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公開財產以便社會大眾監督與審視,不僅美、英、法等歐美發達國家普遍踐行,就是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泰國、越南等也行之有年。約95個國家或地區甚至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示法” (形象稱為“陽光法案”)予以立法規范。實踐證明,這一辦法是行之有效的反腐利器,也是世界公認的政治文明題中應有之義。
道理也簡單:您要為大家伙納稅人“服務”,大家總得清楚您的來歷和家底吧,否則大家伙憑什么相信您沒有以“服務”之名行肥己之實呢?您公開了,“陽光”才好照射進你這個角落,大家伙才好監督您;您再想搗鬼,就沒那么容易了,您得好好掂量掂量搗鬼的“風險和成本”。得,您說“事涉隱私不便公開”;好啊,您可以選擇不做“服務員”??;世界上的行當多了,干點啥不好,非得要做這受拘束的險和成本”。得,您說“事涉隱私不便公開”;好啊,您可以選擇不做“服務員”?反正想為大家伙“服務”的人多了,也不缺您這一個!君不見報考公務員的同志千軍萬馬爭先恐后競過獨木橋!端這飯碗,就得受這拘束,取信于人,這道理到哪都說的通!
道理如此清晰,實踐如此豐富,效果如此明顯,在當下中國算得上是一個上至總理下至平民老百姓都難得能達成共識的好東西了。常理而言,應該很快就能出臺并迅速發揮作用了吧!可咄咄怪事:這么個好東西,在我們這個公務人員號稱為“人民公仆”、懷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理想的中國,卻成為了天字一號難事!君不見,多年來,大眾呼吁,兩會提案,高層表態,可“公職人員財產公開”就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千呼萬喚難出來”?! ?/p>
你這廂淡定,他那廂卻不會客氣,“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沒有公開就沒有公平、公正”,“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耗子”成堆。雖然貓(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也累的夠戧,觸霉頭的“耗子”數看起來也不少,可被逮住的可能性仍終歸屬于偶發的小概率事件。手握大權以精英自居的“公仆”們可不傻,帳都算的門清,算來算去可就難擋“經濟人” (理性分析收益與風險,權力尋租最大化)的誘惑了。就算是運勢不好被逮住了,又怎么樣呢!這些年琢磨著“苦了我一個,幸福全家人”的公仆可是前赴后繼。于是乎,耗子越來越多,越來越大,腐敗持續蔓延,乃至于到了總理都要充滿憂患地警告-“腐敗將導致政權性質改變和“人亡政息”?! ?/p>
古人云:“與其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從最初在兩會提案呼吁“財產公開”到如今,二十多年一晃就過去了!還要“論道”到啥時候?按總理的憂思,政權都有被大、小“耗子”弄亡的風險了,原蘇聯因腐敗而亡黨亡國的殷鑒也并不遠!還繼續“論道”嗎?該“起而行之”了吧!這政權可是老一代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篳路藍縷建立起來的!“崽賣爺田不心疼”的事咱可不能做!
掌握國之重器的袞袞諸公們,請細聽聽衙門外的“蕭蕭竹”,行動起來吧!讓“財產公開”這一縷“陽光”早點照進各級“公仆”們的口袋,讓“陽光”為“公仆”們的豪言背書,給“陽光”為他們證清白增公信,讓“陽光”使大小“耗子”早現原形,好么?。俊 ?/p>
若如此,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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