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最近在亞布力論壇上說,溫州老板因還不起高利貸而自殺,雖然不可取,但“這種精神恰恰是中國企業家的精神,是開拓市場的精神?!贝苏撚悬c“石破天驚”。高利貸者自殺,明明是一種極端的逃避債務的行為,怎么在市委書記嘴里成了一種“企業家精神”呢?
企業家精神,一般是指創新、冒險、合作、敬業、學習、執著和誠信等理念,實質上就是馬克斯·韋伯說的“資本主義精神”,企業家就是資本的人格化或資本的代理人。而按韋伯的解釋,資本主義精神是一種“理性”精神,或者說,是理性地賺錢和積累資本。就是說,作為資本代理人的企業家,無論創新、冒險、合作、敬業、學習、執著還是誠信,都應該是理性的行為,即有計劃、有組織和有控制和達到資本(或私人)利益最大化目的的行為。
企業家精神既然是理性的,就不可能包括“自殺”精神在內,因為所有的自殺都徹底泯滅了當事者的個人生命和基于個人生命的私人利益,更談不上私人利益的最大化,談不上創新、冒險、合作、敬業、學習、執著和誠信這些理性行為,因此,所有的自殺都是非理性的,如果有所謂的“自殺”精神,那一定是一種“非理性的”精神。所以,陳德榮書記說的非理性的“自殺”精神,不可能是理性的“企業家精神”。陳德榮書記拿“企業家精神”來粉飾甚至美化高利貸者的“自殺”行為,客觀上就是掩蓋高利貸行為的丑惡和兇險。
高利貸自殺行為,實質上與是不是“企業家”無關。不是企業家的人,如果不理性,借了高利貸還不出,也可能自殺的。陳德榮書記硬是把“自殺”跟“企業家”聯系起來,而掩蓋了“自殺”與“高利貸”這種“非理性”之間的本質聯系,其用心是十分令人懷疑的。
其實,毋庸諱言,溫州模式的實質就是“民間高利貸”模式,不是陳德榮書記或一些經濟學家所鼓吹的“企業家”模式或“市場經濟”模式。“企業家”和“市場經濟”,只不過是這些官員和雇傭學者所貼的漂亮的標簽。高利貸就是高利貸,不要貼上什么“企業家”或“市場經濟”的標簽。好像一貼上“企業家”或“市場經濟”的標簽,高利貸就合理合法了,高利貸自殺就也“合情合理”和應該像陳德榮書記這樣去“贊美”它了。
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如上所述,不僅和陳德榮書記說的“企業家”沒有本質聯系,和陳德榮書記說的“市場經濟”也沒有什么本質聯系。我們知道,現在說的“市場經濟”,是指發達的商品經濟,即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就是說,“市場經濟”之前雖然也有商品經濟,但不是發達的商品經濟,因此,一般不稱其為“市場經濟”。另外,“市場經濟”之前還有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即非商品經濟)。好了,那么可以看到這樣一個現象:無論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時代(或國家),還是在不發達的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時代(國家)和自然經濟時代(國家),都存在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換言之,無論在市場經濟國家,還是在非市場經濟國家,都存在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梢姡呃J及高利貸自殺行為,完全與是不是“市場經濟”無關。
在市場經濟不發達甚至不被某些外國承認“市場經濟國家”的中國(包括溫州),有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而在市場經濟發達的美國,不也有高利貸(如美國的風險投資大都是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嗎?陳德榮書記信口說溫州的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是因為中國的“市場改革不徹底”害的,意即,中國如果搞成像美國這樣“徹底的市場經濟”,就不會出現高利貸及高利貸自殺行為了。陳德榮書記這樣不顧事實的說法,不是出于無知,就是故意誤導。
總之,溫州老板的“自殺”,是一種逃避債務的非理性行為,與基于理性的“企業家精神”完全無關,與“是不是市場經濟”也完全無關。溫州市委書記用“企業家精神”或“市場經濟改革不徹底”來解釋溫州老板的“自殺”,是一個很大的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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