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僅僅31歲就走到生死關頭,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一個悲劇。
吳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無論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還是集資詐騙都會牽涉大量的人,其中有的人是知法犯法,有的人是為了高額
利息鋌而走險,只要有利可圖就會有人不擇手段,只要有利可圖就有黑社會搶奪蠶食。重慶有黑社會,
浙江沒有黑社會嗎?吳英案絕不是偶然,如果浙江早唱紅打黑,吳英或許不會走到這一步。
(一)吳英本人天資精明,但吳英受教育較少,她所處的環境是一個追求財富的社會,她的夢想就是發財享受。為了快速致富不擇手段,到后來私欲膨脹不能自拔,如果吳英從小多接受一些理想教育也不至于貪財如此。
(二)給吳英集資的人都是沖著高利息來的,他們腦子里是不勞而獲,薄書記說:一些企業家掙了錢,后來開始掙黑心錢了。如果不是想掙黑心錢,當然不會把錢這樣輕易交給一個女孩。
(三)吳英經營過程處處有黑社會身影,2006年吳英就被綁架8天,在綁架期間被搜身、猥褻,并強迫簽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現金支票330萬、銀行卡數張洗劫一空。吳英家人報案,司法公安遲遲不管。難道這不是赤裸的黑社會?這能保證黑社會沒有保護傘?在一個黑社會控制的商業環境,就算吳英想合法經營有能怎么樣,結果不是被黑掉就是去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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