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是,據某網站民意調查,大多數人并不關心這次的刑事刑訴法修改,反對法律改革的人也很多。為什么?原因很簡單,法律似乎是少數人玩的游戲,草民百姓玩不起。很多技術層面的法律細節很多人也不太清楚,比如,秘密拘捕、非法證據等。
我國正式的刑事訴訟法成形于七九年,不同于大多數西方國家的刑訴法,而且,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果要修改刑訴法,從以往的改革實踐來看,很多事情,只要一沾上“改革”這兩個字,就會充滿“變數和意外”,法律也不例外。
就刑事訴訟法而言,某些無良律師在重慶“唱紅打黑”中公然為黑惡勢力保駕護航。律師拿錢辦事,情有可原。但是,以法律的名義與黑惡勢力“聯手”挑釁社會秩序和人類良知,這就是法律的罪惡。最搞笑的是,錢多人傻,速來重慶。這些大律師連自已的當事人也不放過。
黑惡勢力,還只不過是這個社會發展中的陰暗勢力。今天,人們面對的恐怕是改革深水區的“腐敗團伙”,也就是“說不清”的腐敗那些事兒。他們最需要的是什么?當然是法律。法律可以為這些腐敗團伙名正言順地“殺開一條血路”。
在某些關鍵領域的改革,似乎不再是撈錢走人,也與黑惡勢力糾纏不清。刑事訴訟法的“改動”,極有可能淪為境內外大小王八“看家護院搶地盤”的兇器。有史可鑒,以當年的上海灘為例,黑幫頭子杜月笙就可以自由地揮動利斧“搞定”上海金融產業。
也許人們會問,為什么法律總是跟老百姓過不去呢?借用電影《通道轉兵》中的說法就是:以前我們找不到自已的路,現在我們找到了自已的路,可惜的是,“有些人”非得要往邪路上走。
法律變革,如果離開了中國真實的社會現實,就會不經意間關閉人民追求幸福自由的“綠色通道”。當心法律敲詐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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