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總理昨天在廣西、福建考察工作中,就提出了和當年朱镕基總理很不相同的方針。溫總理說,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就是要打破壟斷,溫州試點的有些成功經驗要在全國推廣。我們現在所以解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根本來講,還是要打破壟斷。中央已經統一了這個思想,你也看到了在溫州進行試點。我想,溫州的試點,有些成功的,要在全國推廣,有些立即可以在全國進行。
按照小平同志“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經驗,溫總理說溫州的試點有些成功的要在全國推廣,這是毫無疑義的。溫總理還說“有些立即可以在全國進行”,當然是怕等待試點的經驗報上來之后再推廣會耽誤時間喪失機遇。因為我們都知道,中央在溫州搞金融改革的試點,正式決定也才公布十來天。溫總理等不及溫州試點的經驗,肯定是感到打破銀行壟斷已經是火燒眉毛刻不容緩了。而打破的方式,不是從銀行相互競爭入手,而是要堅決地讓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打破現有銀行對金融市場的壟斷。可以想見,當某些做法立即在全國推行之后,我們的金融領域肯定會出現一個非常寬松的局面,一些出臺于金融秩序整頓期間的法律法規也將不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而廢弛——這可以稱為金融領域的“弛”之道。
但我們還清楚地記得就在十年前,朱镕基總理在任期內的一大卓越成就,就是讓混亂不堪的金融秩序得到扎實的整頓。2000年4月21日,朱镕基總理在江蘇等地考察時強調:各地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推進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加強金融監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但是,也要清醒看到金融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金融風險仍不容忽視,必須再接再厲,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要維護我國金融安全、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必須繼續推進國有銀行改革。要借鑒國外現代金融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銀行的規章制度,健全信貸、財務和內控機制,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監督制度,對各級行長實行嚴格的經營責任制、任職期間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同時,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中小金融機構的整頓與監管,切實解決非金融機構非法或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的問題,堅決依法取締和打擊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活動。特別是在2003年的全國兩會上,朱镕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莊嚴宣告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撤銷清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國的金融秩序走向正規。溫總理從朱總理那里接過來的,正是一個規范有序的金融領域。朱镕基總理的上述工作方針,可以名之為“張”之道。
前事不忘,后世之師。目前溫州所搞的金融改革試點剛剛起步,廣大群眾不能不擔心因為掌控不到位,金融領域又出現新的混亂局面然后又整頓。同時老百姓對于為什么非要民營資本來打破壟斷,民營資本所搞的金融服務會不會重演當年的農村合作基金會,民營資本會不會成為外資占領我金融陣地的向導,還有一些貪官污吏會不會披著民營資本的外衣來吃掉我們的國有銀行……都不能不考慮。畢竟經過數十年的親身實踐,已經有一些真理被檢驗出來并為大眾所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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