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發現一怪現象:韓寒的新浪博客自2006-12-12到2007-09-19中間9個多月的文章全部消失[1],而這正是@麥田 博文《韓寒之偽》中提到的韓寒與鄭鈞口水仗那個時間段[2]。(麥田文中筆誤作2007年10月,實則2007年4月)。這對筆耕不輟又經歷充沛的韓寒來說實屬反常。其中是否藏有玄機?請往下看。
由于韓寒對鄭鈞在某檔娛樂節目中的表現評價為“做了婊子還立牌坊”,鄭鈞于(2007-04-11 14:57:40)發表了《千萬別把自己觀想成會開車的魯迅》[3],在(2007-04-11 17:09:40)發表了《想想這事實在太無聊了,真是浪費生命。》 兩篇文章[4]。而所對應時間也就是2007-04-11,此日韓寒的新浪博客上對應文章是空白。雖然韓寒已將文章刪除,但在網上還是留有蛛絲馬跡。題曰:《中年才子卡門》,網址如下: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541085/[5]。
但其間發生了一件怪事:當天下午,鄭鈞發了這兩篇文章回應韓寒,但蹊蹺的在那天上午,韓寒發博客說“鄭鈞發了兩篇說話陰陽怪氣的文章”。有人眼尖發現,這韓寒莫非能未卜先知?他怎么能在上午寫文章的時候,預料到下午鄭鈞會發“兩篇”檄文[2]?
面對這種尷尬,韓寒解釋說,自己寫好了文章存著草稿箱里,下午看到鄭鈞的文章后,就把博客密碼告訴了朋友,然后朋友幫他改了改發的,“修改了哪,就是我唯一沒有預料到的地方”。韓寒的這個解釋,不恰恰說明了一個事實:韓寒的“朋友”可以登錄韓寒博客,修改文章,并且在不需要讓韓寒知道如何修改,就發表文章[2]。
由于韓寒承認他人知道他博客密碼,又“改了改發的”,然后又說“修改了哪,就是我唯一沒有預料到的地方”,那么這是否可以認定為“韓寒博客”是團隊作品的一個小證明?對應韓寒懸賞書中的“任何人可以證明自己為我代筆寫文章,或者曾經為我代筆,哪怕只代筆過一行字,”的要求,可以得到2000萬元的獎勵和已出版圖書版權[6]。不管怎樣,希望韓寒對此給出回應。
2012-1-18
參考文獻:
[1]韓寒刪除2006-12-12到2007-09-19中間9個多月的文章,網址: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191258123_0_6.html
[2]麥田,《韓寒之偽》.2012-01-05,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349a301011ra9.html
[3]鄭鈞,《千萬別把自己觀想成會開車的魯迅》.2007-04-11,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5c14fd010008iu.html
[4]鄭鈞,《想想這事實在太無聊了,真是浪費生命。》.2007-04-11,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5c14fd010008iz.html
[5]韓寒,《中年才子卡門》.2007-04-11,網址: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541085/
[6]韓寒,《小破文章一篇》.2012-01-16,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2e02q.html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63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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