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彭宇案,想為誰翻案?——“個性官員”們千萬要小心“作為”
以老僧對“體制”的觀察,地方官員們還是比較害怕麻煩的,一般不愿意沾惹前任的遺留問題,所以對于一個已經過去很久的麻煩——在當前“文化強國”的大環境下更是一個很大很大的麻煩,正常的官員是不會去主動惹禍上身的。南京彭宇案,是中國社會道德的轉折點——從“學習雷鋒好榜樣”,終于發展到學習雷鋒“非常理”,彭宇案從法律的角度給社會道德劃下了基調。雖然南京彭宇案判決,老僧等“極左”網民就呼天號地的大叫不好,但對于當時的官員們來說,這事并不算啥,很小的一件民事糾紛嘛,那時的工作重點還是卯足了勁整GDP呢。所以,一定要將這件“小事”歸咎于當時的府臺大人甚至是巡撫大人,這有些過頭,不過在輿論那么沸騰的情況下,居然也沒有注意到彭宇案的社會意義,對于一個領導人來說可謂十分的遲鈍。雖然無責,但也確實無能。
現在南京的地方官員,不厭其煩的重提前任發生的彭宇案,到底是什么用意?經過五年的發酵,惡劣的社會影響已經造成了,“見死不救”的案例星星點點的遍布全國,這時候你們跳出來說——事情不是這樣的,真相是如此如此如此.......,這什么意思?愚弄老百姓嗎?一開始有“真相”為什么不說?五年之后再重提“真相”,哄誰呢?“彭宇案”已經沒有了真相,只有事實,國人見死不救的事實,“彭宇案”必將寫入歷史,這誰都無法改變。對于官員們來說,聰明的做法是認真反省,承認自己沒有意識到案件對社會的傷害,承認自己對社會文化不是很了解,然后吸取教訓,為重樹社會道德實實在在的做一些事,比如再次舉起雷鋒的大旗,將潑向社會主義道德的污水擦干凈,那么社會道德會一點點回歸的,當然不會很快,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但肯定會遏制住崩潰的趨勢。當下中央想要“文化強國”,文化強國就必須要有文化戰士,依靠當前南方系內部的那些“媒體公知”們能行嗎?他們只是文化奴才,完全匍匐在西方文化的腳下,讓他們去建設中國文化,那是南轅北轍。文化圈子里面,需要有民族氣節的文化干將,聰明的文化人已經看到了這點,當然,老僧對文人們的整體印象很差,一般不敢給文人們定性,不蓋棺,就不定論。
彭宇案本身已經過去了,過不去的是當時的責任者,所以現在有人要給彭宇案一個“真相”,我只能猜測是某些人想要邁過“彭宇案”這一關,給另外一些人一個說法。因此,南京官員所謂的“彭宇案真相”對社會已經完全沒有任何正面意義,因為社會影響已經形成;如果南京官員們強推“真相”,將“真相”實實在在的做成了“真相”,那必將惹出更大的麻煩——本已經極度缺乏的行政誠信將遭遇更大的信任危機,而懷疑之火是可能向上燒的。世間很多事情都是這樣,一環扣一環,一個錯誤掩蓋另外一個錯誤,然后越攪越深,這就是佛家所謂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如果有人想要跳出“彭宇案”,方法其實也很簡單,還是用佛家的話說就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承認錯誤,擔當起來,讓事情在自己身上止住,這樣就避免了更大的錯誤發生。不妄作不妄為,這是讓社會滑順的不二法門。
提到妄作妄為,就不得不提到一些“個性官員”,所有的個性官員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作為”,而“作為”是一枚雙刃劍,等閑之輩很容易就傷人傷己。但“作為”又恰恰是“改開”的屬性,要“改開”就必須“作為”,“極左時代”留下了偌大的公有財產,不“作為”怎么能進先富們的口袋呢?不作為怎么能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呢?所以必須作為,“不作為”基本上等同于“僵化”,不換思想就換人。南京所在的江蘇是一個好地方,自古以來就文人輩出,最近幾年也出產了很多“個性”官員,都很有魄力,也都大有作為。昆明的城市改造,吉林的通鋼改制,都是在“個性”官員們的積極“作為”之下發生的。當然,彭宇案就更早一些。媒體對“個性官員”們經常會使用“力排眾議”這個形容詞,以突顯“個性官員們”在“作為”時的魄力。但“力排眾議”往往卻是“獨斷專行”的結果,更大的“力排眾議”則是“漠視民意”,南京的彭宇案就是這樣的結果,當時網絡媒體已經吵得紛紛揚揚,但“個性官員”仍然力排了眾議,頂住了互聯網的壓力,展現了其強硬的個性。其實,類似的故事還在很多地方發生,廣東這幾年很多故事其實也是“個性”所知。
對于體制內的官員們來說,我還是喜歡他們多一點黨性,少一點個性,因為對于社會來說,“個性”的風險很高。因此胡總說的“不折騰”應該成為“個性官員”們的座右銘。在“力排眾議”的時候千萬不要忽視民意,希望你們力排的“眾”是利益集團的“眾”,而不是人民群眾的“眾”。對于南京官員重提彭宇案,我只能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悔之晚也吧?洗不白的東西,就別去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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