鷸蚌相爭 漁翁得利
——觀縫肛門事件新聞調查之感
2012年2月11日晚,央視“新聞調查”以“難以縫合的傷口”為題,采訪報道了2010年7月南方某報報道的深圳“縫肛門事件”的前因后果。
當時這件事媒體報道、網上熱議后,我周圍也有一些人驚詫于醫生的惡毒,同情產婦的不幸遭遇。但給我的感覺是這就是個八卦新聞:有這么傻的大夫嗎?縫了肛門,不能排便、排氣,人不是會死的嗎?大夫用這種最拙劣的方法殺人?僅僅為了一個沒多少錢的紅包,值得嗎?真要害她倒不如來點陰暗的,慢性發作的。這個道理誰也懂得。
事后相關部門的鑒定也證明了我的不信:是處理了產婦的痔瘡而不是肛門。
可是就在相關部門鑒定結論公布后,南方某報記者仍用了“法醫鑒定產婦肛門的確被縫”的標題繼續進行報道,無疑對此事件的進一步擴大起了推波助瀾、火上澆油的作用。當新聞調查記者問他為何如此寫時,他還在狡辯說,痔瘡它本身就長在肛門外,你說它算不算肛門上的一塊肉。調查記者不得已,作了恰當的比喻說,假如你口腔里長了瘡,做一個手術縫了,那你能說是嘴被縫了嗎?那個記者無言了,看來他還是知道嘴和屁股是有區別的。
調查記者還采訪了幾位相關人員:1、助產婦所在醫院的趙院長,事件之后調離,當聽說是記者時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我想這件事后她對一些媒體嘩眾取寵以惡俗吸引讀者眼球是相當反感的,她是用無言抵制媒體。2、產婦丈夫陳默的兩名代理律師,他們的說辭就是站在個人利益的角度,斟詞酌句、煞有介事地表演著自己精通專業,維護正義的精英形象,在我看來不過是有一種拿了當事人的錢就要為錢服務的精神。一名律師說:“產婦的凝血功能是完全正常的,痔瘡出血是一個靜脈血,靜脈出血沒有任何危險性”這樣的說法有什么說服力?難道助產婦看到她痔瘡出血,置之不理才對嗎?難道痔瘡出血給予了處理,就能證明是縫了肛門嗎?調查記者問另一名律師:“根據你的觀察,陳默這一年來有沒有一些變化?”此律師說:這件事情對他的打擊很大,以前他思維敏捷,表達流暢,現在,他思想有壓力,表達也不流利。而記者采訪陳默時,他還是憑著自己的臆斷,口若懸河地述說著,還說老婆現在要自殺。而他的老婆——產婦始終不愿面對鏡頭,也未講一句話。也許是覺得屁股上的事情被吵的沸沸揚揚,現在再去露臉,也怪難為情的,他的丈夫就想不到這點?
2012年2月15日
內蒙古臨河潘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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