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層需文件“趕”,更需主動“為”
廣東省委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12年廣東省委“一號文件”《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加強市、縣領導班子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為新班子“立規矩、指方向、提要求”,要求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領導干部下廠進村蹲點。(來源:1月30日《人民日報》)
廣東將領導干部“上山下鄉”、下基層鍛煉以“一號文件”形式制度化、常態化固定下來,這種用文件和制度“趕”干部下基層的做法值得推廣。
“身在基層,心望機關”,領導干部如果不解決思想上下基層的問題,即使一年在基層呆300天也是枉然。我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為人民服務就必須走近群眾、親近群眾、了解群眾,下基層是最直接、最管用、最便捷的渠道。
廣東用“一號文件”給領導干部下基層提供了制度保障、搭建工作平臺,可謂用心良苦。每名領導干部要用足用好用活這一政策,實現“要我下”為“我要下”的轉變,到基層去錘煉自我、增長才干。筆者認為,領導干部下基層就拋開制度的強制,滋生主動下的沖動,特別注意把握好幾個細節。
首先,要“夾著尾巴下”。領導干部下基層決不能以“領導”身份自居,把自己擺在學生、仆人的位置,以一顆學習之心、謙遜之心向群眾請教、拜人民為師,始終把下基層的過程當作學習提升的過程,去學習和總結基層的創新創造,去汲取和吸收基層的營養和財富,唯有這樣群眾才會與你心帖心,才會手把手傳授經驗。
其次,要“揣著問題下”。領導干部下基層之前要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事先掌握所到地方群眾生產生活面臨的問題,經濟社會發展遇到的困難,在下的過程中圍繞這些開展針對性的專題調研,與群眾一道把脈會診,共商解決之策。
再次,要“帶著責任下”。領導干部下基層不是逛“廟會”,要把富一方百姓、興一方產業、保一方平安的職責與下基層有機融合為一體,在下的過程中發現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遇到什么難題就攻堅什么難題,群眾有什么期盼就力所能及給予回應,群眾有什么要求就盡己所能協調解決,真正把的知識才干用在農村工廠,把自己的論文政績寫在田間地頭,把自己的親民作風吹入群眾的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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