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事件應當表揚誰?
羅四夕
烏坎事件最終得到比較好的解決,應當表揚烏坎的農民,而不是領導。請看當年毛澤東對類似問題的的態度。毛澤東說:“早幾年,河南省有個地方要修飛機場,事先不給農民安排好,沒有說清道理,就強迫人家搬家。那個莊的農民說,你拿根長棍子去撥樹上雀兒巢,把它搞下來,雀兒也要叫幾聲。XXX你也有一個巢,我把你的巢搞爛了,你要不要叫幾聲?于是乎那個地方的群眾布置了三道防線;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 是婦女,第三道 是男的青壯年。到那里去測量的人都被趕走了,結果農民還是勝利了。后來,向農民好好說清楚,給他們作了安排,他們的家還是搬了,飛機場還是修了。這樣的事情不少。現在有這樣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無憂,可以橫行霸道了。這樣的人,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應當,我最歡迎。而且有些時候只有打才能解決問題。共產黨是要得到教訓的。學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樣的事情,同志們要看著好事。……這樣,有利于解決國家、廠長同群眾的矛盾。……現在,縣委以上的干部有幾十萬,國家的命運就掌握在他們手里。如果不搞好,脫離群眾,不是艱苦奮斗,那末,工人、農民、學生就有理由不贊成他們。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長官僚主義作風,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誰犯了官僚主義,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罵群眾,壓迫群眾,總是不改,群眾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說革掉很好,應當革掉。”(《毛選》第五卷325-326頁)
當年修飛機場的事件與烏坎事件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而且是兩個性質完全不相同的事件。
飛機場事件,是修飛機場,是為公;是技術性的官僚主義(不關心群眾的疾苦)引起的農民的反抗;農民的反抗沒有受到打擊,農民的利益很快就得到滿足;農民的抵抗受到毛澤東鼓勵、表揚;技術性的官僚主義受到嚴厲批評,還對技術性的官僚主義提出了警告。
烏坎事件。是官僚搶劫農民的土地,是壓迫剝削,是為私;是制度性的官僚主義(官官相護)引起的農民不滿。農民上訪,由于官官相護,長期得不到解決;于是農民就自己救自己,組織反抗;上級不準反抗,以維穩的名義,調武警對農民進行鎮壓,把組織反抗的組織者抓起來;廣大農民不服,繼續反抗,堅持斗爭,時間長達三個月之久。
這件事,由于封鎖,國內許多人不知道。但在境外卻鬧得滿城風雨。于是高層才出面調解。農民的利益終于得到保護。
烏坎事件最終得到比較滿意的解決,應當表揚誰呢?如果毛澤東還活著,肯定是表揚烏坎的農民群眾。因為是烏坎的農民們勇于斗爭,不怕犧牲,再接再厲,視死如歸,加之境外媒體暴光,才驚動了“上帝”,才最終取得了勝利。如果烏坎的農民們像其它地方的農民那樣,逆來順受,忍氣吞聲,把仇恨埋藏在心里,只是背地里罵罵娘,就不可能有“神仙”和“上帝”來調解,農民的利益也就得不到保護。
烏坎事件是什么性質呢?有人說是群體事件。這是現象,不是本質。烏坎事件的本質是反壓迫,反剝削的殘酷的階級斗爭。這種階級斗爭,在烏坎農民是勝利了,但在別的地方有的農民就失敗了。
近年來干的是改名換姓。如把農業集體經濟恢復成個體小農經濟,就把個體小農經濟改名換姓成“聯產承包責任制”;把資本家改名換姓成“民營企業家”;把失業改名換姓成“下崗”;把兩級分化改名換姓成“收入差距大”;把妓女改名換姓成“性服務工作者”;把高昂的學費改名換姓成“自愿捐資辦學”;把反壓迫、反剝削的階級斗爭改名換姓成“群體事件”……
201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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