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酒駕撞死人要求緩刑,撞死研究生為啥不能重判?
這年頭,什么奇聞怪事都有。一名叫廖為明的江西農(nóng)業(yè)大學副校長,酒駕撞了4名路人,其中死亡2人中有一名江西財經(jīng)大學女研究生楊菲。一向標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蓋帽”們,判了肇事者3年徒刑。但廖為明并不滿意,提起上訴,要求緩刑,理由是“廖為明是國家需要的高科技人才”。那么,按照如此邏輯,撞死的女研究生楊菲就不是國家需要的人才了?荒唐!
事件經(jīng)過:2011年3月5日。這一天好像是學雷鋒的日子,可身為江西農(nóng)業(yè)大學副校長的廖為明,卻在陪同領導酒后駕著越野車上路逍遙去了。行至江西財經(jīng)大學西門路段時,廖為明的汽車先碰刮一名行人,又碰撞同向停站的公交車,隨后汽車失控沖出東側路外,碰撞到路旁行走的唐紅兵、楊菲等四人,造成唐紅兵、楊菲二人搶救無效死亡。交通事故書認定,廖為明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事后,為了支付被害者賠償金,廖為明稱已賣掉了自己的房產(chǎn)抵償債務,并聲稱要用一輩子去償還因此欠下的巨債。依照此前雙方達成的民事調(diào)解書,廖為明共向兩名死者家屬和四名傷者支付賠償金近210萬元。23歲的死者楊菲是楊維國、蔡麗夫婦的獨生女兒。女兒的離去讓楊維國一夜白頭。在楊維國遞交的訴訟請求中,他寫道:父母沒了唯一的小孩就會成為孤寡“老人”。對獨生子女家庭來說這是難以彌合的傷痛。為此,楊維國曾提出1元錢“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訴訟請求,但被一審法庭駁回 一審之后,雙方均提出上訴。原告認為判刑太輕愿退賠償 請求“獨生子女死亡賠償”;而被告認為兩死四傷已賠210萬 雙方已簽協(xié)議不能無誠信,并要求緩刑。
此案判的是否合理,姑且不論。我們只是對廖為明上訴的理由頗感荒唐。把自己當成了什么“國家需要的高科技人才”,酒駕撞死2人、撞傷4人,給4個家庭帶來難以彌補的傷痛,不是深刻檢討,反而要求緩刑,真是不要臉了。你自己是人才,好歹也活了近50年。可人家楊菲這個女研究生只有23歲啊,難道不是人才嗎?你知道人家今后能為家庭為社會帶來多少貢獻嗎?你蹲3年監(jiān)獄,換了2條生命,還覺得不夠本,還要緩刑。緩刑個鳥啊?緩刑跟沒判有啥區(qū)別嗎?至于你賠了210萬,對于你這個副校長不算啥,你有的是機會弄錢。可人家丟了性命,花多少錢也換不回來呀,這個道理你不懂?如今的什么校長、什么區(qū)長、什么省長的,真是太不要臉了,自己的命是命,別人的命就不是命。搞死了人還振振有詞、竭力狡辯。
暴力拆遷逼人自焚,有人說“不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如今,副校長酒駕撞死2條人命還要緩刑,還冠冕堂皇的把自己描繪成“國家需要的高科技人才”。娘希匹,什么高科技人才?動車也是高科技吧?不是也追尾了嗎?高鐵也是高科技吧?不是也開錯方向了嗎?轉基因也是高科技吧?為啥不讓精英們先吃?毒疫苗、三聚氰胺、地溝油、牛肉膏也是高科技吧?怎么就不能“特供”呢?我們不需要這樣的高科技,更不需要廖為明這樣的高科技人才。“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依法治國的精英們不要自欺欺人,也不要蒙昧良心,更不要徇私枉法。廖為明酒駕,2人斃命,4人受傷,必須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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