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款喝茅臺”依然酒香撲鼻
提要:禁止公款喝茅臺的建議,從酒中來,到酒中去,酒香撲鼻。真正要回應百姓呼聲,為善政府形象,干脆是還是公款消費禁酒為好。
最近有上海人大代表建議,“在公款消費中明確禁止喝茅臺”。
據說,這個建議如神符,建議一出,“貴州茅臺股價應聲下跌5.98%”。這當然是神馬浮云之說,僅供一笑。但,這建議確乎是與茅臺入選“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有點關系的。
盡管對于茅臺成為奢侈品,相關部門還是相當自得的,中國終于有了自己民族品牌的奢侈品,為中國人長臉了啦!要知道,之前中國舉世聞名的奢侈品消費群體追逐的盡是他國品牌。
但是對于茅臺來說,此次新晉來得還真不是時候。千不該,萬不該,茅臺入選“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的消息傳來之時,偏偏是全國兩會召開之前,地方兩會召開之際,一些個委員代表正眼巴巴地找話題呢。更何況,茅臺入選“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這樣的消息當然奪人眼球,也因此,禁止公款喝茅臺這樣的建議當然引人關注。
其實,價格不菲的茅臺在中國早已是奢侈品了,不是活躍在豪門盛宴上,就是流連在公款消費的飯桌上。至于尋常百姓家,只有“常聽漲聲響,難聞茅臺香”的份了。
因此,這個建議好像不在于茅臺價格之高,而在于茅臺突然成了享譽世界的奢侈品。
公款消費本來就為百姓所詬病,公款消費再加上用公款消費奢侈品就更加不得了。在這一點上,我們的人大代表還是有相當的政治敏感性的。上海的人大代表示,去年底,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不得采購奢侈品”。雖然目前條例對什么是“奢侈品”還沒有細化的認定標準,但如果一瓶市價兩千多元的茅臺酒還不算“奢侈品”的話,那顯然無法說服民眾。在條例征求意見過程中,上海不妨以實際行動先帶個頭。
再進而品味一下這個建議,發現這個建議本身就酒香撲鼻。一則表明,公款可以是用來喝酒的,原來是可以消費茅臺的;二則表明,除茅臺這個奢侈品之外,其他沒有列入奢侈品的高檔酒公款還是可以消費的,因為價格不是問題,奢侈品才是“紅線”。
所以,本人從這個建議中聞到只是酒香,以為這對于遏制百姓深惡痛絕的公款消費現象沒有多大實際意義。再說,對于茅臺這個奢侈品,我們的公款消費愛好者要扒掉有茅臺的奢侈品皮,有的是輕而易舉的千方百計。
很是納悶的是,這個從酒中來還是回到了酒中去的建議,還堂皇地長著百姓呼聲的翅膀。再很是納悶的是,既然要回應百姓呼聲,想改善政府形象,為什么就沒有人大代表提公款消費禁酒的建議呢?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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