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誰殺害了年青的好醫生王浩?
中國的醫療經過商品化和市場化改革,造成的一個突出惡果,是患者與醫護人員之間的嚴重失信和對立情緒,醫患關系因之日益緊張和嚴峻。它越來越成為破壞社會正常人際關系、妨礙當局所提出的“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因素。自啟動醫療改革以來,醫患糾紛方面的突出事件每每發生,已經不勝枚舉。從而形成了一個新詞:“醫鬧”(對患者為捍衛自身正當權利到醫院討說法的誣稱)。為了對付“醫鬧”,現在,全國幾乎所有的醫療機構不僅都設置了保安機構,而且隊伍越來越膨脹,對患者的監視也越來越嚴格;患者進入醫療單位,仿佛進入了監管場所,受到嚴密監視。在此嚴峻形勢下,“上月,東莞市(請注意:那可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先試區”啊)政府出臺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配鋼叉、催淚劑等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見 2012年3月13日 人民網和其他媒體)醫院對患者已是如臨大敵由此可見一斑。有史以來醫生與患者之間的那種相親相敬的有關系已經蕩然無存。現在,雙方互相戒備,如同仇寇一般。
就在東莞市政府上述規定見諸媒體后的第10天, 3月23日 ,在北方城市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發生了一起患者襲擊醫護人員慘案,造成一死三傷的嚴重后果,實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殺人者是一個不滿18歲的少年,而被殺者是一位在此實習了三年、碩士研究生快要畢業、已經通過了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面試的,即將去那里進一步深造的年青人王浩。生前,他是十分熱愛醫生這個職業的,并且決心:“等我當了醫生,一定會對患者很好很好,絕對不收紅包和回扣。”然而,等不到美好愿望的實現,他就倒在了原本與他無冤無仇者所實施的殺戮中。面對這樣一樁慘案,媒體的主流看法是,實習醫生王浩的死是由“醫療體制造成的”。換句話說,直接殺害王浩的,是那個兇手;而真正殺害王浩的則是由“特論”醫療體制改革所形成的醫療商品化和市場化的體制,是這個罪惡的體制殺害了王浩醫生,王浩是這個體制的犧牲品。媒體的這個主流判斷無疑是擊中了要害的,是實事求是的。這從王浩生前的決心“等我當了醫生,一定會對患者很好很好,絕對不收紅包和回扣”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不從根本上改變由“特論”醫療體制改革所形成的現行醫療體制(也應包括社會體制),醫患關系必然要繼續地緊張下去,類似的事件必然還會發生。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慘案發生后,中國醫療衛生的最高當局發誓要“嚴懲兇手”。兇手固然要嚴懲不貸,然而,由“特論”醫療體制改革而形成的這個罪惡的醫療體制,是否也需要痛下決心地“嚴懲”一下呢?指導這樣體制改革的理論“創立”者和實施這樣體制改革的領導人,是否也需要“嚴懲”一下呢?這些才是罪魁禍首啊。「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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