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亮”、“受”是殺人犯之父行動的外在形式,“躲”,就是殺人犯之父躲藏起來不露面,不面對法庭,在暗中安排、指揮;“亮”就是殺人犯之父出來亮相,“深度接觸媒體”,在微博里發帖、感謝,給代理人、支持者打氣;“受”就是殺人犯之父享受報復的快感、承受長期報復帶來的面癱、身體的拖垮等。
殺人犯之父是學過兵法的,對毛澤東軍事著作也可能看過,知道一點,運用起來,那是理所當然。我的文章,也早對此分析了。殺人犯之父有一件戰袍,上面是書寫著“第128天、一柜子的安眠藥、賣車時捂著作痛的心臟、不知道事情是怎么的等”;殺人犯之父還有兩塊盾牌,分別書曰“名譽、尊嚴”,這些是表面上的作戰法子,隱藏的是長期肆無忌憚報復;殺人犯之父兩手的準備,深得兵法要旨。
但理論要與實踐相結合,在實踐中發展,才有生命力。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實踐,還要實事求是、符合實際情況,辦事才有好效果,不然,再好的理論、兵法也是教條,主觀唯心主義終將誤事,殺人犯之父就是如此,他的躲,躲藏不了,最終就是“受”,承受殺人犯被處決的后果,也承受后來的長期報復后果,身心受損,面癱了,如心臟病發作起來,與殺人犯團聚,也是可能的。
藥案第一季,殺人犯之父躲藏起來,那么長時間不去受害者方家道歉,不及時溝通,受害者方給他打電話還被他粗暴掛斷,第128天了發現事情不好了,才在酒店見到受害者父親,受害者方還能諒解?受害者方有權利不諒解殺人犯。奇怪的是,連那么重要、關系他兒子生命的法庭審判,也躲藏起來不去,實在令人詫異。殺人犯被依法處決,殺人犯之父嘗到了躲的滋味,要報復了,就不躲了,與蘭、馬等徒,糾集起來,形成勢力,高調宣布“官方發言人”、起訴等,要對受害者方代理人搞報復了,順便搞翻案,這就是殺人犯之父的“亮”,亮出了報復之毒爪,以收受報復之快感。
殺人犯之父亮出了報復的旗子,蘭、馬等,一起上陣。蘭和到處打電話,布置“工作”,要暗算張教授;馬禿則竄到西電,對張教授暴力恐怖威脅,承認他有一個團隊,有隨時可以著急的被洗腦的上百人,叫囂要以誹謗方式使張教授身敗名裂。南京農業大學保衛處治安科的藥海,趕到西安,參拜他的藥爸爸,吃了大面,報復精神濃厚;桃花島,發了西封公開信,提出了系列的反動、邪惡政治主張,宣布他們要使整個國家一片血雨腥風,要讓中華民族完蛋,并以殺人犯之父的名義威脅要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進行慘烈的爆炸、要對學生食堂下毒,其它的支持殺人犯之父的提出的人肉炸彈、血洗西安法院檢查院幼兒園、殺害、暗殺、綁架等,更是紛紛出現。殺人犯之父一方,暴力恐怖威脅行為亮了出來,殺人犯之父享受著報復快感,得意著,對新京報記者說他心情很好了,這是殺人犯之父的一種“受”。
殺人犯被處決后,殺人犯之父為了報復,“重視輿論”啦,不躲記者啦,他一有機會就亮出來,“深度接觸媒體”。在起訴前夕,殺人犯之父不顧“心臟病”,“深度接觸”了中央電視臺的柴靜,亮在了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上;殺人犯之父“深度接觸”了多家報紙,亮在了報紙上,也不怕照相了,從正面照都可以。一時間,殺人犯之父的照片出現在報紙上,不斷悲情化,這樣的“亮”,可以消磨殺人犯殘酷血腥的犯罪事實。史上最牛的殺人犯之父及代理人,利用各種機會,亮在媒體輿論上,為他在藥案第一季中種種不及時道歉、第128天等狡辯,還高調在中央電視臺亮出那第二個二十萬,穿起了皇帝的新裝,牌坊也亮在報紙和中央電視臺上,這與后來殺人犯之父之躲,形成了對比,也留下了多種證據。
殺人犯之父的躲、亮、受,在蘭和剽竊篡奪多位律師主要業績、虛構辦案簡歷、偽造宣傳簡歷、欺騙公眾和客戶、損害煒衡律師事務所的信用基礎之丑事敗露后,殺人犯之父是躲藏起來,不對他的代理人之丑事發表言論意見,當他看到蘭和被那律師事務所趕出去時,藥氣低落,殺人犯之父就再也坐不住了,不躲了,馬上亮出來,在他微博委任了馬禿為代理人,以穩定藥心,以便報復繼續下去。
殺人犯之父一方長期陰險報復張教授和受害者方,激起了他們的憤怒,決定要撕下殺人犯之父的畫皮,推倒他的牌坊,喝破他穿的皇帝新裝。2012年2月7日,發了帖,打了電話,發了短信,殺人犯之父拒絕回音,躲起來,裝著不知道,同藥案第一季一樣。記者對殺人犯采訪了,殺人犯之父不躲了,亮了出來,竟然說不知道受害者方找他,又與藥案第一季一樣。殺人犯之父對受害者方和張教授之舉惱羞成怒,全權委托馬禿、蘭和處理一切。蘭和在北京使出反間計,虛假的表示要為受害者母親治病,馬禿也使出反間計,挑撥離間,再秘密布置他的團隊,召集人員埋伏,其中還有用紗巾夢面的女人。殺人犯之父等安排完畢后,在網絡上“亮”出來,發出帖子,既不說給,也不說不給,而是使用緩兵計,為馬禿一伙的報復“工作”爭取時間,還意圖麻痹張教授和受害者方,其懂兵法也可以看出;然后,殺人犯之父就躲起來,說是去醫院,還扯出他的丈母娘出來當盾牌;殺人犯之父不亮相了,在暗中享受馬禿等人傷害張教授和受害者方的快感。這樣的“亮”,這樣的“躲”,也為殺人犯之父承擔牌坊的倒掉、皇帝新裝的喝破承受了代價,殺人犯之父后來的“受”,就是謊言、不誠實之后果,殺人犯之父“躲”在醫院,不亮在前去“接受”道義贈與的受害者方,也是不怕丑了,能躲就躲。
2月8日,馬禿等一伙對前來協商的張教授和受害者方進行了包圍、毆打、傷害,這都有記者們的照片和視屏為證明,照片上、視屏上的馬禿一伙,是兇相畢露,氣勢洶洶,對張教授想勒死,想把受害者方扭斷頭,十分毒辣。這些報復行為,殺人犯之父是沒有表示一點譴責、反對的,他躲起來,在享受著報復“成果”呢,殺人犯之父不語言表態,本身就是事實上表態,說明他贊成馬禿等一伙毆打、傷害張教授和受害者方的,這是殺人犯之父在享受報復快感。殺人犯之父如此這般,亮出了邪惡、陰險,本來就是如此。
殺人犯之父的親友看到張教授和受害者方由于憤恨殺人犯之父的長期報復而提出要“接受”“二十萬”了,也覺得殺人犯之父的長期陰險報復是過分了,于是提出了“和談”建議,要求殺人犯之父解除對蘭、馬的委托關系,另外請正派的律師作為代理人,解決問題。這個建議受到殺人犯之父兩個代理人的堅決反對,因為如此,則蘭、馬就失去了依托,他們已經所付出了報復代價,怎么能放棄對殺人犯之父的利用和控制?殺人犯之父也是不甘心報復不持續下去,再加上他支付了數額比較大的代理費用,所以也沒有答應其親友的建議,以躲的方式加以拒絕,他還要利用蘭、馬繼續搞險惡的報復。邪惡之徒,必將遭遇反報復,殺人犯之父,最終享受的就是反報復之果。如此之陰狠之人,如心臟病發作,死去更好,將鼓掌大笑。
昨天看了一電影,很有意思:
戰爭第一階段,風雷滾滾,敵軍氣勢洶洶,要來回折騰幾個回合,強勢壓頂;大雨之中,突出奇兵,直奔敵中軍,如閃電般,斬下敵軍少主之首級,飛出大河之外,橫掃敵軍,擊之潰敗;敵軍失去少主,軍心瓦解,敗如泥水;敵軍老主,尋找其少主首級,嚎啕大哭,重聚軍士,意圖報復。
戰爭進入第二階段,敵軍老主,不顧病體,委任高級將領,發起反撲,意圖“疾戰”;步步為營、步步進擊、先外圍決戰、再核心決戰,十八字方針,持久戰,使敵軍久鈍曠野,敵軍主將連接被殺刺,士氣沮喪,敵軍老主,身體每況愈下,面癱起來,口水滴下,而強撐病體,打針吃藥;敵人不投降,就叫它滅亡,這是真理。
戰爭進入第三階段,又突出奇兵,鎖定敵軍要害,不惜自損八百,也要殺敵一千,沖入敵軍重地,扼絞敵軍老主致命要害,迫敵掙扎;戰略決戰,十六字方針,鎖定要害、四面合圍、猛厲進攻、全殲敵軍,斬敵老主首級,懸掛西安門,余等大小,皆斬草除根,一個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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