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50萬就死”背后的民意為何洶涌
人民
2012-03-13 17:30:31 網(wǎng)強國社區(qū)(http://bbs.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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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菏澤市委書記趙潤田表示,當前貪污腐敗多,群眾意見較大,不從體制機制和法律層面找原因,是絕對不行的。可現(xiàn)在的問題是,大量貪污腐敗行為沒有發(fā)現(xiàn)、沒有處理;而被抓住的也處理得不到位,對貪污的處罰太輕,從而助長了這種壞的社會風(fēng)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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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貪污50萬元就處以死刑,就沒人敢貪污了。現(xiàn)在對貪污處罰較輕,這對一個人可能是人性關(guān)懷,但等于縱容更多人走這條路,違反了基本的人性。”趙潤田說。(3月13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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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首先給趙書記的講話改個字,那就是群眾對現(xiàn)在的貪污腐敗現(xiàn)象已不是“意見較大”,而是“意見很大”!用前總理朱镕基同志的話講,那叫“民怨沸騰”。我的這個判斷,不僅有我周邊的同事、朋友、家人的感受為證,還有人民網(wǎng)、新華網(wǎng)等各大網(wǎng)絡(luò)論壇大量聲討腐敗的主帖和跟帖為證,更有轉(zhuǎn)載《新京報》這條新聞的各大門戶網(wǎng)站,一面倒支持趙書記的幾萬個長短帖文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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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痛恨腐敗的言辭基本上是沒有什么顧忌的直抒胸臆,它們也許不夠冷靜,也許不夠理性,缺乏對反腐敗斗爭長期性、全面性的觀照,但這其中的民意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也是不可不查的。因為腐敗官員吞噬的是人民的血汗甚至生命,就是從民眾手里搶錢,腐敗分子形成的利益集團,就是國內(nèi)最大的敵對勢力,它們是中華民族最大的敵人,最大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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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腐敗分子個人,其貪腐罪行當然輕重有別,當然不可能是貪就殺,但孫書記提出的50萬判死刑的“標準”不能說沒有道理。因為從近年來公布的貪腐案件看,已經(jīng)很少有50萬以下的案子了,也就是說50萬就判死刑,對貪官有很大的震懾作用。可惜的是,如今別說50萬判不了死刑,500萬,5000萬,甚至上億都判不了死刑。對貪腐罪犯的懲處,呈現(xiàn)越來越寬的趨勢。違法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怎能不導(dǎo)致大面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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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這些經(jīng)典的格言包含的道理,如今正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新論”所淹沒。官員貪腐犯罪,不僅有在職的官員同情,為其在輿論上開脫,甚至動用手中的司法和行政權(quán)力為其保命或減刑。前些時候,株洲房產(chǎn)局不還出具證明,以其工作能力強等等理由為貪腐的處長尹春燕開脫,要求法庭從寬處理嗎?而這個女處長貪賄89萬,只判了區(qū)區(qū)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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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握行政和司法權(quán)力的官員,對貪腐官員心生同情,甚至惺惺相惜,那自然會去為輕判這些官員尋找“理論依據(jù)”,至于一些本來就是犯罪官員同伙的未暴露官員,更會拼死命從輕發(fā)落同伙,防止其狗急跳墻,將自己咬出來。這種種原因交織,導(dǎo)致了貪腐犯罪成本日見其低、前腐后繼的局面。趙書記在兩會上的這個呼吁,盡管有不同意見,盡管有待法理的完善,但對腐敗分子決不能仁慈的思路是完全正確的。如果這種仁慈繼續(xù)下去,那銷蝕的只能是已經(jīng)日漸稀缺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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