟你說“上回是你媽肚子大,這回你爸又懷孕了”一樣。貌似有根有據,其實一派胡言。
壟斷只是一種經營方式,本身并沒有什么罪。在資本主義國家,私企壟斷市場后,擅自抬價,利潤歸己,危害社會公正,故為罪。故需反壟斷。而在社會主義國家,國營企業壟斷市場,有利于保護勞動人民的利益,而且所獲利潤惠及全民,哪有什么罪呢?例如在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壟斷天下,以致【物價三十年基本不變】、工業品反而不斷降價,保證了人民群眾存款放心保值。又如去年鹽謠,多虧全國鹽業是國營壟斷,所以才沒有釀成大亂。至于石油電訊所謂壟斷行業的問題,正是在背棄了毛澤東時代的優良傳統、照搬私企管理制度后才出現的。
所以目前國企的病根在私企化,而不在壟斷經營方式。要解決用戶意見,先得搞清病根。不要拿殺國企當作是解決國企目前問題的治療方案。否則發改委有關領導就有如【男士便秘給開墮胎藥】的醫生一樣了。
第三個看法:“公民起訴”這個辦法很絕,應該可以延伸到其他關系公共利益的領域去。俺覺得發改委這個【公民起訴】還是有新意的。你覺得“國企壟斷”侵犯你的權益(“覺得”,并非“確實是”),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國企,要求索賠。這個辦法厲害,哪個企業能扛得住這樣的騷擾?所有對人民共和國心懷不滿的人都可以來起訴國企。國企被騷擾有誰會來保駕護航?特別是以來的國企還不如私企臺企外企啊,民工向私企討工錢一般都會遇到頗利私保駕護航的。
不過“公民起訴”這個辦法倒是想得絕的。不知道可不可以延伸到起訴違憲政策的制定部門及有關領導干部去?要知道,【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一項政策出臺,可能就影響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影響到國家和黨的命運,非常要緊。可是現在有些政策不少就是發改委一處長甚至臨時工啊地主孫子漢奸侄子、受過或未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隨便搞搞的。根本沒有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甚至根本違反國家大法《憲法》的。這樣的情況下,發改委發明的“公民起訴”這個辦法倒是很適用的。哪個部門出了違憲政策,每個公民都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該部門出來說明為什么要違憲?誰起草誰批準的?要求責任人出庭解釋其來龍去脈,要求法院追究其違憲罪行。這樣就彌補了目前我國對糾正違憲所缺乏的基本護憲機制。現在老百姓知道某項政策違憲了,沒處去告,檢察院也不提起公訴,軍隊也不像蔡鍔那樣有護憲功能,基本上處于沒有法制的狀態中。所以發改委這個發明用在這里倒是挺合適的。當然,至于誰來受理,是人大特設的憲法法院還是刑庭,是公開審理還是秘密審理,都是需要詳細研究、考慮周詳的。
三個看法,不一定正確,謹供大家與有關部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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