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關注細節
2012年3月18日,發了《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前幾天還出臺過《“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有關心改革者都應該認真看一看。
之所以提倡大家看一看,這與我的一貫主張理論要結合實際,要研究具體的、實際的問題的理念有關。因為,近來有關改革的問題討論,一度成為網上的熱點,但實際上,很多人都是浮在表面上,抽象地談論改革,有些甚至還在要不要改革上面轉圈子。不切合實際,就會使得一些討論不著邊際,反而將一些十分重要的問題掩蓋起來。
現在,連發關于經濟體制改革與醫療體制改革兩份文件,因此,再去抽象地討論改不不改革的問題沒有任何的意義。而應該深入實際具體地討論如何地改革,何種改革是那一個社會群體所需要的利益趨向。
就國企私有化的改革議題,世行報告后,有關將國企進行私有化改革意見遭受到多數網民的強烈反對,特別是銀行的私有化。
按照利益導向原則分析,將國企私有化,特別是銀行業私有化(這里特指將國有股份賣給私人或是分給私人),是國際壟斷財團在中國做夢也想得到的東西,因為由此才可打破中國的國內企業壟斷,而實現國際金融財團的壟斷(私人的競爭必然導致壟斷)。世行代表國際壟斷金融財團的利益,世行作此建議似在情理之中。國內的一部份經濟學者也一直鼓噪此事,只能說明這些人是國際壟斷金融勢 力在國內的代表或者是一些新自由主義的死讀書者、死教條者。
其實,只要深入理解了國內的現實者,是根本用不著擔心壟斷的國企會再度被私有化。為什么?因為經過30年來的私有化改革,我國內壟斷國企的管理者的利益集團己經形成,通過利益后門的分配,壟斷國企利益主要為這個管理集團所享有,這個利益集團自然會努力地抵制私有化的現實。
當然討論中也有人提到,正是因為國企壟斷利益為這個管理集團的私利,所以才應該私有化,但是私有化的實質是國家經濟命脈交由國際壟斷金融財團所控制。因為,進入國企壟斷的行業的資金門檻是很高的,國內的私企不可能有此資金實力能進入。這對中國發展來說,自然是滅頂之災。國企壟斷雖然是壞,但這種壞畢竟國民還可以對其嚷嚷。而一旦將壟斷(特別是金融壟斷)交給國際壟斷金融財團,就連嚷嚷權也沒有了。可見,其中明白者還是占主流的。
對照看一下改革文件,文件中的提法是:“深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優化國有資本戰略布局。”、“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行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可以看到,在這里,改革僅僅是對一些壟斷行業實行私企準入。對存量國企私有化連門都沒有。當然,也涉及到民眾反映很大“提高國有資本收益用于社會公共支出的比重。”的改革。
可見,在已經過30年的國企私有化的改革后,在現有的國企壟斷國家主要的行業,特別是國家經濟命脈的基礎上,繼續國企私有化,己經失去了基礎與前提,從管理層到大多數民意都不會得到支持。這也就是說,盡管世行報告是國研中心的大佬請來的,從己發布的改革文件上看,此方面沒有得到管理層的支持,老百姓也用不著去擔心它。
我們假設國內的各市場原教主義者是出于忠誠于市場原教主義的好心,而不是國際壟斷金融財團的利益代表、或者買辦利益的需要,在這里,教條主義地應用西方經濟學原理就表現得特別典型。因為,自由市場、自由競爭的社會效益只存在于自由資本主義的早期。在國際壟斷金融條件下繼續實行新自由主義的政策,只會導致所以的行業(特別是金融行業)陷入國際壟斷金融財團之手,整個國家全體民眾都會被固化在“打工者”的地位。權貴資本雖可惡,但只要在一國范圍內,總還可以通過憲政民主的方式來制約的。中國的國企壟斷,恰恰是應對國際壟斷財團的有力武器。利蹩兩相權衡,怎能因為存在著權貴資本對百姓利益的侵占的蹩端就走私有化的極端?
所以說,改革文件,在對私有化方面的大方向是對的。不是國企私有化,只是開放一些行業的準入。
從“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行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這句話來看,行業準入是對新增資本而言的,而不是對存量資本而言的。凡熟悉改革進程的人都知道這其實是一句早己說過N遍的老話,有些行業也都早己有過一些開放過資本準入,如教育、醫療、市政。而鐵路則因為是屬于自然壟斷,無任如何改都難能讓私人資本進入。電力行業中,建水電站、風電等早就是允許私人資本準入的。電信行業只在增殖業務方面開放,基礎電信業務是絕對不能開放的部份。銀行業中,原有的對外資參股中國銀行不超過20%的天花板限制是不能被改變的。現在的己經上市的四大國有銀行,外資參股己經到了這個天花板,不能再有放松。上面改革文件可能主要是指正在鼓勵的地方城商銀行、民間對小微企業的貸款的信貸機構。需要看改革的具體的細節文件,才能知道改革是那一種利益取向。但不管如何改,對自然壟斷行業的進入,多數都是需要有特大資本才能介入的。如果進入僅限于國內的民族資本,對改善國資一股獨統的競爭狀態還是有些好處。像移動通訊行業,原來僅是按南北地域拆分的移動與網通,并不能打破壟斷的高價通訊費,只有在固話網的電信也參與移動通訊的競爭后,絕對的壟斷才被打破。手機在2G網、3G網的同步競爭下,通話費才實質性的下降。因此,從壟斷行業引入競爭的角度方面來說,對國內民企的放寬準對改善現有的國企管理有一定的好處,有些甚至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上述改革文件中有一句話:“引導民間資本進行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這句話如果沒有具體的案例,就很難做出利益取向上的判斷。有可能是實際企業改善管理打破壟斷的需要,也有可能是像過去己經發生過的權貴資本打著改革的旗號利用權力化公為私。所以,這些方面并不是僅僅關心改革與不改革的問題就能解決的,而是需要關注細節。我在去年的《“利益后門”正在腐蝕中國經濟發展》(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470e790102dqxh.html)一文中曾經論述過,當前我國權貴資本正在努力尋找利益后門的利益合法的途征,而利用壟斷行業的準入改革,會不會正是實現利益后門的利益合法的途征?這才是公眾與媒體需要特別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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