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變態的社會現象”
本文主要談社會變態的問題。但筆者自知對千姿百態的大千世界認識比較膚淺,掌握的資料也十分有限,難以分析透徹;只能從某幾個視角談談個人之淺見,希望共同探討,明辨是非。——毒瘤不除,難有健康體魄。
關于“變態”的理解并非筆者的靈感,先見之于《中國的教育已經變態到了極點了》一文,讀后心服口服。文章的結論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競爭是社會發展的源動力”、“知識改變命運”、“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這些變態的思維,使整個社會發生了變態,教育怎么能不變態?但我覺得,最嚴重的變態是:一位“學者”竟然說“寧要腐敗,不要毛澤東”!于是筆者被刺激了神經,把如鯁在喉的幾點看法形成文字。
關于中國教育的變態,別人已有深刻論述,筆者也曾寫過幾篇文章,不予重復。試從以下幾個方面簡要述之。
藥家前案后案折射的人格變態和社會變態
我之所以關注此事,皆因——太傷天害理!天理不容!!
曾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藥家鑫案(稱為前案),令人發指、匪夷所思。本來是一樁簡單的交通肇事案,卻導致殘忍的惡性殺人案。一個大三學生在夜晚開車把人撞傷,誰都相信不是故意的,但他并不愧疚,并未想到施救,而是怕自己承擔不良后果,便一不做二不休,竟抽出攜帶的尖刀殺人滅口,企圖逃避責任。為保護個人私利,居然人性泯滅,對完全無辜的被害人的求情無動于衷,比殺一只雞還能下狠心,能說這不是人格嚴重變態么?難道不是因為社會變態么!
人格變態屬于道德淪喪,但理智基本健全,不同于精神病患者,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國家現行法律,該怎樣定罪也是清楚的,可是卻莫明其妙地演繹了一系列鬧劇!
首先,“人民法庭”在庭審時搞所謂“問卷調查”,征求量刑意見;又有什么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專家”發表不當言論,其目的顯然都是為保住那個殺人惡魔的性命,并使法律喪失公正和威嚴。而當激起民憤之后,形成了聲討態勢,他們又說不該動員群眾輿論干擾法庭判案;更有一個北大“法學家”竟說什么“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嗎?”純粹是胡攪蠻纏!分明是他們激起輿論嘩然,卻倒打一耙;妄圖主宰輿論導向,卻不主持正義。他們根本無視弱者的權利和尊嚴,他們的立場竟是如此鮮明,而邏輯卻是極度混亂。
當眼見那個殺人惡魔被判死刑幾成定局時,據說又跳出五位冒牌“教授”,他們要最后一搏,說什么“為了不虧良心”。他們威脅說:處死藥家鑫,“我們的社會會多一份戾氣”;卻不管藥家鑫原來的戾氣來于何處,及其嚴重后果;因為在他們眼里,人有高低貴賤之分。否則,何至于為一個殘忍的殺人犯興師動眾!
據說某報記者曾極力誘使受害家庭做出讓步,使藥家達到拿錢買命的目的。可是偏偏被害者家人特別耿直,認理不認錢,擲地有聲:“我們不要帶血的金錢!”為此,無辜的受害家人竟遭到惡意誹謗,一些被金錢熏黑了心的變態者反罵他們“不要臉”!——還有天理么!
這一系列表演,是一幫人的人格變態,因而也是社會變態!
我認為,藥家鑫受到法律懲處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但平心而論,他也是受害者。那么加害者是誰呢?應該是他的家庭和社會(包括學校)教育。道理非常淺顯,在幼兒讀物《三字經》里就講得很清楚。到此,事情并未完結。據說,藥家又往張家送錢,遭拒。爾后,藥家又起訴原告的辯護律師,“理由”是對方“侵犯”了他們的“名譽權”——真是天方夜譚!而原告方竟有“豪言”:“斗膽預言,今日的庭審,必將載入中國法治與社會文明史。”
試想,那個辯護律師張顯站在受害方的角度,并出于極大義憤,難免對加害方有貶低的語言,也難免有失當的語言。他若因此而成為被告,無論會有什么判決結果,都是往受害者家人的傷口里撒鹽!兒子伏法之后,反成原告的告狀人只關心自己的雞毛蒜皮,完全不顧他人的感受,這和他那個孽障兒子是同樣的思維邏輯,一脈相承。受害的仿佛是他們,人格變態若此,令人發指!
他們失去兒子是咎由自取,且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責任。新社會的法律不搞株連,算便宜了他們,難道他們自己就不該認真反省么?試問蒼天,藥家鑫的父母不該懺悔么?他們打這場官司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們想給我們這個社會貢獻什么?有人說,他是剛愎自用,實則是人格變態!極為可笑的是,原告代理人在一審代理詞中竟說“今天我們將見證中國自媒體時代的一起經典案例。”——肯定是變態“經典”,是挑戰正義;他們居心叵測,妄圖以權壓人,以勢壓人,可能會遺臭萬年。簡直是藥家鑫的戾氣不散!
藥家名義上是狀告張顯侵犯名譽權,但一審代理詞中只列舉了被告幾條微不足道的涉及藥家的言論,而大部分經過“公證”的言論與本案毫不相干,驢唇不對馬嘴,卻說被告“制造虛假信息,誤導公眾”,這就扯到政治上去了,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但我覺得被告并未超出言論自由的范疇。是不是虛假信息,作為某個當事人的律師,是如何判定的?他說張顯有“明顯主觀惡意”,無非就是要讓藥家鑫以命抵命,彰顯法律的威嚴。在他的邏輯中,被害方反而有“惡意”,這不是血口噴人么!法院的判決并未證明張顯有“主觀惡意”。一審代理詞還不厭其煩地用大量篇幅“論證”藥家的背景問題以及被告有不實之詞,這些事與藥家鑫定罪、量刑有關嗎?可能與賠償數額有關,至于法院是否采信,張顯并不能決定,這能構成誹謗罪嗎?說他們有錢有勢,可能與事實有出入,難道就是誹謗?如果說他們是天使,豈不是更嚴重的誹謗!——蘭律師就這種水平,也敢出來混飯吃?
我注意到,在藥家鑫案的糾纏階段,曾有網民義憤地說:如果藥家鑫不死,法死。而今,我們也可以說:如果藥家勝訴,則法危矣,國將不國!那個冗長的“代理詞”雖然其勢洶洶,究竟哪一條有分量?他們收集的所謂“證據”,還假模假式地逐條做了“公證”,洋洋灑灑,也是嚇唬人而已。可以看出,張顯根本沒有藐視法律,也沒有侵權,相信他不會被嚇倒,也總會有正義人士出來為他撐腰。他的對手是撞過南墻的,并不想回頭,但絕不會撈到稻草。藥家鑫案的判決結果與當初辦案的走勢明顯不同,人們不能提出疑問么?敢保證有不公正執法的么?后案(即訴張顯案)有多條“證據”,將成為糾正不正之風的線索,他們將會碰得頭破血流。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變態行為!他們的思維已經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范疇。
有幸,確也非常背興,見到了《張顯手段大揭秘》一文,未知作者何許人也,和瘋狗一樣,逮誰咬誰。把臭不可聞的李玫瑾稱作“在學術界德高望重的前輩級人物”;卻對“三門峽那個‘有信仰’的薛女士”一通諷刺挖苦。說什么“一個連羞恥都不知道(的)‘女人’,還‘有信仰’,居然冒充善人出來‘勸和’,實在讓人笑掉大牙”,“跳出來披著《圣經》的外衣意圖說服雙方‘和解’”,說人家的一篇博文是“東拼西湊、強詞奪理、欺哄誘騙、諷刺挖苦的大雜燴”——真是“不識好人心”達到極端!洋洋灑灑羅列了40大條,正如一位網友所言:“滿篇強詞奪理的混賬邏輯”!即使用“普世價值”衡量,也難以站得住腳吧?
藥家鑫已被法律處死,但他們卻說“就藥家鑫案件本身而言,無論是法律還是人情,藥家鑫本來都可以不死。但張顯卻一心要把藥家鑫給‘辯死’。”——“壞人”能把“好人”辯死,分明是他們的邏輯!——那還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法么?
在此,把他們給張顯羅織的40條“大罪”加以展示,可以讓人們見識一下什么叫“惡人告狀”;可以讓人們見識一下現代版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1、借刀殺人;2、瘋狗亂咬;3、斷章取義;4、強詞奪理;5、視而不見;
6、無中生有;7、栽贓陷害;8、請君入甕;9、添油加醋;10、空穴來風;
11、借尸還魂;12、笑里藏刀;13、心黑皮厚;14、殺人騙捐;15、憨子上陣;
16、娃娃當槍;17、挾尸要價;18、就地分贓;19、假癡不癲;20、裝聾作啞;
21、損公肥私;22、渾水摸魚;23、威脅綁架;24、釜底抽薪;25、翻手為云;
26、覆手為雨;27、帽子滿天;28、棒子亂舞;29、明搶晃晃;30、暗箭颼颼;
31、明里相勸;32、背后下手;33、昨日恥辱;34、今天賣乖;35、李鬼抹黑;
36、水軍風采;37、無法無天;38、極左重來;39、荒淫無恥;40、遺臭萬年。
那個“高人”進一步誣蔑張顯是“不擇手段的卑鄙小人”,“是一個禍國殃民的亂臣賊子”,“陰險”、“惡毒”。若不明真相,不知案情,定然會對張顯畫個大問號。
豈不知,張顯只不過是仗義執言,決心為一個無辜被害慘死的弱女子伸冤,討回公道,維護人的尊嚴;他的憤怒緣于有人傷天害理和辦事不公;辯護過程縱然有一百個不當,與“卑鄙小人”、“亂臣賊子”、“陰險”、“惡毒”沾邊么?簡直沒有天理!倒是讓我們領略了賊喊捉賊的卑鄙伎倆和無恥嘴臉!究竟是誰伸張正義;究竟是誰踐踏人倫?這位“高人”算把這場鬧劇推向了高潮!
他們為了維護邪惡,絞盡腦汁,不遺余力,幾近瘋狂;并且坦言,“我自己都快要崩潰了”!他寫道:“都說中國有壞人,但把這么多的黑、厚、丑、壞、陰、險、惡、毒都集于一身的還真沒有見過。”——這不正是說他們自己么!
無非是因為正義人士推動法律斬殺了那個惡魔,不許作祟,戳了他們的心窩子,導致瘋狂報復,攪亂朝綱,豈有它哉!
那篇文章最后說“這就是現實的中國”,顯然并不合他們的意;我說:這就是變態的中國,因為有他們這些變態的人!對這種人不嚴厲打擊行么?!
小悅悅的悲劇
在南方某市,一個窮人家的孩子小悅悅,因家長忙生意,疏于監護,在街上玩耍時慘遭汽車碾壓。肇事司機逃之夭夭,18個路人視若無睹,應該說也是人性泯滅,最后被一個拾荒的老年婦女搭救。但因孩子太小,傷勢過重,終未留住那個幼小的生命,其家長悲痛欲絕。他們禍從天降,頓失愛女,實乃生活所迫。若不是為養家糊口,倒不至于疏于監護吧。
一些人把“人性論”講得天花亂墜,但落實到行動上,卻無比冷酷。只有富人的命值錢,比如有那么多人出面保藥家鑫,而對窮人視同螻蟻。還有“壓傷不如壓死”的高論,他們的憐憫之心都去了什么地方?在他們眼里只有金錢,沒有人性;只有自己,沒有他人。這難道不是人格變態和社會變態么?
邊緣地帶的人情
稍有閱歷的人都知道,山里人和邊遠地區的老百姓都特別實在。實在的近義詞是純樸,邊緣地帶的人不像某些“城市人”學得貪、懶、奸、滑、壞。一些所謂現代“文明”者,也就是會搶奪、會享樂,簡直是褻瀆文明。
邊緣地帶的人仿佛有共享理念,特別對遠方客人視同親人,熱心招待,不圖回報,即不講等價交換原則。他們的心靈特別純凈,互助精神很強。但他們被擠壓在社會底層,甚至被排斥、受歧視,其實他們才是社會中堅。中華民族能生生不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他們功不可沒,并且堅守了中國傳統文化。他們那里沒有諸多亂象。倚仗他們,中國就不會亡國滅種。他們屬于未被污染者,因而沒有變態,尚有一方凈土。那個搭救小悅悅的老年婦女是鄉下人,這不是偶然的。從表面看,仿佛他們和現代文明有較大距離,但卻是文明基石;仰仗他們,文明大廈才不會傾倒。
從穿衣到脫衣
人類站在動物世界的頂端。人和一般動物的最大區別是會使用勞動工具,有思想。有一個自然現象可能許多人沒注意過,據一份材料揭示:上帝造萬物時,為了使其能夠自行繁衍,規定各種動物都有發情期。而人沒有發情期,但可以隨時發情。這是因為人適應環境的能力超強,在任何季節都可以生育和存活。這種“揭示”和“解釋”可能不科學,屬于唯心論,但從現象看確實如此。
我對人類的進化史缺乏研究,比如從猿進化到人,從什么時候開始穿衣服,為什么穿衣服,并不太清楚。我覺得穿衣服不外有兩個目的:保暖和遮羞。所謂“遮羞”,即暴露生殖器認為是羞恥之事。最早是用樹葉遮擋,后來用衣服遮擋。為什么要遮擋呢?肯定是為了防止誘發情欲,防止亂交,防止人類退化。這說明穿衣服是一種進化,并以羞恥之心設防。
然而,近些年引進帶有“文明”標簽的西方意識形態,某些中國人也開始表演裸露,如脫衣舞、床上戲之類;文藝作品充斥淫穢內容賺人眼球。目的是提高收視率和點擊率,可以賺到更多金錢。資本主義就是如此不擇手段,只要能賺到錢,可以不顧羞恥,不顧影響。
從裸體到穿衣是進步,是走向文明;那么在大庭廣眾面前恬不知恥,表演脫衣,展示性感,挑動情欲,是走向進步還是回歸野蠻?
由于一切向錢看,笑貧不笑娼,解放獸性,道德淪喪。西方提倡“性解放”,導致艾滋病蔓延,難說不是“上帝”對胡作非為的人施以懲罰!
我國解放后實行一夫一妻制,是社會進步。可是改革開放以來,有些人發了橫財,“富飽思淫欲”,便包二奶、三奶、四奶……,把穩定的家庭結構搞得一塌糊涂,桃色案件頻發,這難道不是人格變態和社會變態么?
動不動就玩命
現在特別邪門兒,有的人往往因為屁大點事就敢于玩命。不珍惜別人的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到底是為什么?我認為是因為社會不公,人們心理不平衡,合理訴求不能滿足,看不到出路,看不到前途,于是就玩世不恭,甚至玩命。有的地方還不許上訪,像管制奴隸一樣。如此限制自由,匪夷所思。大禹治水的典故值得借鑒。
現在,有錢的人想確立一個潛規則:有錢什么都能買通。沒錢的怎么辦呢?讀過《水滸傳》就會明白。更極端的是,往自己身上倒汽油,點火。我曾見過一份資料,題為《強拆遷之“雷”pk抗拆遷之“囧”》,“鳥窩”隨便捅,觸目驚心!
近幾年為什么自焚事件頻發?有時我就想:敢往自己身上倒汽油,點火,什么事不敢干呢?這是很危險的。歸根結底,也是人性扭曲和社會變態。
造假成為巨大公害
有人給我發過一個幻燈片,題為《缺失的道德》,看后委實令人嘆息;分明是社會變態,我就不惜花費筆墨,展示給大家——
【發送者的寄語】這不是道德缺失的問題,而是根本就沒有道德,他們這樣做下輩必下十八層地獄!
【總題目】缺失的道德
1、水果也整容(給水果上色、打蠟,美觀誘人)
2、瓜子需修面(添加滑石粉、石蠟,改變品相)
3、“勾兌”的黃酒(往黃酒里兌自來水,再加酒精等調色、調味)
4、非泡的泡菜(生產者根本不吃自己做的泡菜,只為出售)
5、平遙的肉就是“平遙牛肉”(用騾馬肉冒充牛肉)
6、老陳醋不釀造(原醋顏色太淡,加色素調色,生產過程極不衛生)
7、火鍋底料人工增香(用人工香精代替香料,并加石蠟做凝固劑)
8、肉餡講究“細膩”,不在肉質“優劣”(用殺豬時丟棄的下腳料當肉餡包餃子)
9、香米、水晶米、珍珠米…都是有毒的“問題大米”(原料米是變質的,經過特殊加工)
10、蒼蠅不吻的香腸(往做好后在架子上晾的香腸上打藥,不粘蒼蠅)
11、釀造醬油也“勾兌”(加入氨基酸,而氨基酸是用毛發經工業用氫氧化鈉提取的)
12、不該做的在做,不該吃的在吃(據說一個前衛藝術家,吃嬰兒純粹是一種行為藝術)
【字幕提問】中國人要獲得世界的尊重和認可,還有多長的路要走?
【結束語】無奈、無助、無言的結局
【觀后感】(回復)
“收到,但我并不感到震驚,只不過是小巫而已,十多年來司空見慣!
只是那個吃人的事例覺得新鮮,喪失人性竟至于此,難道是中國固有的么?!
在我生命的前60年,聞所未聞,何以現在遍地皆是!
潘多拉魔盒打開了,牛鬼蛇神都跳了出來,該下地獄的大有人(魔)在!”
此外,我對那個“提問”持有異議,怎么可以看成是中國的特產呢?難道過去說“中國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是胡說八道嗎?哪個是進口的(比如那個所謂的“行為藝術”就屬于“現代意識”,疑似進口貨),哪個是原生的,哪個是新生的,應該有所分析;兒孫不爭氣,誰該承擔責任要分清,最好不要讓我們的老祖宗跟著吃瓜落!
有“無奈、無助、無言”的傷感,就應該挖一挖根源,帶頭扭轉之。吃飽喝足之后,只知娛樂,跟著別人唱“芽兒有”,能夠獲得世界的尊重和認可么!閉著眼睛走路,恐怕只能是在原地兜圈子,就像夜間走路遇到“鬼打墻”一樣。
【疑點】經過仔細觀看,幾個細節引起了我的注意——
1、泱泱大國存在此類現象,簡直是國人的恥辱。基本有兩種態度:一是汗顏、痛心、痛恨;二是懷有獵奇心理、津津樂道,甚至進一步加以渲染,以達到丑化中國人之目的。作者與觀者屬于何種心態,應注意分辨。
2、有幾個鏡頭存在被導演的嫌疑。因為此類事情見不得人,要想拍照談何容易!但有的場面卻顯得相當配合,并似有布置;這不難理解,因為都是為錢,只要把錢使足,不難讓人配合。要說明的是,這僅是個人猜測,并非全部否認客觀事實,尚需明眼人仔細鑒別。
3、作者是何身份?說明文字使用繁體字,就懷疑他是港臺人士,對大陸懷有偏見,或是受雇于國外的別有用心者。那個提問句“中國人要獲得世界的尊重和認可,還有多長的路要走?”是什么口氣!是恨其不爭,還是充滿嘲笑!反正讓我難以接受,我不認為中國人都是下三爛,竟得不到世界的尊重和認可。到底如何,不可不加以推敲。
尊重事實至關重要,我覺得該幻燈片的事例太少;既要糾錯(或曰討伐),就應該充分掲丑,將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據我親眼所見和據媒體報道,補充如下——
【增補】
1、黑心棉(把亂七八糟的東西絮在棉被里、棉服里)
2、注水豬、注水牛、注水雞、注水魚……(為增加分量,屠宰過程無比殘忍)
3、毒奶粉(奶粉里加三聚氰胺,害了不少兒童)
4、地溝油(有的飯館用地溝油炒菜)
5、全是瘦肉的健美豬(豬是用加瘦肉精的飼料喂養的,對人身有害,國家曾明令禁止)
6、特意打扮的胡蘿卜(據說用硫磺熏過,特別好看,但不耐儲存,也對人有害)
7、殺蟲劑澆出的韭菜(為滅地里的害蟲,大量使用殺蟲劑,但種菜人卻不吃)
8、催熟的葡萄和西紅柿(是噴撒催熟劑乙烯利催熟的,特別好看,能賣好價錢)
9、蘇丹紅(用作食品添加劑,具有致癌性,對人體的肝腎器官具有明顯的毒性作用)
10、摻紅磚粉末的辣椒面(貨紅心黑)
11、白面饅頭特誘人(真好看,卻難吃,因為里面加了增白劑,已有禁令)
12、人造雞蛋(這項技術大約成本不高;不然,賠本的買賣誰干!)
13、土豆做成的“松花蛋”(是帶著灰殼賣的,剝開以后卻是一個土豆)
14、死雞變燒雞(有人專門收購死雞,制成燒雞出售)
15、用雙氧水加工竹筍(白凈、漂亮)
16、連廁所都不如的豆腐坊(極其臟亂,污水遍地)
17、點心盒里放磚頭(多作為拜年的禮品)
18、保命的滅鼠藥(有人喝滅鼠藥輕生,卻安然無恙,因為是假藥,毒性不夠)
19、添加洗衣粉的油條(炸出來酥軟,品相也好)
20、用敵敵畏兌白酒(傷人眼,要人命)
21、假煙、假酒不少見(往往是送禮的首選)
22、“蒜你狠”、“豆你玩”、“姜你軍”、“糖高宗”、“蘋什么”(這些雖然不是造假,但價格太離譜,是有人惡意炒作,坑害老百姓)
……
【評論】
這種例子俯拾皆是,簡直不勝枚舉;司空見慣,喪盡天良。“人之初,性本善”,如果不是因為著了魔,怎么能做傷天害理的事情!但此等鼠竊狗偷之事,“大人物”們不屑為之。
眼下當官的哪個不是肥得流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蕩然無存。(這個提法有點絕對化,由于沒找到更為恰當的修辭方法,暫且如此。)何以能夠如此?靠權力和投機能夠“先富”,能夠花天酒地;“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大行其道。
平遙乃山西一座古城。山西人善于經商,據說是靠“誠信為本”,但現在呢?
走進超市,標價大都嚇人,只要有點便宜貨就會擠破了頭;走進自由市場,價格相對便宜許多,但沒有幾個不要謊的,誠信何在!若無相當的閱歷和真功夫,只能伸著脖子挨宰!騙子遍地,花樣百出,防不勝防,讓人能相信誰!
再往上說,社會分配極其不公,有的人年薪幾百萬、幾千萬;一個什么“星”的出場費動輒幾十萬、上百萬,這些只不過能逗人一樂之輩都有別墅,高級汽車不止一兩輛;幾乎無官不貪,數額過億的已不鮮見;把錢撈到手以后,更有許多人攜款外逃,難以追索;打著“改革”的大旗,變著法子把國有企業整垮,把剩余資產賤賣,肥了當官的,砸了工人的飯碗;把幾大福利都革掉了,廣大老百姓買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學……
“蘋什么”——憑什么?蒜再狠,也只不過能弄點小錢,難望那些碩鼠們之項背!
屁民們也要生活,但靠誠實勞動只能受欺、受騙,于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便順理成章。拜金主義把人折騰得利令智昏、喪失人性。
正是:假冒偽劣與坑蒙拐騙共舞,強取豪奪與貪污腐化齊飛!
有博文辯稱:按照《資本論》的定義,資本是能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它有天生的趨利性和嗜血性,馬克思對資本、資本家的刻畫一針見血,“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么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究竟誰應該下地獄,昭然若揭!
順便講個剛剛經歷的一件小事:我送孫女去幼兒園,在十字路口橫過馬路的時候,有一輛城管的面包車悠然闖紅燈,我們幾乎互相干擾。我到達幼兒園之后,對一位保安說:“剛才我親眼見到一輛城管的面包車闖紅燈,他們能管誰?!”那位保安說:“您甭生氣;連局長都嫖娼;他們不吃人飯。”——這難道不是道德缺失,爛得相當透么!
我覺得,不應該過多責難老百姓。我有一首打油詩,顯得荒謬,卻絕對真實:
這是何道理——如此現實
昔日饞貓仍受寵,難比乖狗露崢嶸;蠢豬可成座上客,唯獨虧待農民工。
我曾有詩云,“眼見改革常鬧鬼”,并非妄言,亦非偏見,更不是反對改革;究竟是誰居心不良,我們等待進一步暴露吧。(2011年3月21日草成,22日增補,23日再補)
我又寫了一首打油詩:
變態
閉眼唱盛世,罔顧亂象稠。盜賊遍地有,坑騙滿街流;
行行都造假,處處現黃牛。貪腐成國粹,世人皆犯愁。
(余罘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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