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該不該殺?
這個題目讓我拿起又放下,總以為,似吳英這樣一位“改革開放”的幸運兒及悲結者,如今實在是太多了,并且層出不窮,殺之何用留之何用?
吳英二審被維持了死刑,她的家人也像去年的藥家鑫家人一樣,正在努力為挽救她的生命而不顧一切地打拼著。吳家比藥家有利的地方在于她沒有殺人,不利的地方卻更慘,藥家拿出了二十萬幾乎能讓受害家屬封口,而吳家欠的錢是三個多億,有嗎?在某些專家面前,物比人大,錢比命大,物是可以用來殺人的,錢是能夠買命的,也不知他們的具體價格,就用藥家鑫家人開出來的價格吧,20萬,他付二十萬或許本可以讓張妙家人閉嘴,就可以免除藥八刀死罪了。可是吳英欠下的錢是多少,足以殺她幾次了?因此那些為藥家鑫救命的精英與磚家叫獸們不能不閉嘴了。
在社會主義時代早有殺經濟罪犯的先例,例如勞苦功高的劉青山、張子善貪那么一點錢,毛澤東便鐵面無情地將他殺了,至今仍有精英們為這兩人叫屈。顯然,毛澤東殺他們的主要目的不是經濟犯罪,而是政治犯罪,因他們動搖了社會主義的根基;是刑事犯罪,倘若不殺他們,如今的許許多多的被殺死被逼死的人間慘案早就在神洲大地上發生了。而如今,殺個吳英何用?殺了她就能減少了類似的人與事了么?因此該殺的不是她,而是造就了她的人。該消滅的也不是人,而是這個社會制度。如今成千成萬的貪官與經濟罪犯因此最害怕回歸社會主義,他們功勞雖比劉張兩人小多了但貪污的錢卻大到天上去了,以為回到社會主義必定死路一條。他們真以為不堅持改革開放必將死路一條了,孰不知回到社會主義才是他們最穩妥的活路!為什么毛主席能夠對兩手沾滿了共產黨與人民鮮血的國民黨戰犯實行大赦,那是因為戰犯已經失去了繼續作惡多端的社會基礎,回歸了社會主義這些貪官們貪污的錢就沒用了,他們也不能繼續貪污只能洗手不干了,回復到正常的人,他們的家人后代也能與正常人同樣生活了,也就是說他們將重新獲得解放了,還用擔心被鎮壓嗎?同理,共產黨消滅國民黨反動派的目的是為了消滅那個人剝削人的制度,而不是要消滅曾經在那個制度下效命的人們。
時代造就了吳英,那是不容置疑的!吳英獲死刑的罪是詐騙,但是那些教唆她犯罪并傳授她詐騙術的為何不定罪反而至今官冕堂皇呢?曾記否,改革開放之初中央電視臺向全國公開宣傳詐騙術,揚言:“用自己的錢做成大生意的算不得英雄,那些一個子也沒有的,利用人家的錢做成大生意才是真正的英雄。”而今這種騙術誰又說它個不是了?如今的座上賓又有幾個不是與吳英一樣地用詐騙的手法出人頭地的。因此有位據說是鼎鼎大名的法律專家斷言:吳英案不僅不能判極刑,而且無罪。他說:“吳英案涉及的資金只有7.7億,現在甚至70個億的都有,她的數額并不大,像她這樣把所有的錢都放在企業里面經營,這樣的行為可以判死刑的話,將來只要你辦企業虧掉都可以判死刑。”由此可見,當今的社會仍舊是最野蠻社會的那種“成者英雄敗者賊”!
有人說吳英糟蹋了數億元,如果把它用到國防上,能造出多少架戰機?如果將它用到扶貧,能讓多少人脫離貧困?可是如果她不糟蹋了它們,它們就肯定用到這些方面了么?
有人說不殺不足民憤?而這些“憤民”是誰呢?首先是被她拉下河的貪官,還有被她“騙走”錢的投資者。
浙江省高院二審維持對犯集資詐騙罪的“女富豪”吳英死刑判決。此案絕對沒有藥家鑫案、李昌奎案等案件那樣令人們關注,可是資產階級精英及媒體卻要將此案與上述兩案等同起來,以圖引起同樣的軒然大波。其目的似乎是也是為了挽救一個生命,如果吳英本人也對此感到欣慰,覺得有了一線生機,她就錯了,從某些輿論反映出來的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資產階級精英在“藥”、“李”兩案中輸得狼狽,很丟人,耿耿于懷那是很自然的事情,不放過一個機會翻案或者至少挽回一點面子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于是抓住了“吳英案”為契機。“搜狐”網“搜狐論座”那日頭條轉發了《環球時報》社評說:“由于案犯是31歲的年輕女性,不排除這個身份幫她贏得了一定同情。去年幾起輿論高度參與的涉死刑案件,如藥家鑫案,主導性意見都是要求判處案犯死刑。其中云南邵通案,輿論是在終審未判死刑之后強烈要求改判死刑。吳英案是近年輿論對死刑犯要求改判非死刑的少有例子。”暗喻藥案李案無非也是同情年輕女子,是“情大于理”,是“混亂的輿論”,是干涉司法的獨立性,是發生性是“死刑正在中國被歷史性再審視”。這就是說,如果人們不承認他們在藥李兩案中所持的立場的正義性,吳英必死無疑!果然在此評論中的最后結論是:“公眾都有權利表達自己對吳英案宣判的看法,但司法獨立最終是硬道理。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最高法院最終是否核準吳英的死刑,只要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它都是對的。”依舊是法比理大,法比民大,法比天大。由于它是在不公平的社會制度下產生出來的法,難免要在人們面前呈現出黑沉沉的天。資產階級精英多為冷血動物,他們對命案一般是不動心的,因為別人被殺與他無關,但對錢案不能不動心,因為這錢案里的錢或許就有他們一份?或許此這案中沒有,難保將來的會有他們那一份。
有人認為殺掉了吳英,此案便有了一個完美的結局吧?感覺“完美”無疑是那些與她在金錢上有染而又因情因理不能將他吐露出來的地位顯赫之人。她檢舉了十余名官員,原先交待的花了幾百萬的賄賂款料想不會是空穴來風,對于這位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余元,如今仍有三億余元欠款的“大富婆”來說,幾百萬是區區小數。雖然現又改口說只賄賂了幾十萬,顯然是對扳不動的不得改為保守。反正留下這個活口總會令某些人不放心,不是傳言,有官員聯名殺他而又有人為此辟謠了。
而對人民來說,殺掉她既然于世無補,不如留下這個活教材。讓她有機會將她埋藏在心中不能說完的故事,到了人民的春天里或許可以坦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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