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會議確定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12項主要任務,包括:制定規范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探索建立規范便捷的直接投資渠道等。
作為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農村合作基金會”清理整頓工作的參加者,一看見這條消息中的“村鎮銀行”,馬上生出一種看見草繩式的感覺。因為當時的農金會清理整頓工作,國家花的經濟、政治和法治代價,實在是太大了。現在要搞的村鎮銀行會不會重演當年的農金會鬧劇,將來國家是不是要花更大的代價來治理村鎮銀行,確實是令人非常擔憂。
2003年3月5日,朱镕基總理在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有一部分專門講到整頓金融秩序,也談到農金會問題:
清理和撤銷了農村合作基金會。依法取締社會亂辦金融等違法活動。金融監管逐步加強,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取得成效,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逐步降低。
而在清理和撤銷之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紅火和混亂也是有目共睹并且在今天還讓我們記憶猶新。現在就讓我們以著名農村問題專家溫鐵軍教授《農村合作基金會興衰史》一書中的相關概要,來回顧一下可能是村鎮銀行前世的農金會的發展軌跡:
1990年中央19號文件又一次指出,要“辦好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合作基金會,管好用好集體資金”。
1991年11月中央十三屆八中全會《決定》要求,各地要繼續辦好農村合作基金會。同時,財政部和農業部在1991年聯合下發的兩個文件中都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發展給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鼓勵其進一步發展。
1992年國務院在作出的關于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決定中,又一次提出了“繼續發展農村合作基金會,滿足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發展的需要”的要求。
從1984年到1992年,中央連續表示政策支持,有效地減弱了來自正規金融組織出于維護壟斷利益和防止競爭而制造的巨大阻力,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發展創造了必不可少的政策環境。
1992年春天鄧小平發表南巡講話,經濟上通過開放具有投機特征的證券、期貨和房地產等三個新領域,重新出現了高增長,全國上下興起了新一輪的投資熱潮,投資拉動的需求使農村經濟也有發展。資金供給與需求的缺口在短期內急劇擴大,并且直接導致資金市場利率高企。在這一宏觀背景下,已經初具規模的農村合作基金會表現為在擴張中積累矛盾。許多農村合作基金會在地方政府的干預下,把大筆的款子盲目投向急需資金的鄉鎮村辦集體企業。
到中央正式提出整頓關閉之前的1996年底,全國已有2.1萬個鄉級和2.4萬個村級農村合作基金會,融資規模大約為1500億元。這一時期金融秩序混亂,供銷社、計生委、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都加入了創辦基金會、股金會,參與高利率資金市場的惡性競爭。農村合作基金會主要以高于國家法定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的水平吸引并投放資金,即實行“高進高出”的經營策略。一方面,較高的集資利率提高了合作基金會的集資能力,而資金要素的嚴重短缺又使其能夠以較高的利率投放信貸。雖然這種利率水平實質上反映的是資金市場實際的資金價格狀況,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由于基層政府對合作基金會行政干預多,監督機制弱,管理水平低,資金投放風險放大,經營效益明顯下滑,不僅單純追求高收益導致資金投放的非農化趨勢發展到十分嚴重的地步,而且局部地區開始出現小規模的擠兌風波。
筆者退休前所在的法院正是在此時參加到農金會的清理撤銷特別是善后工作的。當時形勢之緊張、政府之惱火、群眾之急切、工作之繁重,令所有參與清理整頓工作的人,都終身難忘。好在經過數年的整頓和中央與地方財政的大量埋單,農金會終于退出了歷史舞臺。按照老祖宗“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的規律性古訓,現在要搞的所謂村鎮銀行會不會成為當年的農金會轉世,絕對不可掉以輕心。
從2003年農金會被清理撤銷結束,到現在不過9年時間。我們當然不會輕易說決策者們太健忘,但既然有農金會的教訓在先,則村鎮銀行無論如何不應當再“摸石頭”,而是應當先有科學論證和操作規范,然后再上馬進行,否則就是嚴重的不負責任。同時在當年清理整頓農金會等民間金融組織的時候,國務院出臺了不少的規范金融秩序的法規,它們也不應當被村鎮銀行試點的需要給沖破,否則就是朝令夕改也談不上什么法比天大。
村鎮銀行會不會成為農金會轉世?確實令人擔心。清理整頓農金會中所付的代價,但愿能夠換來村鎮銀行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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