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并不是正義的化身
凡是聯合國的決議就是正義的,凡是聯合國的決議就必須遵守,這是錯誤的。聯合國的任何決議都是,參與方利益博弈的結果,而不是追求正義的結果。即便聯合國的部分決議是正義的,也不能證明聯合國的任何決議就是正義的。
就已38線為例,朝鮮半島以38線為界南北被強迫分裂,這就是美蘇爭霸,以雅塔爾協定為底版,后被以聯合國的名義而確定下來,這并是正義的。朝鮮半島是朝鮮民族的半島,其統一和分立是由朝鮮民族來決定,現實卻是朝鮮民族必須接受聯合國所謂的正義決定,這就為朝鮮半島的分裂,埋下了種子,使一個民族被迫分裂。雖然南北雙方都強烈要求統一,卻由于所以的聯合國決議和雅塔爾協定,而無能為力,決議反而成為美國控制韓國的一個有力的法律依據。
在此一個結論就是,法律并不是正義,法律是靠實力來保障的,法律本身就是來維護實力的,與正義無關。中國有句話,盡信書,不如無書,同樣 盡信法律不如無法律。
同樣 盡信聯合國,不如無聯合國。也是同樣的邏輯結構。
挾聯合國以令諸國,和挾天子以令諸侯,具有同樣的效果。
天子不是正義的化身,同樣聯合國也不是正義的化身。
天子和聯合國 只是 在法理上被認為是合理的而已的,不是正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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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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